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贼船
类别:
其他
作者:
剑桐字数:2504更新时间:22/07/31 08:03:04
黄一宝的两箱财宝,如今还剩下一箱半。
里面大部分是银元,成色十足。从年代上考证,有晚清的户部银币,有辛亥革命时铸造的纪念币,最多的就是袁大头,还有一部分古玩和金银首饰,货真价实。
这些财宝主要是老岳父留下来的,一辈子的积累,来源也很简单:入户盗窃
杨瑞麟一生是贼王,江湖大盗之一,拥有丰富盗窃经验。凭着一双贼眼,白天先看地形,寻找“大户”人家。确定下来以后,深更半夜带着同伙翻墙入室,破门钻窗。不用什么油灯电筒,在黑暗里就能摸的一清二楚,准确判断你家财宝藏在什么位置,一下手一个准。但他不要字画瓷器等大物件,路上带着是个累赘,转手出去风险也大。不如这些小小银元,金银首饰,虽然很沉,但是携带方便。
经过两千多年历史沉淀,中国民间藏有大量传统珍宝,谁家要是遭了贼王光顾,那就只能自认倒霉。尤其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谁的家里藏有这些宝贝,被贼偷了你还不敢报案,否则更加倒霉。
在江湖上横行了几十年,杨瑞麟一伙一直是常胜将军,从不失手。
但是,他们的历史在辰州完全终结。
一天深夜,他们在郊区入户盗窃时,被巡逻的联防队发现了,团团包围堵在屋内,一时插翅难逃,只能束手就擒。那天晚上,刚好杨春得重感冒,黄一宝在家照顾她,没有跟随岳父统一行动。天快亮的时候,岳父一伙迟迟没有回来,他就知道准出事了。赶紧先把两箱财宝藏在后山,然后带着媳妇躲到山上。
那时候搞严打,从重从快。杨瑞麟盗窃团伙的案子没有彻底深挖就结了案,漏了两条大鱼。所以,当黑色江湖上风传“宝叔”和他的闪电手之时,谁也不知“宝叔”是何许人?姓甚名谁?长啥样子?属于哪个帮派?
黄一宝潜回老家后,除了安心种地,还在自家后院开垦上百亩的枣园。因为就两张嘴,每年卖枣子的钱足够他补贴家用,所以消费不大。只有遇上村里红白喜事,交份子钱,他周转不过来,才会拿出一块银元换钱。
他拿银元换钱,都是跑三十多公里的路,去县城的一个小小古玩市场交易。三十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民间收藏之风日盛,银元价格一路飞速上涨。所以市面上充斥了不少假袁大头,一旦有人拿出一块真货,抢购的人不计价格。是的,他卖的是赃物,问题是你没有办法鉴别,他说是他家里传下来的,你也没有证据否认。
做贼做的精了,知道什么东西该留,什么东西绝不该留。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眼看莫豹逐渐上钩,安心留在他的家里,并和女儿嘉妮有了初步感情,黄一宝就迫不及待,急于向莫豹交底了。因为他已七十一了,身体越来越差,时间不等人啊!
但这需要时机,不能开门见山,必须要有更多诱饵。
按照他的推算,莫豹要练成闪电手,至少需要五年的基本功。
一天早晨,莫豹和嘉妮去枣园干活。不久,黄一宝听见了莫豹的脚步声由远而近,知道他一个人又回来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他急忙拿出一个百宝箱,在自己的屋里故意弄出声响,吸引莫豹注意,然后叫他进屋,向他袒露了一部分实情。
结果,莫豹那天早晨彻底归心,终于成为他的掌中之物,成为他未来的上门女婿,成为闪电手的下代传人。嘉妮知道以后也是彻底认了莫豹,两人就差去领证了。
要继承闪电手,必须先学做贼的基本功。也就是说,必须先从小贼干起,那得先找一个地方练手。对黄一宝来说,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如果就在家乡重操旧业,一旦失手露馅被人知晓,岂不被家乡人唾骂,遗臭万年?
所以,这个练手之地应该越远越好,他想到了千里外的南方海滨都市~辰州。
去辰州吧!
还有一个情况,前几天村里来了两个县公安局的警察,还有一个镇上派出所的民警,说是摸排外来人口。这么一个小小山村只有外流人口,有啥外来人口?难道他们冲着莫豹来的?
黄一宝想打探一下,结果村干部们见他都躲躲闪闪的,说话支支吾吾。
看来情况不妙,最好出去避避风头,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那天晚上,他将两箱财宝偷偷埋在了枣园里,在女儿的闺房里暗藏了一张字条。天亮以后,他把房屋田地,包括枣园托付给了一个亲戚照看。然后放出风去,说是女儿和未来的女婿在家里待不住,要去上海打工,自己跟去看看。
傍晚时分,他带上两个年青人去杨春的墓地告别之后,就出发了。
一路走一路偷,三十年了,闪电手的功夫依然不减当年。
为了掩人耳目,他们一行先到上海。五天后的一个早晨,他们三人不坐高铁动车,而是乘坐上海南开往辰州的k1279次旅客列车抵达辰州。那时,黄一宝的口袋里已经有三万多元盗窃来的赃款,落脚辰州不成问题。
迎着太阳与和熙的春风,走出辰州火车站的那一时刻,面对一片高楼大厦,繁华都市,黄一宝是感慨万千:自己老了,辰州变了,真是翻天覆地,当年的房子和街道是旧貌换新颜,自己都认不出来了。
三十年多年以前,岳父一伙就在这座海滨城市翻了贼船,命都留在这了。他和媳妇杨春侥幸漏网,因为暗地躲藏而失去了跟同伙的联系,几个进监狱的同伙后来也都不知去向,此生再难碰面。
现在,唯独是他,闪电手的唯一传人,三十年后带着两个年轻后代重回故地。
黄一宝横下一条心,他要在这接续一段往昔历史,告慰老丈人的在天之灵。
他们在辰州火车站附近找到一家房屋中介,准备在火车站周边住下。因为这里交通便捷,汽车、火车、地铁皆有,四通八达,人流如潮,又有商业街区和居民区,特别适合扒窃。
对方给他介绍了好几处可出租的房屋,黄一宝都实地查看,最后相中凤凰山下的这一处:天景丽园10座101室
花了一周时间,他们三人在辰州市区里到处转悠,熟悉地形交通,观察人流状态。随后,黄一宝就决定上公交车行窃,让莫豹去练手。
他们先在家里练习,然后嘉妮怀揣钱包上公交车,莫豹就在车上尝试下手,反复进行,由不成功到成功,黄一宝在一旁偷偷看着。一个月后,他觉得可以了,就叫嘉妮掩护,自己观察,莫豹真的开始偷乘客的钱包。
嘉妮也懂扒窃,只是黄一宝不让她下手,都是让她暗中掩护。
因为紧张,莫豹多次失手。除了两次被人抓住,交给公交警察之外,其它几次都被他们父女巧妙应对过去,帮助莫豹侥幸逃脱。
由于盗窃数额很小,莫豹被拘留了两次,一次五日,一次十日。
偷的次数多了,拘留所也蹲了,莫豹也油条了,胆子越来越大。在老贼王的悉心调教下,他一步步上了贼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