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章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类别:其他 作者:犴翥字数:2674更新时间:22/07/19 20:13:11
天色阴沉,暴雨倾泻,雨势愈来愈大,竟丝毫也没有停歇的意思。

铁梅花的“醉人草”之毒已解,似这种凭借气味使人中招的毒药,最怕的就是暴雨,暴雨一至,气味便被冲刷得干干净净。

铁梅花本应是可以动的,可他现在却仍是动弹不得。

因为,他仍身处“百草淖”之中,他的两条胳膊,两条腿,都还插在泥里。

他是脸朝下趴在淖中的,因此,他的嘴里,鼻子里,耳朵里,都已满是淤泥。

铁梅花简直恨透了玄月,他无时无刻不在期盼着玄月死,可玄月却像是雨后的蚯蚓般,非但不死,反倒活蹦乱跳,愈加猖狂。

其实,又何止是他,便是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是希望玄月死的。

玄月当然也知道,不但知道,还很开心。

他活到今天,盼着他死的人,又何止眼前这几个人。

可他非但没有死,反而还让那些盼着他死的人比他先死了。

所以,别人每盼着他死多一分,他的心情便会多愉悦一分,因为,他知道,死在他手里的人也会再多加一分。

玄月笑了,大笑,他笑这世人,笑这武林,笑这天下。

他笑在场众英豪,竟没有一个人是他的敌手。

他笑这老天,为何明明给了他枭雄之姿,却没有给他枭雄之命。

乱世出枭雄,乱世出帝王。

可玄月却偏偏没有生在乱世。

他是一个悲哀的枭雄。

生在这世道,他也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逐鹿天下;也许可以成为横刀立马的大将军,征战沙场;也许可以成为一名侠客,除暴安良,为民除害;也许可以成为一名山野村夫,寄兴于田园。

无论他成为什么样的一个人,他都注定会成为那一领域的翘楚。

可他偏偏却生在了这个安宁的武林。

其实,这个武林也并不安宁,甚至是无时无刻不充满陷阱,背叛,谋杀,算计。

可对于玄月来说,这样的武林,还是太过安宁,他要这武林更乱些,他要这天下更乱些,只有武林乱了,天下乱了,他才可以施展他的雄才伟略,他才可以展现他的枭雄之姿,他才可以实现他的抱负,他才能够得到——他想要的一切……

所以,玄月举办“捉麟大会”,为的,就是要让这天下众豪杰,都听命于他,为的,就是要让这天下,成为他的天下……

他明明只差一步,可就是这一步,致使他满盘皆输。

他又怎能甘心?又怎会服气?

今天,在这终南山中,他要让这武林,重新开始,他要让这已沉寂数百年的武林,再次掀起波澜,涌起暗涛,他要让这武林大乱,要让这天下大乱。

他要让世人明白,是谁赐予了他们恐惧,是谁给了他们一个机会,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纵享才华的机会。

他要让这天下人都记住他,牢牢地记住他,他要让这天下人都憎恶他,都恐惧他,他要成为这天下所有人的梦魇!

想到这里,玄月便又仰起头,迎着狂风暴雨,雷鸣爆闪,纵声狂笑。

良久,他慢慢地低下了头,用一双轻蔑的眼,注视着众人。

“今日,我玄月就站在这里,等着你们来杀我!”在当今天下众英豪面前,他的语气是狂傲的,而他,也的确有狂傲的资本。

燎原大火早已被暴雨浇熄,只留下黑色的灰烬与红色的血。

众人也早已红了眼,身为血气方刚的男儿,谁又没有一腔热血,谁又会害怕死亡?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北袈裟狂笑一声,手中剑抖起七八朵剑花,击落,七八点雨滴。

“玄月,我北袈裟一生,最爱豪杰,只可惜,你我道不同,难相谋,否则,我今日定要与你饮上三大碗!”

玄月闻言,狂笑两声,道:“道不同,路不同,异路不相为谋,却不耽误喝酒,正巧,我这里还有一坛子酒,拿碗来!”

碗,当然是没有的。

酒,却当然是有的。

玄月已经与北袈裟坐在一起,相对而坐。

二人互相注视,良久,又同时哈哈大笑。

笑声爽朗,听得众人亦是热血涌起。

这才是男人!这才是真正的男人!

玄月拎起酒坛,任凭雨水灌进去,大声说道:“今日,你我喝了这坛子酒,便是朋友,喝完这坛子酒,便是仇敌,喝酒时,你我兄弟相称,喝完酒,你我即刻反目成仇,彼此无需顾忌!”

北袈裟大笑道:“好!”

暴雨浇熄了烈火,浇湿了他们的衣裳,却浇不灭他们冲天的豪情。

玄月与北袈裟,两人就那样,你一口,我一口,边喝边笑,边喝边聊,看来,真地便似多年未曾相见的兄弟。

众人看得眼热,不光眼热,喉咙也热。

在这里,不光北袈裟一个豪杰,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是豪杰。

豪杰,都爱喝酒。

终于,樊天烈忍不住了。

他霍地向前一步,大声叫道:“我樊天烈生平也爱豪杰!豪杰喝酒!又怎能少了我?!”

说罢,他大踏步来到玄月身边,坐下,不顾玄月,径自抢过酒坛,仰脖便喝。

酒坛里装的已不是酒,是水,雨水,混着血味的雨水。

酒当然早已喝干,酒喝干了,就该喝水了。

玄月朗声笑道:“这位豪杰,我承认你的确是一位豪杰,只是可惜,你来晚了,酒早已被我们喝干,你来了,就该喝水了…”

玄月说罢,哈哈大笑。

北袈裟也大笑。

樊天烈却摆手,正色道:“胡说!这明明就是酒!怎么会是水?”

玄月听罢,不笑了,北袈裟也不笑了,二人的眼中,已同时闪过一道光。

玄月道:“你说得对,这明明就是酒,是我眼拙了,来来来!我再陪你饮上三大坛!”

他们果然又饮了三大坛。

三人饮罢,忽听得一道娇俏的声音响起,声音柔媚,顽皮,娇可入骨。

“你们都说这酒不是酒,是水,拿来,让本姑娘也尝尝…”

众人循声望去,说话的,正是先前那名已赌气离去的金剑少女,不知何时,她已又回来了。

她穿着一身劲装,劲装下的躯体,本就玲珑有致,再被雨水一浇湿,更显楚楚动人。

说话间,她已来到玄月身边,也不顾淑女形象,箕踞而坐,更不顾众人眼色,抢过酒坛便喝。

喝罢,她沉吟半晌,道:“呸呸呸,这哪里是水?明明是酒嘛,哪个说是水的?还不自罚一坛?”

众人大笑,玄月笑得更大声,道:“方才是老夫说的,好好好,老夫便自罚一坛!”

玄月说罢,捧起酒坛便喝,喝了一坛。

不一会儿,齐耳,八震,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凑了过来,大家都抢过酒坛,喝了一坛子酒。

便是李梦龙与盘龙,也抢过酒坛,喝了一坛子。

豪杰都爱喝酒,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喝了酒,所以,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是豪杰。

喝过酒,便是朋友。

喝完酒,便是仇人。

刚才,大家已喝过酒,大家便都已成为了朋友。

现在,大家已喝完了酒,大家便已是仇人。

大家与玄月本就是仇人。

酒过胃肠,可以使朋友的情意更浓,也可以使仇人的仇恨更深。

风更大,雨更急。

众人都已站起了身。

现在,大家都是微笑着。

大家都已不再怕玄月,而是敬畏玄月。

既是朋友,又怎会怕?

既是仇人,才会敬畏!

风更大,雨更急。

众人都已拔出了武器。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无关乎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