第一百六十八章 行军竞赛
类别: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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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神猫字数:2502更新时间:22/07/19 12:58:54
高顺看了看刘赫,大概也是默认了这个分配。
他回头对副将使了个颜色,那副将便站了出来,拉开了一张地图。
“几个时辰之前得到的最新战况,昨日清晨,皇甫将军率大军追上太平道叛军,双方于上党郡高都县城以北激战一日,及至入夜时分,双方互有损伤。对方粮草将尽,我们高将军判断,那张角应是打算于高都城中劫掠补给,但经此一役,计划被打断,不得不继续行军,转变目标。”
“哦?竟然这么快就到高都县了!”刘赫有些惊讶。
高顺却没有说话,反而看向了刘赫。
刘赫明白他的意思,说道:“高将军是想让刘某猜测一番那黄巾军的去向?”
“不错。”
刘赫看了看地图,说道:“皇甫将军的大军,位于其西南侧,敌军若想要劫掠补给,只有往东、北两个方向而去。然东侧是巍峨大山,虽然翻过大山,再行数百里,就能进入冀州魏郡,也就是太平道的大本营,不过山路难行,反而容易被皇甫将军追上,更何况他们也没有足够的粮食支撑走完这漫长的山路。因此只能往北。”
高顺面无表情,没有发表任何看法,刘赫便继续说下去。
“他大军往北,首先会到达泫氏县,不过此县人口不过数千,山地纵横,水脉不多,可谓是地贫民乏,纵然把整个县城翻个底朝天,也不可能凑到足够他数万大军的粮食,所以他无从选择,只能继续北上,进入上党郡的治所长子城中获取补给。”
刘赫看了一眼高顺,见他依然没有什么表情,不过目光之中显然透露出赞许之色,知道是被自己说中了。
“不知上党郡如今集结了多少兵马?”
高顺的副将指了指地图,说道:“上党郡有郡兵五千,赵太守将其分兵两处,长子城和壶关各布两千五百人。”
“蠢!真是蠢!”刘赫忍不住骂了一句。
“兵力本就弱势,还分兵两处,看似把守两地,实则两地都守不住,此人要误大事!”
高顺难得开口了:“刘县令以为当如何?”
刘赫也没有客气,直说道:“应当马上派人以快马通知上党太守,将壶关守军收回长子城中,只要守住此城,对方粮草一尽,则不攻自破。如果长子城被攻破,让敌军获取足够的粮食补给,仅凭几千守军根本守不住壶关,到时候敌军攻下壶关,既可以凭借天险抵挡皇甫将军的大军,静待冀州援军,再不济也可以出壶关一路回到魏郡。”
高顺微微点头,刘赫继续说下去。
“张角昨日高都大败之后必然连夜北撤,他黄巾军都是步卒,缺乏操练,行军速度虽然不及我等,但高都到长子城不过二百二三十里路程,他即将粮尽,必不敢耽搁,彻夜赶路,再过三日后定会兵临长子城下。”
这时一旁的关羽发话了:“我军从这阳邑县出发,却要走五百多里路程,至少也要五日时间才能赶到,那位赵太守只怕守不住这两天。”
刘赫这六千多的军队,只有两百多骑兵,剩下都是步卒,而高顺那边全部都是步卒,纵然两支军队训练有素,但行军速度终究不可能太快。
“唉,骑兵啊骑兵,我何时才能拥有一支数万人的强大骑兵队伍啊!”
刘赫心中感叹着。
哪怕有张、苏两家的战马援助,可是因为人员、训练、供养成本等各方面限制,自己一直无法大规模发展骑兵,这算是刘赫一块心病了。
“罢了,死马当活马医了!”
刘赫咬了咬牙:“云长,你率领本部骑兵,带上三日的干粮,轻装简行,一会儿用过饭之后,即刻出发,务必在后天上午赶到长子城中!其余大军,在此休息一个时辰,随后星夜赶路,争取在四天内走完这五百里路程!”
说完之后,刘赫转过头看向高顺:“不知高将军以为如何?”
高顺难得露出了一丝惊异的表情。
“妙极,妙极。”
随后,他从怀中取出一支令箭,交给副将。
“此为刺史大人令箭,汝派人执此令箭,快马将方才刘县令所说之调度安排,通知赵太守!”
“喏!”
刘赫握着关羽的手,说道:“二弟此去,万望小心。以五千挡五万,要想支撑一日时间,实为千难万险,兄思前想后,非云长莫能当此重任。此去千万记住,骑兵以机动性为先,当以左右游击为主,使其不能全力攻城,莫要陷入鏖战啊!”
关羽神情动容:“大哥放心!小弟若守不得城池,愿将此残躯,就此殉国!”
“好!”高顺忽然大喝出声。
“忠义无双,佩服佩服!以水代酒,敬关将军!”
高顺端起一个陶碗,他那副将则也取过一只陶碗递给关羽。
关羽本来对高顺这个外人有些看不上,此时见他也是性情中人,顿时对其大为改观,当即接过陶碗,一饮而尽。
安民军士卒们很快就埋锅造饭完毕,众人用过饭,马匹喂了草料,关羽便率领两百多名骑兵,沿着官道往南方绝尘而去。
刘赫站起身,对高顺抱拳道:“高将军,如此漫漫赶路,未免枯燥。卑职斗胆,想和将军打个赌,如何?”
高顺好奇地看着刘赫:“何意?”
刘赫笑道:“久闻刺史大人帐下,论治军之严,首推高将军,赫不才,愿与将军比一比,此次行军赶路,到底谁先到达长子城,如何?”
高顺微微一愣。
“激励士气,妙极!”
“呵呵,想不到被将军看破了。”
刘赫此举,确实有借此激发两军军士好胜之心,一次激励士气的想法,不过却不全在于此。
刘赫此时已经把高顺看作自己人了,不管他现在是谁的手下,都得想方设法挖来这个墙角。
而要想让他脱离刺史府这颗大树,来投靠自己区区一个县令,以高顺的性格而言,就必须让他完全信服才行。
高顺最擅长的本事是治军、统兵,自己如果在这方面胜过他,才有让他对自己心服口服的可能。
高顺问道:“何物为赌注?”
刘赫当然不可能直接提出要对方输了就来转投自己帐下这种话来。
“就以随身铠甲为赌注,如何?”
高顺看了看刘赫的铠甲,缝制细密,十分扎实,比起自己的要强上不少。
“高某不占便宜,若输,将此佩剑与铠甲一并予你。”
“好,一言为定!”
刘赫心中暗暗发笑。
高顺哪里知道,刘赫说的铠甲可是自己贴身的金丝甲,其价值之高,别说高顺的佩剑跟铠甲了,就算再来十套,一百套,也远远不及。
武将有三样东西,视若性命,绝不轻易予人:兵器、铠甲、战马,自己之所以提这个要求,其实也是想这无形之中,拉近双方的距离而已。
至于这金丝甲,如果高顺真的有朝一日投靠了自己,如此人才,难道自己还会舍不得为他打造一套相同的甲胄么?
所谓“兵贵神速”,双方都没有多做耽搁,稍做休息之后,就抱拳拜别,各自开始了急速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