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剑术表演

类别:其他 作者:Best字数:2430更新时间:22/07/25 08:40:28
此时看出了自己未婚妻的异样,本来听过那些传闻的德雷克·哈顿就一直心中不忿,现在更是一股怒火直往上涌,他如同愤怒的公牛一般鼻孔冒气的站到未婚妻前面,眼神直盯着克劳斯。

约翰见对方可能会情绪失控,心中暗道不妙。

倒不是怕了对方,而是未免惹出什么麻烦,被人借题发挥。毕竟他可是知道,还有着未知的敌人隐藏在暗中在针对他们,于是站过来冷冷看着这位头上发绿的年轻贵族子弟。

“这位哈顿先生,你这个样子是想要跟我决斗吗?”

约翰摸了摸腰间的随身佩剑,有些玩味的说着。

德雷克·哈顿虽然有些气急败坏,不过也只是性格冲动一些,能够被作为家族继承人培养,显然也不是傻子。

在背后未婚妻轻轻一拽之下,就借坡下驴的狠狠瞪了克劳斯一眼转身离去,明显是不吃眼前亏,做了缩头乌龟眼不见心不烦。

不少他怂,实在是面对约翰这个克劳斯的贴身侍从,他还真有些虚,因为约翰身高力壮,一手剑术在年青一代圈子里也是十分有名,不知道多少人对克劳斯能有这样忠诚且有能力的家臣羡慕的不行呢!

而且今天被对方看了一眼,就不知怎么的心中胆怯发寒。

虽然对方是海森赛尔的家臣,但是也是埃姆斯丹王国的正式骑士,可不是海森赛尔这个分支封的,所以就算把他痛揍一顿,只要克劳斯不开口,即便出于他背后的家族的逼迫,海森赛尔家把约翰驱逐出去,对方也能回到埃姆斯丹去过他的骑士老爷日子,何况海森赛尔家族一向以护短著称,估计就算自己挨打,家族也会息事宁人,最大让对方道歉并赔偿一些财物罢了!

可他是那种缺钱的人吗?

白挨一顿揍可不是他的风范,于是在约翰面前只能灰溜溜的败退。

解决了这个宴会的小插曲,克劳斯的回归晚宴无疑办的十分成功,向金沙港的上流社会宣示了他的回归。

而约翰在烟草和枪炮俱乐部也有着一些谈得来的朋友或者说簇拥者。

原因就是他那一手漂亮的剑术。

接下来的时间,约翰应几个老朋友之邀,上台为大家打了几场表演赛。

虽然每个对手都远不是他的对手,严格来说甚至都不能在他剑下走过三招,不过约翰很给他们留面子,尽量让对方多多展示自己的剑术招式然后才将其击败,而不是上来就三招将人搞定。

这种以表演为主的花俏剑术看起来确实十分精彩,赢得了满堂喝彩,让所有人都感觉不虚此行。

只不过约翰却对自己的佩剑有些不满。

“这普通钢剑还是差了一点……”

虽然也是用上好的钢材由优秀的铁匠打造的单手剑,但是几个朋友手上每一位的佩剑都不输于他的,还有两个使用的是家族传承下来的古董剑,无论锋利程度还是坚硬程度都远远超过普通冷兵器,约翰发现佩剑在几次跟对方交击的时候,都留下了不少细微的豁口,开启灵视后发现对方的剑上有着一层淡淡的灵性光芒,显然已经能够归类于超凡武器之列了。

想到以后自己无论是巡林客职业还是前世的剑仙之道,都需要使用剑来作为主武器,那么这种很容易损坏的普通钢剑就怎么看都有些碍眼。

所以寻一把超凡武器或者炼一把法器宝剑就势在必行了。

回来的路上他就在思考这个问题。

“世俗的古董剑价格都是动辄上百金镑,寻一把超凡武器,在超凡隐匿的现在估计得看运气,而且价格肯定不能便宜了,以自己的资产,如果不向家族求助是不可能拿下的,那么就剩另外一个选择了。”

这个选择就是自己炼剑。

幸好他所得的半篇浑元剑经中,虽然缺失了炼气部分的形神篇,但是炼剑的部分倒是记得很清楚。

这个炼字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剑术,一个是剑本身。

剑术修炼是用来行走江湖对敌的技击手段,是入门的剑仙门徒必须修行的技艺,不然还没等剑法炼成人就没了,或者炼成了飞剑用来对敌却招式粗略,反而被人斩杀,那就白费了一番心血。

所以别看这剑术技击之道是入门的技艺,但是对于剑仙甚至很多修行者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一门手艺。

而且技近乎道的说法虽然例子很少,但也不是不可能出现,高深的剑术修为在对敌的时候也是占了很大便宜的,所以剑仙之辈才往往被称为最擅长杀伐的修士。

说白了,剑术就是一种护道降魔的手段,跟大多数法术技艺都没有区别。

至于另一种炼剑,那就是祭炼剑器本身了,按照玄门自古的说法和浑元剑经上的记述,这里一般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比较方便的做法,就是选择年代久远或者有名气的名剑宝剑之类的剑器为基础,进行祭炼温养使其成为有灵性的法器飞剑,好处就是难度低,因为那种古剑名剑能够流传下来,多少都会有些特意之处,而像越王勾践剑、始皇帝剑等象征国家王权的帝王佩剑本身更是承载了一定程度的王朝气运,传说一旦炼成这种飞剑,甚至不输于仙神法宝,但这种方法的缺点是温养的时间比较长。

另外一种是求长辈以天材地宝等材料直接炼制法器飞剑甚至法宝仙剑,缺点自然是得看长辈是否乐意和有没有合适材料,优点自不用说,没看蜀山剑仙之中,李英琼基本没什么修为的凡人一个,就是得到了仙剑或者说长眉祖师的认可,都能用紫郢剑发挥出强大的威力斩杀妖物。

两种方法如何选择,其实已经不必去说了。

因为现在想求后者,约翰也知道没有那个条件。

光是天材地宝他目前对这个世界的超凡界就是一知半解,一时间也不知到哪里能寻到。

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第一种了。

这个世界的名剑古剑之类的到不难寻找。

因为蒸汽工业的发展,蒸汽动力的热武器已经逐渐取代冷兵器成为了战场上的主要手段,虽然蒸汽火枪有着诸如“无法减小体积”、“填装慢”等尚未解决的难题,最轻的蒸汽火枪也至少要二十磅左右,而各国列装的军用火枪大多都在重数十磅、长四到五尺的体积,但是一发蒸汽子弹就可以击杀一个训练有素的强大骑士,所以战场上已经没有原始冷兵器发挥的余地。

当然再好的武器也需要人来发动,所以各国以此发展出了诸多新式的战法,而狙击手和重装蒸汽骑兵等兵种也应运而生,这给了如弓手、猎人和骑士等原始兵种和职业新的选择。

而类似剑术之流,就沦为了贵族防身和锻炼的一种集杀伤力和娱乐性为一体的竞技品种。

曾经所谓的神兵利剑也就成为了上流社会男士们除了雪茄、名酒之外的第三大奢侈品收藏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