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都是黑户惹的祸

类别:其他 作者:沅芷字数:6911更新时间:22/07/25 17:01:52
赌鬼腾的一声冒出来,血红着双眼瞪向白绫,嗓音也是嘶哑着。

“见到二妹了吗?”

“见到了。”白绫点头。

“她怎么样?”赌鬼继续追问,声音中却有一丝强行压抑着的颤抖。

“她让我告诉你,她很好。”白绫说。

白绫说的很平静,但是任凭是谁都能够听出来白绫这话里的意思,赌鬼不是傻子,相反的,他比绝大多数人都聪明,不然的话,他也做不了这几乎是地府第一号赌鬼。只可惜,现在的赌鬼最想的应该就是自己变成了一个傻子吧。

赌鬼虚幻的身体在房间疯狂的律动着,但是他却同样在疯狂的压制着,这两种极端的控制,让他的身体忽明忽灭的如同风里的灯笼,也许下一个瞬间就会突然噗的一声直接灭掉。

“你要是死了,就见不到你那二妹了。”我在怀里的黄瓜上狠狠的啃了一口,却突然感觉好像有点不太舒服,索性俩腿一伸,直接骑在了黄瓜上,这样舒服多了,黄瓜就应该是在这个位置的。

我的声音响起的极其不合时宜,房间中安安静静,众人都在看着赌鬼来回的折腾,而赌鬼现在的状态绝对是在崩溃的边缘,要么是赌鬼,要么是疯子,而且还是一个神境的疯子,虽然只剩下残魂,但依然是神境。

果然,听见我的声音,赌鬼呼的一声已经调转了身形,身子直挺挺的站在我的面前,两只眼睛也是直勾勾的盯着我,呲牙咧嘴的样子像极了呼噜。

“吃块黄瓜?”我把怀里那差不多有我的腰粗的黄瓜朝着他推了推。

赌鬼还是恶狠狠的瞪着我,目光在我的脖子上游弋着。

“你这么呲牙咧嘴的,应该去和呼噜比一比。”我继续刺激着赌鬼。

赌鬼身上的波动开始慢慢的减轻,最终消失,赌鬼依旧是一身黑衣的赌鬼,安静的站在我的面前。

“我真想弄死你。”赌鬼说。

“唉,说你聪明吧,你其实挺傻的,你说说你傻吧,你还做了地府赌徒的头一把交椅,草。”我结尾特意加了一个语气词,然后又狠狠的啃了一口黄瓜。

还别说,这黄瓜的确是好吃,吃到现在,虽然只是吃了大概四五公分的一段下去,但是可是别忘了这黄瓜的直径,算体积的话,绝对能顶的上我平时吃的四五根黄瓜了,但是奇怪的是,我现在居然没有一点饱胀的感觉,而且,好像自己的灵识还越发的清醒了许多。

于是,我手腕一翻,剩下的黄瓜消失在了我的怀抱里。

宋二崽在吞口水,想来他应该是知道这黄瓜的好处了。但是!我非常确定,对于黄瓜,他了解的绝对没有我了解的多,这东西可不单单只有吃的作用!

赌鬼还在看着我。

我抬手,衣袖抹了一下嘴巴,然后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斜着眼睛看着赌鬼。

“白绫不是说了,魂族千万年来一直在尝试,却从来没有得手。”我耸耸肩膀说。

只是,对于我的说辞,显然赌鬼不满意,继续直勾勾的盯着我。

“唉,其实呀,我们人间有句话,不知道你听没听说过,叫好死不如赖活着。其实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而且,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赌鬼在叹气。

“你要是死了,你说二妹那么悠长的生命,是不是要改嫁?”我斜着眼珠子看着赌鬼。

赌鬼在呲牙,目光游弋在我的脖子上,玛德,王八蛋要是投胎成一个犬科的生物,绝对是战斗犬。

可惜,老子不怕,老子是主角,你咬我呀?

“到时候,人家抱着你的老婆,打着你的孩子,哦,你们应该还没有孩子吧?你真纯洁。”

“然后花着你的钱,住着你的房子,咋样?”我看向赌鬼。

赌鬼眼珠子都冒火了,雪白的牙齿不断的咬合着,好像他的嘴里正有一根什么东西一样。呼噜也在呲牙,草!你是萨摩耶,你是人类忠实的伙伴,是好朋友,乖昂。

对付赌鬼我完全可以确定,丫是绝对不敢动我的,但是对于呼噜这个狗子来说,我却是不敢轻易的尝试,丫从打被我从遗迹之中搞出来之后,就没惯着过我,天知道码字的傻、比是怎么想的,弄了一条狗天天骑在主角的头上,草!

“当然了,我觉得这种结果是绝对不会出现的,你们的爱情一定是坚贞的。”为了缓和呼噜的情绪,我只能是将话题转向另一个角度。

果然,呼噜还是人类的好朋友,那雪白的牙齿终于是被厚厚的嘴唇掩盖了起来。

“但是,我觉得你那二妹绝对会殉情。”

于是,赌鬼瞪我,呼噜又开始呲牙,而这一次,青衣也在摇头苦笑,显然,他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

“你要是死了,可就是真的死了,你可别指望着有什么高人能够复活你什么的,你丫的现在就是一个死鬼,你死了之后还想变成死死鬼吗?”

“当然了,你死了一个干干净净,你二妹绝对也会死一个干干净净的,所以,你俩还是一样的结局,你还真以为你俩能从坟堆里窜出来,然后变成蝴蝶翩翩起舞呀?那是扯淡,神话故事。”

赌鬼嗖的一声蹿过来,贴着我的脖子冲了出去,然后……然后就回到沁芯的身体里了。

玛德,赌对了。说实话,我其实也是挺害怕的,玛德,我真怕丫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直接给我这主角弄死。

“你这口才,要是去了坟地,估计不用召唤术,坐那聊一会,估计那些骨头架子就得出来和你好好的聊聊人生。”宋二崽撇着嘴说。

我看看宋二崽,切……

小意思,这些理论知识,人间都已经整理成册了,什么厚黑学呀,成功学呀,只要是个书店,绝对就能找到类似的书。不过,他们都这么成功了,还出书干啥?直接天天躺家里挥霍人生不好吗?想不通,估计还是不成功吧。

“这么说,你们肯定是去过长生峰了?”我看着呼噜说。

呼噜扭头不搭理我。

白绫点头。

“怎么样?”

“很难。”白绫长叹一声,随后跳上一把椅子,舒舒服服的盘了起来,继续道:“那里有一名鬼王看守,实力极高,我和呼噜只是远远的看了一眼,便被发现了踪迹,要不是二妹出手相救,即便是我和呼噜联手,我们俩也绝对逃不出来。”

我在话里听到了别的信息。

鬼王把守长生峰,目的自然是为

了杀掉命门的第二代掌门,但是却千万年来无法得手,而且,在白绫和呼噜被发现之后,命门的第二代掌门居然还出手相救了,如此呼噜和白绫二人才能够平安的回到这里。

这么说来,这长生峰却是怪异,为何这命门掌门不选择离开呢?既然能够出手相救了,那起码也是有着能够抗衡鬼王的实力了。

众人沉默,片刻之后,我一拍猿王大腿。

“命门的第二代掌门并不是无法离开长生峰,而是在守护长生峰。”我双眼放光的看着白绫说。

“应该是的。”这一次,插嘴的却是青衣。

“我得到生灵珠,最终融合成为生死珠之后,曾有推算过一次命门的历代掌门的命数,第一代掌门一片混沌,根本无法看清,想来是用什么高绝的手段隔断了窥探,而在推算第二代掌门的时候,我却是看到了一棵枯树,枯树不高,却是在每一次发出一枝绿芽的时候,都会引来一道雷霆之力,然后这雷霆之力便会将枯树的嫩芽摧毁,但是却无法摧毁枯树,而枯树的下方则是有一道模糊的人影,人影白衣胜雪,虽然看不清楚,但是我却感觉那人影便是命门的第二代掌门。”青衣说的斩钉截铁。

“你看到的与我们看到的一样。”白绫补充了一句。

“如此说来,掌门的确是在守护长生峰。”青衣的声音难得的有点颤抖,似乎是无法控制好自己激动的情绪。

“一定是掌门在调查赌鬼前辈的死因的时候,查到了一些让他们不得不出手灭掉掌门的事情,而且这件事事关地府高层。”青衣继续说。

我把桌子拍的啪啪直响。

“哎,死鬼,死鬼,你出来,有事问你。”

我瞪着沁芯说。

“老子绝对不是魂族杀的,杀我的人另有其人。”赌鬼没出来,声音却是在沁芯的身上冒出来。

尼玛,青衣,这事你能忍?要是放在老子身上,老子绝对忍不了。

“那你知道不知道到底是哪方面的人杀的你呀?”我对着沁芯说,玛德,怎么这么别扭呢。

“老子要是知道还用你们去打听呀,老子早杀到他们家去了,就算弄不过他,老子弄死他老婆孩子的能力总也有吧。”

踏马的,你是个狠人。我朝着沁芯伸大拇指。

“既然这事情中牵扯到地府高层,而且掌门还是守护长生峰,那么……”青衣看着我,双眼放光。

我却是一脸的苦笑,因为我已经猜到了故事的始末。

整件事情虽然有点支离破碎的感觉,好像是一张根本不完整的拼图一样,但是当我们把所有的问题都堆在一起的时候,便已经发现了这其中的猫腻。

首先,命君在断魂狱中中了诅咒,把本来有希望人丁兴旺的命门硬生生的玩成了一脉单传。

然后,命门第二代掌门准老公被人弄死,事情查来查去,最后硬是查到了地府高层的身上,到最后,命门第二代掌门却是诺大的地府哪里也不去,偏偏是选择了长生峰这么一个地方,要知道,地府十大忘川,那可不是那些所谓的旅游景点,弄个玻璃栈道或者是弄根绳,搞个高空项目,让人们体验一下那刺激的快感,那可是真正的刺激的地方,动辄便是生死。所以,这第二代掌门选择这长生峰一定是有着目的。

再然后,事情就这么不咸不淡的过了千万年,期间基本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而这之后,便是我,好死不死的赶什么时髦,玩猝死,然后还好死不死的以黑户的身份撞进了地府,浑浑噩噩的被孟婆姐姐扔下奈何桥,泡在奈河里活活的泡了百年,本来以为百年完事了,就能够投胎转世了。本来吧,事情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可是孟婆姐姐有给我扔回了黄泉路,硬逼着我走了一遍黄泉路,而却还是不走寻常路。

再之后呢,就是我踏马的手欠,在苦海里摸出来一颗死灵珠,硬生生的把命门的第七代掌门青衣给摸出来了。

之后呢,就是这死灵珠冒出来之后,被那什么五鬼啥的盯上了,如今想想,那五鬼也绝对是踏马的魂族的人搞出来的东西。

之后便是这么一路的打打杀杀,最后是和魂族的那些王八蛋撞了一个对脸,他们想抠了青衣左眼里的生死珠,而我呢,则是作为这小队的队长自然不能让别人那么轻易的抠了我兄弟的眼珠子,那踏马的又不是痔疮,多一块少一块无所谓,然后就干架,活生生的把我从**凡胎,干到了现在的半神境。

然后现在呢,这长生峰还踏马的好死不死的是一座地碑。

地碑是管户籍的,而地府之中,虽然人口不止亿万,但是这黑户绝对不会多。到现在为止,我理解中的黑户最多两个人。

我,绝对的黑户,到现在为止,我的户口都是假的。

而第二个,应该就是小七了,我可是眼睁睁的看着小兔崽子把一块地碑给生生的炼化成了短剑了。

唉……

我长叹一声。

众人看我。

“都是黑户惹的祸呀。”我由衷的感慨,同时,也为人间能够如此英名的确立户籍制度而感到高兴。老子一个月七八千块钱的工资很高兴了,这种每天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喊打喊杀的日子绝对不是老子想要追求的。

“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地碑这东西是不是能够掌控地府户籍的同时,还能够控制所有的在册成员呀?”我看着眼前的这群地府的老地户说。

众人愕然,显然,我提出来的问题已经超过了他们的知识储备。

切……文盲,以后多写写小说就知道了。

正在我准备吐槽的时候,我却是发现周围的一切都是静了下来。

不是安静,是静止。就连那本来还在空气中缓缓漂浮的尘埃都是停了下来。

于是,下一刻,我眼前的一切都在扭曲、重组。

等到眼前一片清明的时候,我正坐在藤椅上,面前一个小小的木制的茶桌,茶桌上摆着温热的茶水,嫩绿的茶叶正在茶水里起起伏伏,茶桌的对面坐着一个女人,一个安安静静的女人。

“姐姐呀,真是不想见到你呀。”我看着孟婆姐姐,一声哀嚎已经先从嘴里喷出来。

孟婆依然安静的看着我,嘴角挂着一抹让人看起来安心的笑容。

说实话,对于这个姐姐,我是很尊重的,只是那些尊重却是放在心里的,从来没有表现出现,但是在孟婆姐姐面前,我却认认真真的做着“弟弟”,做着这个不太懂事的弟弟。

一直等到我哀嚎结束,将身体甩进藤椅的靠背上之后,孟婆姐姐才笑眯眯的看着我说:“猜到了?”

嗯。我点头,端起面前的茶碗喝了一口,却是脸上一阵苦色,也不知是因为茶苦,还是心苦。

“其实你想的应该也差不多了,地碑虽然不至于能够直接掌控人的生死,但是却能够做到将整个地府的人都掌握在手中,整个地府之人,就像是这茶水一样,而地碑无非就是装着这些茶水的茶碗,一旦茶碗倒了,那这些茶水就不再是茶水了。”孟婆姐姐说的平静,但是我却听出了非常罕见的一丝愁绪。

能让孟婆姐姐生出愁绪的事情,自然不是小事情。

“当然,就像你们差到的,单单拥有地碑还做不到这些,还需要有生死簿的配合才可以。”

“姐姐,这么说的话,我怎么感觉这地碑才是最主要的环节呢?”我皱着眉头看着孟婆姐姐。

“嗯。”孟婆姐姐轻轻点头,随即轻叹一声之后继续道:“地碑是先天之物,即便是我,也根本不知道它的历史,甚至整个地府都是它演变而来的,也不无可能。”

我感觉头疼,尤其是最近都是在接触这些大神之后。想想之前的日子,灵境的时候,自己能够看见两个魂境的都觉得那便已经是天了,可是到了如今,这天是越来越大,如今自己面对的居然已经全部都是大神级的存在,从开始的呼噜和白绫,到后来的绾风老丈杆子、剑兰丈母娘,再到后来的花农,现在的宋二崽,已经魂族的那些死对头。

而面对这些大神之后,我才发现一件事情,那就是地府绝对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太平”,自己没有经历过凡境,但是在灵境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却是历历在目的,当初在金城,一个灵境三重的金嚣就差一点要了我的狗命,再看看现在,随便拎出来一个对手都是大神。有时候自己没事也会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这些大神是踏马的专门组团过来给我添堵的吗?

大神有实力,他们带来的消息自然更有“实力”,想想倒是也能明白,这些大神总不能因为自己家丢了一条狗就来找我吧,再说了,谁没事去偷大神家的狗呀,说不好,狗没偷到,还得被大神拴在狗窝里。要是碰见一个呼噜这样的大神狗,那妥了,自己变成狗屎的可能都有了。

虽然大神带来的消息绝对是重磅的,但是像孟婆姐姐带来的消息这样重磅的,迄今为止,我还是第一次听见。

这简直就是地府版的进化论,甚至比那还要久远,应该算是地府的形成与发展。

“那生死簿呢?”我追问了一句。

“生死簿?那东西无非就是一把钥匙而已。”孟婆姐姐看着我,在笑。

尼玛,生死簿居然只是钥匙,还是而已,要知道,生死簿这玩意无论怎么算可也是二级的神器的存在的呀。这种级别的东西,到现在为止,我可是还没见过呢。

我有点迷糊,孟婆姐姐自然也是知道我迷糊的原因。微微笑了一下继续道:“其实,神器并不是最高级别,所谓的神器、仙器只是对后天的一些事物的定级而已,诺大的地府、三界之内,又怎么可能全都是我们能够认知的东西,先天的、未知的东西远远要比我们想象中的多得多。其实,你身边也有一些超过神器的东西,只是你们一直都不知道而已。”

啥?我们有超越神器的东西?这回我是真的懵了,神器呀,那玩意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天花板,是永远都无法企及的高度,但是现在孟婆姐姐却告诉我,我们已经站在了天花板之上,那种感觉就像是本来只有六分钟的能力,却被人告知,其实全世界的平均时间也无非就是三到五分钟而已的感觉一样。玛德,想尿尿。

“其实无论是神器、仙器,那些被人为制定了等级的东西都有着一个缺陷。”

我继续发懵,姐,您继续。

“可成长性。”

这个我理解,所以……

“那青衣的手套和洪波的止戈盾算不算是比神器还厉害的存在?”我认为我的思路是对的。

可惜,孟婆姐姐白了我一眼之后,却是继续道:“命器倒是一个不错的存在,有可成长性,只是可成长性的确很重要,但是同时却还有一个成长度在限制着它,青衣的手套成长到神器的程度几乎是必然的,但是洪波的止戈盾能够成长到神器的程度却是未知,而且即便是成长到了神器的程度,却也已经是它的极限。”

那……,我眉头已经皱成了一个疙瘩,就像是自己本来有六分钟的能力,已经超越了普通人,但是突然有人告诉你,其实那个数据是错的,正常的人类时间应该是十分钟到十五分钟之间才对一样。失落、沮丧、悲伤这几乎是必然会出现的情绪,毕竟,作为一个男人,却踏马的不行了……

看到我那一副要死的德性,孟婆姐姐终是笑出了声,又是白了我一眼之后,继续道:“青衣的生死珠,小七的剑冢,还有月牙儿那个小丫头手里的无影,倒是超越了神器的存在,只是它们需要成长下去。”

我做作的拍着胸口,脸上也挂上了安心的表情。

“其实……”

“姐呀,有啥话不能一气说完呀?”我实在是忍不住了,就算自己面对的是孟婆姐姐这个大神,我也得吐槽一下了,这感觉太不好了,就像是正在畅快的撒尿,肾结石却突然落下来了一样,一路狂奔而下,堵的自己的一泡尿三起三落的。

哈哈哈哈……

我从来没有听见过孟婆姐姐笑的这么开心,这么不斯文过,一时间自己倒是有点呆,呵,女人,还有两幅面孔!

片刻之后,孟婆姐姐总算是收住了笑声,清凉的眸子里都因为这开心的笑声而蒙上了一层雾气。

唉,谁能想到孟婆姐姐会是这样的一个女人,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一个这么漂亮又真实的女人,一个……

踏马的,老子不想努力了。其实,姐弟恋我是完全能够接受的,就是不知道孟婆姐姐能不能接受。

然后……然后我就觉得自己的耳朵在发疼。

当我从傻笑中惊醒的时候,一只带着淡淡香气的手掌已经掐住了我的耳朵,而且已经转了半圈。

只是一瞬间,我的第一反应居然是这手很温暖,味道我很喜欢,而不是耳朵被拉扯的变形之后出现的疼痛,还有拉扯着我这只耳朵的手掌的主人的身份。

敢对孟婆姐姐有这种非分之想的,三界之内,应该只有我一个人了吧?

哇哈哈哈哈哈,想想就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