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化墨 第十九章:满城烟雨

类别:其他 作者:沽梦师字数:4671更新时间:22/07/25 12:05:49
大邺分十二州三十六郡三百三十三府二千八百五十六县。

国下为城,故这大邺国除了都城京州之外,剩下的十一州以城为名。

以郡数多少,排名为挽风城、坂城、瑞城、临城、千石城、益城、古葳城、紫薇城、昱城、洛城同不夜城。

每城均有独特之处,而这临城的独特,便是其城之主为大邺国唯一一位异姓王,也是唯一王位可世袭罔替。

临城之都乃是金陵,金陵这地方长街小巷,十几步便能看到一家酒楼,百来步就会看到一花楼或戏场。

仲西侯的剑没在他身上,他的剑用粗麻布包裹,天琴背着。

这么一位西地之主,从不夜城来就只带了两个人。

一个是不夜城世代忠良曲家的幼女,曲天琴,除了扎佬三两句所谓建议外,自己那傻大个的大统领后来也是死缠烂打哭诉哀求,什么不带他妹妹出西城他在家里要被唠叨死欺负得如何如何惨等等。

关于这小丫头,仲西侯自个儿也深思熟虑,丫头根基一般,武艺境界难有大突破,或许到了两极已是极限,可女娃娃脑子好使或能另有作为。

另一个是一十岁杀豺狼,十五岁猎虎豹,然今比自己也要小上四岁的番邦汉子,闫忽德梁。

闫忽德部落被灭以后这幸存的王子虽然落魄却依旧孤傲,仲西侯也是以“他日复国,西城必将竭尽全力相助”这君子一诺相邀,小梁这才成了西地霸主麾下十三人之一的狼王。

就是这么三个人,一个穿着简单不苟言笑皮肤黝黑却气度不凡的主子,一样貌讨喜却一身杀气的丫鬟,还有一长了人的外表却一身野兽气味的仆人。就这么三人,随意挑出一个走在大街上都会格外惹人注意,更不提三人一同出游了。

“临城主有差遣人来孤,来我不夜城,一说是同我协商结盟共进退,而另一方面却是给书难送礼,请其辅君临城。”

金陵城规矩繁多森严,每件兵器要缴纳税银登记不说,还不准来人悬挂开了刃的兵器在大街上晃悠。没办法只得严严实实包裹好了不外露,握不了剑就换一把扇子解痒。

不夜城是个好地方,而不夜城却是连日的风沙,哪里需要扇子。他是看多了那些墨客文人手上不是拿支笔就是握把扇子,也只是借此尝试去压制自己那霸主之威剑尊之意。

正如小梁裹剑时候说的,你仲西侯随便挎一把剑,有点眼力的都能认出这黑面财主是哪路来客。

这种气息没法遮掩,自然,这种拿剑后给人的压迫感也不是生而带来的。

“小梁。”轻吐二字,不多语,也不必眼神示意。

那个番邦小伙点了下头,他并没有卸下背负行囊,直径向前走去,脚步轻盈,没有一点声音。

曲天琴有仔细打量过这人,她不晓得在不夜城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你是不是在好奇为什么小梁这样的人却没有加入黑甲军?”仲西侯把手放在后腰,手上抓着那把扇子,是不是还敲动几下。

天琴是想问的,黑甲军在不夜城对于一习武之人而言是至高的荣耀,而闫忽德这样的角色却没有加入黑甲军,而他,却的确是效忠于仲西侯的。

“像小梁这样的人,除他之外,不夜城里头还有四百余人。”

“他这样的人有四百个?”曲天琴开始犯迷糊,这四百人是属于北燕军还是青犼近卫?又想起偷听爷爷同傻大个在书房商谈时候提到的“隐沙狐”?

隐沙狐?当时一直不明白这个词,总听这爷孙二人提到“隐沙狐”二字,难不成指的就是这四百人?

军事上曲天琴无勇无谋,有的只是对仲西侯的一腔热血,没干过仗出过兵的人不会相信,在战场上满腔热血抵不过一支冷箭。

仲西侯看着闫忽德在前头,他的脚步依旧轻盈。打猎的人是会野性化的,野性化的人会渐渐淡去人类的感觉,他们知道更多的,是动物的感觉。闫忽德也是如此,他懂得猎豹的奔跑,他懂得夜猫的脚步,自然,他也懂得豺狐的奸诈。

“这些人各有奇异,有的生有千面,有的以耳为目,有的气息能够吓退猛兽。小梁也知道这些人,他是我不夜城中除我之外少数知道那些人具体姓名同数字······”

“所以侯爷把他带在身边?”

仲西侯笑了笑,他本是不会让隐沙狐的人知道自己的同类有多少人有哪些人,可谁会明白动物的智慧是不可估量的。一个懂得

动物智慧的人,难以提防。既然你没法去提防他,倒不如就看着他。

“天琴,帮孤记得一件事,你回头闲逛的时候去铺子里看看,有没有牛筋底的靴子,非上上品不要。”仲西侯又皱眉思索了一番,用手比划了一番,补充道,“大概,这么大。”

天琴微微皱眉,未敢多问,记住了尺寸,回应一个“是”。

闫忽德回来了,他的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还是那一脸的野性:“侯爷,前头死了七个人。”

“七个?我们才来金陵这繁华之地,就看到了死人,可真是不吉利。”

“四个拿剑的,一个拿刀的,一个拿枪的,另一个使的是九节鞭。”

“那些人说了什么?”

曲天琴没明白,却听小梁缓缓道:“使剑的人脖子上有淤痕,金刚臂力活活掐死。使刀的人手筋脚筋断了,手法细腻,一气呵成,同时射出暗器致残再一剑封喉。使长枪的人外貌无异常,内伤过重,腰骨折断,能想到的只有拳震春秋煞天子。使九节鞭的,侯爷,不妨亲自一看。”

曲天琴同仲西侯一起走了过去,曲天琴看去那四个用剑的,其中两个人已经僵硬的手握住了剑,另外两个人的剑还在鞘中。仲西侯看着这四个人,皱起眉头,剑客的剑,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有什么用处?更可悲的,是练剑十余年,连剑都还没拔出已经丧命。

“好大的力······”曲天琴赞叹道,这么把人掐死,这样的力估摸也能空手与熊相搏。

“这人不定是力量惊人,这人的内力不凡。”仲西侯靠近尸体蹲下了身子,他用手按住那四个剑客的潭中穴,穴散了,这几个剑客,是被人掐住脖子用内力震毁命穴。

“擒鹰术。”仲西侯轻轻吐出二字,猜得出是什么人所为了,不由微微一笑,小师弟啊小师弟,你们暮寒楼的人真是调皮。

再看使刀使长枪的人死得同闫忽德说的一样,刀者的伤口,四连星的本事仲西侯微微皱眉,莫不是惠冬提前来了?看死者,他倒猜不出这人是谁,毕竟不曾游历江湖,不知武林多少名门豪侠。使长枪的人也是不认得,看尸体倒下的方向来看,死前或许与刀者各守一方却依旧饮恨。

煞天子,拳震春秋,一想到这中原有名的拳法大家,仲西侯不由握紧了扇子,不知有无机会讨教。

最后那个九节鞭的人,仲西侯不由皱起了眉头,这人没有脸,或说是脸被削了大半,已难辨清。

曲天琴看着那句尸体,尸体会说话,如果尸体会说话,那么秘密就没法带到阴曹地府。

这具只有半张脸尸体是笑着的,他的手已经僵硬,剩下的半张脸自然也已经僵硬。他的手臂是伸直了的,他的手被人强行掰开过,手指骨已经折了。另一只手一直缠着那条九节鞭,紧紧握着,可惜,这恍若游龙的兵器没能护住他的性命。

“小梁,记住他们的味道了吗?”

闫忽德梁点了点头,曲天琴开始晓得侯爷为什么会带这么一个人出来。可她不明白的是侯爷为什么会选中她,若不是当真是那傻大个把侯爷给叨叨烦了?

如若遇袭,这二人最为顾忌的,恐怕也就是自己。

闫忽德梁耳朵微微一动,轻声道:“衙役来了。”

仲西侯三人坐进了附近茶楼的雅间,他看着街上的人。很快,官府的人清理现场,扫了大街,自然也带走了尸体。这些尸体,是告知亲属还是抛尸乱葬岗?

“我听书难说,如果人死了没有魂归故里便难以升天,很多会变成厉鬼,在这他们本该离去的地方逗留。”

闫忽德坐在栏杆上,国亡之后他便习惯了动物的世界,没有人的礼数。即便在人的社会,他也不会为难自己去遵守这么一套制度。

“天琴,帮我去沏壶茶。”

曲天琴走开,这里只剩下这两个人。仲西侯依旧是坐着,他没在看街道上的人。他看着栏杆上的人,那人在那里用以皮壶喝东西,仲西侯晓得这不是酒,是马奶。

“为什么骗她?”

闫忽德没有看仲西侯,这是他的态度,如果他不想给任何人好脸色的话他从不遮掩。

“这等事,我毕竟是仲西侯,也只能由你代劳了。”

“五千!”闫忽德伸出了一只手,明码标价,童叟无欺的样子。

仲西侯皱眉苦笑,用扇子指着小梁鼻子,骂了句“黑心贩子”,伸出了两根手指,眼神不允许还价。

闫忽德眼珠子左右转了转,点了点头。

他自栏杆上跳下,站到仲西侯面前,若让人看到,就听着仆人全不顾礼仪,问道:“侯爷,现在武艺境界?”

“够用了。”

“好。”闫忽德并未多语,又踩上了栏杆,他把皮壶系在了腰间,从怀中掏出一对爪套,像极了狼爪,头也不回,落下一句,“两千连人带马,附带兵甲。”

仲西侯傻眼了,这黑心贩子,还真不怕撑死。

“性命为先。”

也不知道这精瘦的蛮邦汉子有没有听到最后那句,仲西侯坐下喝了口淡酒,这中原的酒,还不如他西地的果子酒来得烈。

义父啊义父,十七年了,本该青史留名的你,昔年所为可当真值得?

天琴来的时候仲西侯已经站起,倚着栏杆,对着人来人往的大街看着。他把扇子放在了桌子上,扇子终究不是剑,武夫握不惯扇子,文人也看不起刀剑。

“侯爷,那个野人呢?”

“出去办点事。”

“侯爷让他去办事,我······”

“尸体会说话,自然,也会说谎。”仲西侯没有回头去看着丫头,一城所需,并不全是武境修为深不可测的高手,他不夜城更缺的,是像“诡王”那般的怪才。

“天琴,扎佬虽非冲锋陷阵的武夫,却用兵如神,那你可懂兵法?”

曲天琴低腰抱拳:“侯爷可问。”

“避其锐气,击其惰归讲的是什么?”

曲天琴猛的抬起了头:“侯爷的意思是避实击虚?”

“来,如果我大邺内战,哪城能谋逆有成?”

曲天琴显然不会料到仲西侯竟会如此发问,正要答那兵力强盛的紫薇城,仲西侯又是一问:“江山易了主,可能刹那抵挡门外豺狼,不被轻易攻破。”

“我们北燕军······”

“军者,可溃敌,可护国。扎老有句没有道理的话,兵卒酗酒懒散,民之大幸。”

曲天琴不明白,仲西侯呵呵一笑,也不解释。

若兵者无用武之地,不正是因为天下太平,天下为亲,天下大同么。

“黑甲之中怎么会有懒散之人?”

仲西侯一肚子苦闷,曲天傲猪脑子他不怀疑,难不成这丫头也没能遗传扎老那缜密心思?

黑甲军骁勇无比,他自信无论是大邺还是他国或是三番五邦,都不会有哪支军队比他的黑甲军更为凶猛。

但北燕大军虽说强悍,也有软肋,他的黑甲军攻打沙匪不在话下,守城西地也外敌难攻。

但与另一支天下闻名的军队,紫薇城的白鸦,与之相比他的黑甲军,赢于守城,败于攻城。相比之下,无疑是取己薄处与敌相击。

“爷爷这几日重新练刀就是因为······”

“天傲未至不惑,终究太过年轻,扎佬虽已耄耋,但也只能劳烦他老人家了。”仲西侯看着街上的人,那些个抬轿子的汉子身体矫健壮实,“老易至,惜此时啊。”

最无情的恐怕也就是岁月,他能夺走一个人的美貌同性命,更可怕的,是它能摧毁一个人的信念消去一个人的锐气。

英雄叹老,若是那几个汉子年老了,可还能抬动这四人的轿子?

“侯爷,为什么对那七具尸体如此在意?”

“你可知道燕云骑?”

“燕云啥?”

仲西侯轻笑,也不打算将一切所知都由自己灌输给这丫头。

“那阎罗殿呢?”

“阎罗殿我知道,惠冬提起过,还有一个叫泣鹫使。”

仲西侯微微一惊,这丫头怎的会知道泣鹫使,却不晓得燕云骑。

“而这金陵王也养了一帮咬人不带吼的恶犬,唤作易水寒。”

“易水寒,大傻个说那是古剑谱啊?”

仲西侯依旧不打算告诉曲天琴,易水寒究竟是什么。

自然他也只是看过整理的资料,听过一些传闻罢了。传闻这易水寒中的人都修炼那同名的古剑谱,传闻中那是那位剑客十步一人,百步无敌的剑法。

“比落花西城的舞雩剑法更厉害?”

高手?高手!

当你看到一个人强大得足以令你窒息的时候,会感觉这是一座山,而山脚下的人永远不会看到山顶的那片天,眼前的山已是所有,又如何看到山那头的另一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