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二鹿的一些看法

类别:其他 作者:辣酱热干面字数:4931更新时间:22/07/24 10:50:23
一万个人心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读者们可以有自己的判断,认为二鹿是虚伪到家的政客,或者是一名悲剧的英雄。

我只说我个人的看法。

在最开始看《权游》看《冰火》的时候,我认为二鹿除了虚伪,一无是处。

——即便在贴吧,在知乎上,二鹿的评价却高的吓人,他几乎成为众多读者心中的圣人。

后来产生写这本《冰与火之歌》的同人小说的念头时,我忽然发现,可以从一个新角度了解二鹿的为人。

也即是作者视角。

作者马丁打算写一个什么样的二鹿呢?

毫无疑问,二鹿活过了篡夺者之战,活过了四王之乱,甚至一路打到临冬城,他一定是作者最看重的角色之一。

然后,我重新看了一遍原著;然后,就有了以上摘抄自原著的段落——涉及二鹿关键时刻选择的原文。

很明显,马丁没想把二鹿写成虚伪透顶的政客,他真是个大英雄。

即便发现马丁的对二鹿的形象设定,我也依旧认为二鹿虚伪。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甚至觉得老马也不过如此,把二鹿的人设与形象写崩了。

呃,这真不是我自大,主要是我始终无法理解马丁的想法。

为了王座,谋杀亲弟弟,谋杀亲侄子未遂(艾德瑞克·风暴),说明二鹿冷酷无情。

听信巫婆谗言,烧死自己亲生女儿,说明二鹿愚蠢。

二鹿不是主角,注定他一事无成,他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说明二鹿做人失败。

无情、愚蠢、失败的人,怎么算英雄?

直到有一天,为了了解原著在神魔力量上的设定,我去读了《魔戒》——《冰与火之歌》可算《魔戒》的同人,类似《盗墓笔记》与《鬼吹灯》。

在研究力量体系的时候,我忽然有了额外发现,明白了马丁的想法。

比如,在《精灵美钻》中,我看到了无数个二鹿。

你们没听错,不是一个二鹿,而是无数个。

几乎所有的英雄,人类英雄、精灵英雄,都与二鹿的经历一摸一样。

——心怀伟大理想,却身负罪孽。

比如,误娶了亲妹妹,失去神志时杀死拯救自己的好友,各种狗血,几乎个个都成了悲剧的俄狄浦斯。

又比如,《霍比特人》中的索林·橡木盾,他与长湖镇立下瓜分史矛革宝藏的约定,最终却沉迷在堆积如山的财宝中,彻底背弃了神圣誓约。

那么索林是个彻头彻尾的混球吗?

不是,他是《霍比特人》中最伟大的英雄。

当然,我给二鹿的安排情节也很不友好。

也许有读者说,《龙妈》这本书中,二鹿人设崩了,前后矛盾。

人设崩不崩,这不好说,我也没法反驳,毕竟,每个人的理解不同,而我UU小说的二鹿也就是我理解中的二鹿。

但前后......大概不矛盾。

我对二鹿的设定是——普通情况下,他有责任感,坚持公正与荣誉,但只要遇到铁王座归宿问题,他就可以根据情况严重性掉节操——越紧迫的选择,他节操掉的越多。

偏偏,剧情对二鹿很不友好,《龙妈》中,二鹿面临过太多次“关乎铁王座归宿”的重要抉择。

比如丹妮,比如伊耿,只要遇到他们两个,二鹿就节操狂掉。

如果二鹿是主角,还能通过日常展现他的公正、责任与坚毅,就像《冰与火之歌》原著中那样,把节操补回来一些。

嗯,原著中有很多小情节来描述二鹿伟大光荣的一面。

只看二鹿的光荣事迹,他都能成圣。

但在本书中,丹妮才是主角,而每次遇到丹妮,二鹿都会在“得到铁王座”与“失去铁王座”之间反复横跳,跳一次,掉一次节操。

也即是说,本书中,二鹿一直在掉节操。

前文说过,二鹿就像失败的刘备,刘备面临的抉择并不太多,二鹿却出场一次,就遇到一次——因为他不是主角嘛,只要出场,肯定不是日常文。

好吧,扯太多,做个小总结吧。

二鹿忠于家族,忠于兄长,公正廉洁,坚韧不拔,意志坚强,渴望并努力追求荣誉。

他一生最大的加分项,就是救援长城。

曼斯雷德带领十万野人南下时,长城只剩600守夜人,伊蒙学士给所有北境贵族,给七国所有公爵都送去求援信。

只二鹿一人赶来救援长城,就连长城隔壁的卡霍城与壁炉堡,都没派遣一位援兵。

假如没有二鹿,不用等到长夜,只曼斯雷德那一波,北境就会彻底沦陷。

北境养不活十万野人,只能南下颈泽,十万野人加上数十万北境难民,残破的河间地完全拦不住。

如果没有二鹿,曼斯雷德说不得能打到君临城下。

嗯,大家要搞清楚一点,原著中,丹妮没去长城,仅仅二鹿一位国王支援了长城。

那么二鹿是不是在黑水河之战后,穷途末路,无处可去,只能战略转移到北境求活?

不,二鹿在黑水河失败,并没失去龙石岛与风息堡两处基本盘。

那时,二鹿依旧掌控制海权,可以封锁君临对外贸易,然后固守风息堡与龙石岛,十个泰温也拿不下二鹿驻守的龙石岛与风息堡。

事实上,伊耿回归维斯特洛后,是从二鹿小弟手中夺走的风息堡。

也即是说,泰温骨头都酥了,风息堡依旧掌握在二鹿手中。

龙石岛失陷,也因为守军太少,只百十人。

所以,二鹿救援长城,真的算一个艰难却伟大的选择。

但二鹿也有性格缺陷,容易做出极端选择。

如果没有梅姨,他还能当个好人,偏偏梅姨每次都能为他提供一个最缺德、最极端的选择。

即便如此,即便二鹿弑亲,即便二鹿各种掉节操,但在维斯特洛诸王中,他依旧是天下第一明君。

在丹妮没穿越的原本世界,乔佛里、蓝礼、疯王、劳勃、瑟曦、罗柏都不如他。

不是二鹿太好,而是其他人太烂。

就连琼恩、提利昂和丹妮莉丝三位主角,也都不如他。

原主丹妮莉丝在思想觉悟上比二鹿强,但她的行动力与意志力,差了二鹿太多。

主要是教育问题。

原主丹妮莉丝就是个捡到女王大礼包的村姑。

奴隶解放者却嫁给奴隶主,是她永远的污点,堪比二鹿弑亲。

——主意,下文皆摘抄自《冰火》原文,方便没看过原著的人初步了解二鹿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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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于合法的国王是每个人的职责,高过对领主的效忠。”史坦尼斯以不容争辩的语气说。

一个不顾一切的荒唐想法攫住了戴佛斯,一种几近疯狂的莽撞。“您哥哥揭竿而起时,您怎不继续效忠于伊里斯王呢?”他脱口而出。

骇然之下,一阵沉默,直到亚赛尔爵士终于高喊“叛徒!”,并从刀鞘里拔出匕首:“陛下,他当着您的面恶言中伤!”

戴佛斯听见史坦尼斯的磨牙声。

国王额头上鼓起一根肿胀的青筋。

两人的眼神互相接触。“放下匕首,亚赛尔爵士。退下。”

“如果陛下您高兴——”

“你退下我就高兴,”史坦尼斯说,“快离开,把梅丽珊卓找来。”

“遵命。”亚赛尔爵士收起匕首,鞠了一躬,然后迅速向门口走去。他的靴子愤怒地在地上踩得咚咚响。

“你总是擅自假设我的忍耐力,”当他们独处时,史坦尼斯警告戴佛斯,“我可以让你的舌头也短一截,跟手指一样,走私者。”

“我是您的人,陛下,舌头也是您的,任凭您处置。”

“是,”他说,现在略为平静下来,“我要留着它说真话,尽管真话往往十分苦涩。伊里斯?但愿你明白……那是个艰难的选择,家族或主君,兄长或国王。”他显出痛苦的表情。“你有没有见过铁王座?布满利齿般尖刺的椅背,诡异扭曲的金属,无数钢刀匕首纠缠融合在一起……那不是把舒服椅子,爵士。伊里斯经常被弄得鲜血淋漓,甚至被称为‘血痂国王’,而若传说属实,‘残酷的’梅葛正是死在这张椅子上。人是无法在它上面安逸休息的,我常疑惑,为何兄长拼命想要得到它。”

“那您呢,您为什么想要它?”戴佛斯问。

“这不是要不要的问题,作为劳勃的继承人,王座就是我的。这是法律。

在我之后,则必须传给我女儿,除非赛丽丝终于给我生个儿子。”

他用三根手指划过桌面,岁月令表层平滑坚硬的清漆变得色泽更深,“我是国王,不管自己想不想当。我有义务,对女儿,对国家,甚至对劳勃。他不怎么爱我,我知道,然而他是我兄长。那兰尼斯特女人给他戴绿帽,把他当猴耍,也许还谋杀了他,好比谋杀琼恩?艾林和艾德?史塔克。如此滔天罪行必须得到公正的审判,从瑟曦和她的孽种开始。仅仅是开始。我要肃清朝廷,三河之战后,劳勃就该这么做。巴利斯坦爵士曾告诉我,伊里斯国王的昏庸由瓦里斯开始,这太监绝不能饶恕!还有弑君者。劳勃至少该剥夺詹姆的白袍,把他发配长城,正如史塔克公爵要求的那样,结果却听了琼恩?艾林的建议。我当时仍被困风息堡,无法发表意见。”他突然转过来,精明而严厉地盯着戴佛斯。“现在,说实话,你为什么要谋杀梅丽珊卓女士。”

一切他都知道。戴佛斯无法对他说谎。“我的四个儿子在黑水河中烧死,她把他们奉献给火焰。”

“你误会她了。那些火焰不是她的产品,要诅咒就诅咒小恶魔,诅咒火术士,诅咒那个把我的舰队带进陷阱的笨蛋佛罗伦,或者诅咒我,因为盲目的自尊,我在最关键的时刻将她遣走。但不要诅咒梅丽珊卓,她仍是我忠实的仆人。”

“克礼森学士是您忠实的仆人,她杀了他,就像杀害科塔奈?庞洛斯爵士和你弟弟蓝礼。”

“你现在听起来像个傻瓜,”国王哀叹,“她在圣火中预见蓝礼的死亡,这没错,但她跟我一样,没有参与其中。弟弟死时,女祭司跟我在一起,你的戴冯可以作证。如果你怀疑,就去问问他。其实她对蓝礼并无杀意,正是她敦促我与他会面,给他最后一次机会改正叛逆……也是她让我把你找来,亚赛尔爵士打算将你奉献给拉赫洛。”他淡淡地微笑。“这有没有令你吃惊?”

——请问,你让戴佛斯驾舟载梅丽珊卓去凤息堡排水道是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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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意味着战斗已经开始,”梅丽珊卓说,“沙漏的沙子流得更快,人类的时间所剩无几。我们必须大胆行动,否则所有希望都将失去。维斯特洛必须联合起来,在唯一合法的国王名下,也就是预言中的王子,龙石岛之主,拉赫洛的选民。”

“拉赫洛的选择很奇怪。”国王显出痛苦的表情,仿佛吃到什么腐-败东西,“为何是我,不是我的兄弟们?……蓝礼和他的桃子。在我梦中,果汁从他嘴角淌下,而鲜血从他咽喉涌出。

倘若他对哥哥尽忠尽责,我们早已击垮泰温公爵,那将是一场连劳勃都会骄傲的胜利。劳勃……”他左右磨牙,“他也出现在我梦中。哈哈大笑,喝酒比赛,夸口炫耀。这些他最擅长的东西。对,还有战斗。我从没在任何方面胜过他。光之王应该让劳勃当他的斗士。为什么选我?”

“因为您的正直。”梅丽珊卓说。

“正直人。”史坦尼斯用一根手指触摸银盘的盖子,“用水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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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坦尼斯再度咬紧牙齿:“我从没有要求过这顶王冠,黄金戴在头上又冷又沉,但只要我还当国王一天,就有责任……假如我必须牺牲一个孩子,把他献给火焰,以拯救千百万人民,免遭黑暗的侵袭……牺牲……从来不是件容易事,戴佛斯,否则就不成其为牺牲了。你来解释,女士。”

梅莉珊卓道:“亚梭尔?亚亥用来给‘光明使者’淬火的,乃是他爱妻的心血。一个拥有千头肥牛的富人,把其中一头献给神灵,不算什么,但献出自己唯一一头牛的……”

——这里已经暗示了希琳的结局,《权游》二鹿烧希琳并非导演瞎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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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惊讶的是,听到这话,史坦尼斯竟微笑起来:“你胆大直率,不愧为史塔克家的后代。是的,我早该赶到,然而若非我的首相提醒,也许根本不会来。席渥斯大人出身低微,但他提醒我自己的职责,当时我满脑子所想的只有权位。

戴佛斯说,我把马车放在了马前面。

是啊,靠赢取王座来拯救国家,根本是本末倒置,我应该拯救国家,从而赢取王座。”

史坦尼斯指向北方。“那儿,那儿有我命中注定要与之搏斗的敌人。”

“它的名字凡人不可道也,”梅丽珊卓轻轻补充,“他是黑夜与恐惧的神,琼恩?雪诺,雪地中行走的形影是他的傀儡。”

“他们告诉我,你曾杀过其中一个,救了莫尔蒙大人的命,”史坦尼斯道,“这,或许这也是你的战争,雪诺大人,倘若你愿意帮我的话。”

“我的剑已发誓为守夜人军团效命,陛下。”琼恩?雪诺谨慎地回答。

国王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他咬紧牙关:“我不仅需要你的剑。”

琼恩不明所以:“大人?”

“我需要北境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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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摘抄自《冰与火之歌》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