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杂文轶事(四)

类别:其他 作者:落日清风字数:3187更新时间:22/07/22 04:57:59
微小说:胖嫂

农村胖嫂是一位泼实能干的农民。她不仅在乡邻中的名声作好,而且脑瓜十分灵光,抓住了改革开放的机遇,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已成了了不起的万元户。

但她是从艰苦年代走过来的人,穿衣朴素,从来不讲究,在家怎么穿戴,出外还怎么穿戴,她只是觉得穿衣只要干净整齐,不露体就行了。

可是有一次去县城办事,在饭店就遇了窝心事。

那天,她走进一家饭店,对服务员说‘来一碗饺子’。当时服务员正在和一位熟人聊天,不知是服务员没听见还是服务员没看起她,人家压根儿就没理她。‘服务员,来一碗饺子’,她提高点声音,这一回服务员肯定听见了,白了她一眼,还是没理。

这下,她生气了,把嗓门一下子提高了八度,大声喊道:"服务员,来一碗饺子。"

‘喊什么喊,你个乡下农民!’听了胖嫂的话以后,服务员便不耐烦地说道。她这话明显是瞧不起人。

‘农民怎么了?你妈你爸你婆你爷没准是从农民中来的。‘没有农民种庄稼,你吃谁哩!把你领导叫来……"

这一嚷嚷,饭店里立马围了许多看热闹的人,服务员转眼失色。胖嫂继续说,‘我吃饭是给你岀钱哩,又不是白吃你哩,把你还三声五声撞不响!’。

说话间,她从馍布袋掏出一沓百元大钞往桌上一撂,‘你看这些钱能买下你一碗饺子么?’,这下,服务员傻了眼,一个劲地赔不是。‘大妈,对不起!大娘,消消气!您要吃啥,只管点,我让厨师立马给您去做……"

李叔在我们当地是岀了名的文人,他练就了一笔好写,谁家过个红白喜事都喜欢找他写礼、写对子。

最近有一次文友聚会,在谈及投稿时他说了这么一件往事。

有一年,某单位举办一次书法大赛。承办方要求投稿人出示个人简历。于是李叔就这样写道,‘李某,某县某乡某村人,农民。’他觉得自己的作品相当不错,应该能获奖,可是千等万等,希望泡了汤。

第二年,还是那个单位搞书法大赛,同样要求投稿者出示个人简历。这一次,李叔的简历是这样写的‘李某,某县某乡某村人,曾担仼过乡村基层干部。’字还是去年写的那几个字,这一次真的获奖了。

朋友小文,喜欢旅游。在一次旅行途中,导游搞了个联欢活动,要求每人出一个节目。大家有唱歌的,有跳舞的,有说快板的,这些能给人带来欢乐的才艺小文一个也不会。

但导游要求每个人都得有节目,无奈之下,小文就给大家朗读了他最近写的一篇散文。结果效果还不错,获得了大家的掌声和认可。

事后,有位旅友问小文,你原来在哪儿当过干部?你是哪个学校的老师?小文说,我不是这时,知正在送水路过,赶快跑上扶起兴,给带队的打了招呼就把兴扶回离堤不远的自己村。

文广知的家解放前是个出名的大老财,家中有地,车,房还有十几名佣工,城中还有经商的铺子,尽管解放前财产被收没,可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日子过起来比一般人好的多。

家大业大家中生活由在外教书的父亲和叔父照看,生活还祘过得去。知是个初中生,但因成份的变化于是缀学在家,可知那苗条的身材,漂亮的脸蛋还是吸引了不少的年轻后生们,加上知生性活泼,大方热情的为人,一些青年人做梦都说着胡话:知是我的,看谁能抢过我。后生们背后私下说:谁娶到知谁就是幸福的人。

兴经医生检查,一条腿有些擦伤,还有点拐,医生说不要紧,休息一个星期又是把好劳力。

于是,知每天给兴端吃端喝,照顾的很周到,兴看知对他这么好,一来二去两人就偷偷好上了。

在一个月朗星稀的晚上,两人跪在大坝下发誓,天地作证,大坝作媒,生生世世都要和知在一起!绝不食言,兴大声的发誓。

不到一年光景,知就成了兴的新娘。

1970年兴的哥当了大队的主任,用手中的权力把兴送往城中一个厂子,由于兴年轻有文化,能写又能画,很快取得了厂长信任。成为厂长的得力干将,很快也从一个合同工转为正式工人。我漆下有一儿一女,大家都羡慕的说是活神仙,我这嘴里没说,心里却有点飘飘然。

儿大当婚,女大当嫁,世之常规,人之常理。咱也不是脱俗凡子,得顺应潮流。儿子谈成就结,女儿谈成就嫁,一切都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

儿子成家在先,婚后二年就喜得千金,从孕到生,一路顺风,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一个大胖妞子落地了,全家欢喜,可忙乎了奶奶,乐坏了爷爷,尤其是当奶奶的,几乎是手脚并用,马不停蹄。咱这个当爷爷的到是少操了份心,没管几天。

几个年头过后女儿也出嫁了,巾帼不让须眉,不甘落后的也悄悄喜孕在身,十个月后是瓜熟蒂落,毫不逊色,仍得一千金,喜从天降,焉有不乐乎!

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如泼出去的水,必定有亲家管理,咱就少操点心。

也有些无奈,老伴两年前去世了,家里只剩下我一个大老粗,有想法,没办法,真是爱莫能助,有心无力。

女儿月子满了,按常规,理应回娘家呆一段时日,因月数太短,孩子又太嫩小,咱一个大老爷们,不一定会管理,况且咱还有份手艺,时常忙碌,想来想去恐怕管理不好,无奈的直接给说让她娘俩先别来,再等些时日,等孩子大点再说。

时间也过的真快,不知不觉三个月过去了,这女儿带孩子回娘家就无话可说了。

为了迎接女儿和外孙的到来,我做好了一切预备工作,诸如锅灶上的油盐酱醋,床上的被褥单子,基本是样样齐全,还把部分换成新的。

刚来那天,我还真高兴,必定是下一辈人隔代亲嘛,兴奋的无以言表,再加上外孙就像刚出巢的小鸟,稚嫩的可爱,长着一双慧眼,眉目传神,红嘟嘟的小嘴就像一颗熟透了的樱桃,艳丽中带有酸甜,圆圆的脸蛋,如上色的桃子,馨香扑鼻,洁净的肌肤,晶莹剔透,肉乎乎的屁股,带有棉绒绒的感觉,抱在怀里,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

虽则说老伴已不在人世,但自信的我,宝刀不老,认为管孩子嘛也不是多大个事,不就是吃喝穿暖,抱抱洗洗,还能有个其他什么呢,也就没多想,顺口答应,让她娘俩多住我家时日。

正好到了阳春四月,百花齐艳,芳香四溢,大气温和,微风荡漾,麦子成熟,果子上色,空气中时常都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令人陶醉其间,身心舒畅,心情愉悦。

刚来的头几天,孩子时不时的总在泣哭,这换个新的环境得有个适应的过程,燕子南飞一路都鸣叫呢,况且是个孩子,似乎很正常,没有什么可说,我对管她这个“小不点”信心还是十足的。

我是满心欢喜,全神贯注,身心投入,不怕苦不怕累,忙前忙后,一天到晚只让女儿管好孩子喂奶休息,尽量保养好自己身体,诸如做饭洗衣打扫卫生,一切皆归与我,几乎没有感到忙乱,反到是照理的井井有条。

自信的我是仰头挺胸,含笑在脸,嘴没说心想不过就是这样个管理罢了!

一段时间过去了,我每天是早起晚归,白天从不休息,天气渐渐热了起来,加上生意的忙碌,才感到累,开始忙的有点焦头烂额,几乎到晚上累的要死。女儿还好说,知恩图报,懂事点,时不时给我帮忙搭理,到也好说,可这个小小的外孙就不一样了,从不领情,动不动就“脾气”大发,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哭闹!

她的哭闹,那可不叫一般的哭,是孟姜女哭长城呢,誓不罢休。哭来是滴泪全无,两眼瞪直,常常是哭的上气不接下气,脸发青唇发紫,甚至“翻脸”不认人,好歹的话听不尽去,时常还放弃了人活着的最基本的支柱――喝奶。常常搞得我束手无策,欲哭无泪,气愤的直跺脚,恨恨的举起拳头,而她却没有丝毫萎缩害怕感,反到更为“张狂”,圆目二瞪,脚蹬手抓,噩耗大哭,逼得我不得不认输投降,无奈的轻轻放下了手,看她那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心生怜悯,还得将她紧搂在怀,拍拍瑶瑶,东走走,西转转,再给她嬉皮笑脸捡最好听的话说,真是拍马溜须不怕累,只是为了她不哭。

终于哄好了,她停止了哭泣,我已是汗流浃背精疲力尽,真是气死我了!

这人的一生也怪,最“值钱”最娇气的应该就是这个阶段吧。

外孙时常一点也不配合我,气的我忘记了她的乳名,顺便给她叫小淘气。

她的生活是有规律的,两个小时以喂奶,这可是有严格的标准的,小淘气是多一口不要,少一口还坚决不行,你得按她的要求,听从她指挥。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