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九章不相信

类别:其他 作者:元宝本尊字数:4209更新时间:22/07/26 16:26:30
为了钱就把自己的表哥给干掉?

这样的一个事情呢,如果在一般的家庭肯定是不知道的,因为利益不够呀,利益不够冒这个险就没有意思了,但是在约翰家族这样的大家族,那可是亿万家财如果真的成功了就可能分到亿万家财了,这一点上面呢还是值得冒险的。

所以说呢,这个时候仔细的想一想,这双胞胎姐妹如此的狠毒,似乎也是有那么一点点可能。

不过呢,这个时候呢,约翰大律师似乎又想到了其中的一个关键的点,他跟着就问:“这样呀,如果根据你们说的,那这个真的是有可能的,我的这两个侄女呢,一向都是心思非常缜密的那种人,从小到大呢,不管是情商还是智商都是非常的高。

这两姐妹呢都是高学历啊,现在呢一个是投行的客户经理,掌握了大概3000多万的资金的运作,在她的这个年纪呢,能够做到这一步已经是相当的了不起了,要知道露西这个小丫头呢,大学刚毕业不到一年能够做到这一步,虽然有我们约翰家族的原因,但是呢,也可见他自己的才华了。

露丝呢,她呢,这个时候呢,也是相当的了不起,是电视台的一个栏目的负责人,反正呢,姐妹两个都是学霸级别的那种人,所以说呢,他们要是设计出来这种计划来,我一点都不怀疑。

但是呢,我现在有一个问题啊,当时李磊在伦敦说是在我的那个侄子的店里面查出来了,买那薯片的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已经查出来了,而且这个人已经应该被老大卫你给抓回来了,对不对?

我就想知道这个人是什么人,按照我们律师的观点来说,这个人算是其中的一个关键证人呀,要想证明我的这两个子女呢,策划了这个案子,你单单说是在这个地方的照片?

当然了,这仅仅算是一个小小的线索,并不一定说能够成为成长成功呀,在法律上讲究的是证据,没有足够的证据的话,那不能够证明是我的两个子女做的呀,他们两个可是学霸呀,绝对不会轻易的认罪的,你要知道这样的残害自己的表哥,不管是国法家规那都是不能够容忍的。

我们约翰家族也是有自己的家规的,绝对不允许这种吃里扒外。

如果这两姐妹真的有罪,那就是背叛自己家族的人,如果真的承认了这个事情,别说继承家产了,就算他们两个都会被我们约翰家族发布追杀令,肯定不用他们活在这个世界上的,这一点是肯定的。

所以说这事情是一个大罪,按照他们两个的智商,绝对是不可能随随便便的承认这个事情是他们做的,所以说我们需要证据啊,而这个时候呢,老大卫先生你刚刚抓住的人,那就是相当的关键了。

这个人到底是谁和我那两个双胞胎的侄女儿到底有什么关系?她是不是愿意做这种这两个姐妹呢?

这一点我认为是相当的关键的,如果是从律师这个行业来说的话,从他们那些专业的角度来看,确实是需要证据的。

至于说李磊这个家伙说的那种,他看了三个地方的照片就能够串联起来这个案子,这仅仅是一个线索而已,帮助人把整个案子给串联出来,以便引出来双胞胎姐妹这样的一个幕后黑手。

这一点呢,确实也不是一般的人能够做到的,当然了,策划这个案子的人自嘲情商也是应该相当高的那种,但是呢,这些东西呢不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只能够说是对破案有帮助,一个适当的辅助而已,如果从专业律师的角度来讲呢,这些证据呢,几乎可以说和没有证据差不多。

所以说呢要让两姐妹认罪呢,就不能够仅仅说是用三个地方的照片来那么证明了。

当然了,如果能够让刚刚抓来的那个人呢能够成为误点证人的话,那这个案子就应该比较清晰了,就算双胞胎姐妹呢,想要抵赖都不太可能。

所以说呢,从这个角度上来讲的话,那这个事情啊,其实就是这样子的,必须要证明一个人,做案的动机这一点呢,双胞胎姐妹是完全有动机的,毕竟如果把大约翰给干掉她们两姐妹呢,那就是合法的继承人之一了。

凭借这两姐妹的智商多捞一点家产,这完全是有可能的。

但是想让他们两个顺利的认罪这个事情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约翰大律师作为一个专业的律师,而且呢,是大律师级别的,那这个时候呢,当然在法律上考虑的会更多一点了。

但是这个时候呢,约翰大律师到底是没有想到老大卫是怎么样的想的,要怎么样的去做。

这个时候呢,老大卫却不阴不阳的说:“证据,这个时候要什么证据呢?还需要什么证据吗?自由心正懂不懂,作为一个大律师,你一定知道自由心证是怎么样的一个意思,其实呢,我不需要什么特别的证据,我只是想知道幕后的黑手是谁,知道幕后黑手是谁的话,直接的把他给干掉那就完了呗。

证据我需要证据吗?我在道上混那么多年,其实根本就不太需要太多的证据,你知道吗?我只要是知道谁是幕后的黑手,那这个事情就完了,你们约翰家族呢,自己内部的纠纷呢,这个和我没关系,和我儿子其实也没有关系,对不对?

我儿子不就是没有答应帮忙吗?我儿子那个人我承认虽然是花心了一点,但是呢,他心地不坏呀,发现了一点儿这是每个男人都会犯的错误,而且呢,我儿子也不差钱对不对,这一点呢无可厚非。

而且我儿子其实虽然花心一点,但是呢,每一次呢,就算是分手了也是会给别人足够的补偿的,这一点上面我觉得我儿子做的还是相当的不错的。

你们家的那两个小丫头居然因为这一个而抱怨我儿子不帮他们这一点,还要把他们给干掉,这就是看不起我呀,所以说呢,我不需要什么证据,我只要知道到底是谁做的这个事情就够了,给他们定罪呢,那是法官的事情,我呢只是想到报仇。

而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一个事情呢,你能够想到我内心深处的痛苦吗?你想象不到对不对,所以说呢,在这个时候呢,我不需要什么证据。所以说呢,在这样的一个事情上面呢,你就不用给我讲什么,关键的证人我根本不需要,我只是需要证明一下这个案子确实是给他做的。

至于说那个人是不是愿意做误点证人在我的手里面他敢说一个不字,我就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其实不瞒你说,我这个人呢,已经很少亲自出手了,你知道吗?

想当年我在年轻的时候我在江湖上混,那是真正的铁血无情的我的敌人的漏斗,我手里面呢,只求一个就是速死。

知道吗?我这个人懂得的刑罚比你们想的要多的多,其实他落到我手里面的敌人呢,只有一个,就是求我那早早的把他们给干掉,因为呢,他们知道在我手里面的每一秒钟,他们都会体会到什么叫做生不如死的痛苦。

所以说呢,我不要求那个人成为误点证人,我只要求那个人把他知道的给招出来让我知道。这个两姐妹呢,到底是怎么样算计我儿子的,只要知道这一点就够了,我不需要什么他来做误点证人,我也不需要,你们家那两个双胞胎的小丫头承认是他们做的。

这一切对我来说没有丝毫的意义,所以说呢,在这个事情上面呢,作为你们的律师要的什么证据之类的和我没有关系,我要的就是说把他们两个人干掉就完了。”

这个时候呢,约翰逊大律师似乎也是有一些被冲昏的头脑,他马上就下意识的反对说:“老大卫先生这个事情呢,你不要冲动,动用事情是犯法的,随便杀人也是犯法的,这一点你应该清楚。”

这个时候呢,李磊才知道什么叫做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好家伙,如果这个事情和约翰大帝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话,那这个事情上面呢,有些道理是可以从一个比较客观的立场上去看这个事情。

但是如果这个事情一旦和与约翰大律师有关系的话,那这个时候呢,余杭大律师这个人呢,就不可能太过客观的去分析这个事情了,居然说出了这种话。

想一想老大卫先生这个人呢,他现在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状态呢?人家儿子被干掉了,还有就是说,老大卫先生呢命不久已还有不到一个月的寿命,估计现在看起来呢也就是三个多星期顶天了。

所以说呢,和这样的一个人去说什么法律证据之类的有意思吗?根本没有任何的意义,一个道上的大哥,而且命不久矣,儿子还被人给干掉了,他为儿子报仇当然是不择手段了,还讲什么证据?

开玩笑,就算没有得病的话,老大卫先生这个人呢都一般的讲究什么自由心证,证据那是法律的事情。

所以说呢,这个和老大卫先生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关系。

果然这个时候呢,老大卫先生哈哈大笑,说:“法律法律,如果有用的话还要警察有什么用,不对警察这帮人呢,其实怎么说呢,也就是一个摆设而已,真的出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总他们也是白扯。

这个案子我让他们查了那么长时间,他们一点线索都没有给我搞出来,如果这一次呢,不是把李磊这个记者给找过来,我还不知道这个事情是什么人在背后搞的黑手呢。

现在李磊记者已经帮我查清了这个事情,我呢就是想要知道一下,那个帮助这双胞胎姐妹购买食品的人呢,知道一些什么这个案子里面呢,到底是怎么样设计的,我就想知道这些,其他的我不关心。

所以说你们家族的那两个小。你们发不发出什么通缉令之类的我不管,反正呢,在我眼里面他们已经成为一个死人了,他们的生命也会进入倒计时的。

这个时候呢,约翰大律师总算是聪明了起来,想到了这个事情比较特殊,果然想一想呢,老大卫先生是没有任何理由放过自己的那两个双胞胎侄女的,想一想确实是这样子,自己刚才说的那番话算是白说了。但是没有办法呀,关心则乱嘛,对不对?

有些事情呢,并不是说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

尤其是说在这个事情上面一旦牵扯到了道上的大哥,而且是命不久矣的江湖大哥,这个大哥还死了儿子,他还管什么法律不法律,证据不证据的啊。

美国的法律都是给谁准备的,这一点呢,没有几个人比约翰大律师更加的清楚了。

要知道,这些法律其实就是给一般的人准备的,至于说有钱人,其实就会了解很多规避法律的一些手段什么的,这样子的事情太正常了。

尤其是说约翰大律师也是一个律师界有名的大律师,知道一些内幕的机会是比一般的人多的多的。

别说那些乱七八糟的潜规则什么的,就算是放在明面上的规矩,就不是一般的人能够承受的了的,比如说约翰大律师的费用的问题,那是按照分钟来计算的,说是按照小时,那是因为通常来讲,一般的律师的潜规则都是按照小时算钱的。

但是约翰大律师其实是按照分钟来算钱的,到了约翰大律师这个位置,就是按照分钟来赚钱,只是一般的情况下,大家都是知道,但是心照不宣而已。

因此,请到约翰大律师这样子的级别的大律师打官司,一般的情况下,一场官司是用百万位单位计算费用的。

所以说,一般的人根本请不起大律师来打官司,如果请一个律师团的话,那费用更高一点。

说个明显一点的,辛普森杀妻案,那其实就是用钱打官司,花费上千万,请来豪华律师团来帮助自己打官司,这个绝对不是一般的人能做到的。

因此,其实有钱,有足够的钱,某种意义上来讲,确实能够有资格在一定程度上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