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章 方案

类别:其他 作者:Loeva字数:2345更新时间:22/07/23 01:57:00
谢慕林灵感大爆发,立时拿起毛笔,扬扬洒洒地写出了一个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话说燕王当年与柱国将军府的大小姐萧明珠青梅竹马,定下了婚约,双方感情真挚。萧明珠传出生病的消息之后,燕王见前线战事停歇,没有大碍了,便悄悄秘密赶回京城,探望未婚妻。然后一对有情人你侬我侬间,情难自禁,便有了一个浪漫甜蜜的夜晚。萧明珠的病情并无大碍,燕王次日便返回边境,继续为战事善后,临行前许下了会尽快赶回来与未婚妻完婚的誓言。

然而,萧明珠大小姐意外发现自己有了身孕,虽然她与燕王是名正言顺的未婚夫妻,但未婚生子,到底还是会受人诟病的丑事,当然不敢声张。可这是她与燕王的头生子,又怎么忍心抛弃?想着燕王许诺会尽快赶回,回京后两人就完婚的话,应该能蒙混过去的,萧明珠便带着贴身侍女李瑶枝前往京郊的别院,借口养病,实则养胎。

可惜,燕王在边境与敌军的残余部队陷入对峙,迟迟未能脱身回京。萧明珠赶不及与他大婚,让腹中胎儿能名正言顺地以燕王嫡长子的身份出生了,但她还是没有放弃心爱的未婚夫的子嗣,艰难地独自在京中支撑。而她日日思念在边境杀敌的未婚夫燕王,日渐消瘦,身体渐弱,终于在怀胎七个月的时候,提前生产了。

这时候,燕王已经成功灭杀了敌军,并得到先皇旨意,回京受封赏。他快马加鞭,想要早一日回到心爱的女子身边,陪她一同迎接头生子的出世。

然而等他赶到萧明珠休养的别院时,她虽然刚刚成功生下了一个儿子,自己却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是弥留状态了。一对有情人抱头痛哭,萧明珠留下了遗言,包括希望燕王能救助自己的闺蜜一家,还有让李瑶枝负责把孩子养大,却不愿把孩子交到燕王手中。因为孩子的生母未能与燕王完婚就去世了,为了不影响萧家清名,她不能让世人知道自己是孩子的生母,他将来恐怕只能以母不祥的身份立足于世。她担心将来的燕王妃会轻视怠慢这个没有母亲的孩子,与其让他陷入危险,还不如让他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平安长大。

随后赶到的兄长萧明德将军许下了会帮妹妹抚养外甥长大的誓言,并且答应会视他为亲子。贴身侍婢李瑶枝则主动挺身而出,愿意冒充萧明德的妾室,成为孩子的生母,照顾他一生。对未婚妻与孩子心怀愧疚的燕王含泪答应了未婚妻临终前的请求,痛苦地办完了她的后事,又伤心地告别了自己的孩子。

但他从来没有忘记这个亲骨肉,多年来一直与萧明德、李瑶枝保持通信,在孩子前往北方任武职时,也经常接对方到燕王府相见。他为了确保自己的王妃不会对孩子不利,还迎娶了心爱之人叮嘱他救助的闺蜜。他本来一直遵守着对萧明珠的誓言,对儿子的身世守口如瓶,不曾向任何人透露。可是,他迟迟没有子嗣,无人能继承燕王府,皇帝已经有意过继一位皇子了。燕王明明有亲儿子,为什么要过继别人的儿子呢?爱子之心终究还是占了上风,他前往京城,将真相向皇帝言明,决心要恢复自己唯一的儿子身份,让他今生最爱的女子为他所生下的儿子,成为他的继承人。

写完之后,谢慕林从头到尾把整个故事看了一遍,再修改了几个细节,越看越觉得自己的逻辑通顺、情节完整。若不是她清楚地知道萧瑞其实是燕王与李瑶枝所生,都几乎要相信这个故事就是真相了。

因为,如果萧明德将军其实是萧瑞的亲舅舅,而不是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外人的话,就能完美地解释他为什么一边对萧瑞关心有加,另一边又长年约束萧瑞,让其受尽嫡母嫡兄与宫中萧贵妃、三皇子的刁难与薄待了。他不是不爱护萧瑞,只是认为萧瑞更适合保持普通官宦子弟的身份而已。

至少,有了舅舅的名分,萧明德将军就算让一个亲王府的王子受了委屈,听起来也显得更有资格一些,更理直气壮一点。否则,萧明德一个外臣,就算再受皇帝器重,又凭什么去干涉皇室的子嗣事务呢?

而李瑶枝以忠婢的身份充当萧瑞的“养母”,功大于过,她是否嫁过什么人,是否给人做妾,都是无关紧要的。皇家更不需要安排她去给燕王做妾室什么的,大不了多赏些东西就是了。至于她今后是留在柱国将军府继续做姨娘,还是到别的什么地方另择宅第居住,这都要看她自己的想法。

谢慕林越想越觉得自己的安排再完美不过了。想必萧瑞心里更情愿让亲生母亲活着,而不在乎自己是不是能公开地认李姨娘为母吧?他若想要接李姨娘去北平生活,只要萧将军点头,也不成问题。

问题是那两位身份尊贵的男人,是否愿意接受这个方案呢?

燕王是否愿意把自己当年在战事还未完全停歇的情况下,擅自脱离前线,返回京城私会未婚妻一事公之于众?这听起来确实有些不负责任,但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也没有导致什么严重的后果,多年来他一直军功赫赫,早已地位稳固,想必也没什么人会不长眼地以此为由攻击他。只要皇帝不追究,随便罚个俸什么的,应该就能搪塞过去吧?

如果他有心的话,追封一下萧明珠为燕王元妃也行呀。现任燕王妃岳氏可能会有些心塞,但考虑到萧明珠的临终遗言救了她一家,她想必不会太生气?

不过皇帝那边就有些麻烦了,因为根据这个方案,他必须把自己的女人认作弟媳妇,给弟弟的儿子做生母,听起来好象被弟弟绿了一样。不过,考虑到萧明珠本来就是燕王的未婚妻,是皇帝绿了自己的亲兄弟,才搞出这么大的麻烦来,似乎他也有责任善个后,至少不能让吃了大亏的亲弟弟继续吃亏,连亲儿子都不能相认,还要把家业双手送给他的儿子呀!

反正皇帝得势,压倒曹家势头以来,一直都没有追封萧明珠的意思,恐怕也不打算给这个曾经的女人一个名份了。他过去欠萧明珠的一切,估计都还在萧贵妃身上了吧?既然如此,让萧明珠死后顶着燕王妃的名头,接受宗庙香火供奉,也不是坏事,至少不象传闻中被歹待侮辱,连亲嫂子都视作污点那般憋屈吧?

谢慕林觉得自己的方案挺完美的了,但当事人们是否能接受,还是未知之数。想了想,她觉得自己不能出这个头,还是写封信给萧瑞,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让他决定,是否要向那几位长辈开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