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别咬我耳朵(求推荐票)

类别:其他 作者:舍剑字数:2546更新时间:22/08/01 07:44:12
2016年2月2号,腊月二十五,这天是周三。

曹修言重生后的第一场高中同学聚会,马上就要开始了。

其实这件事情,刚放假的时候就有人提了,他们班的班长也一直在联系和组织。

其实当班长给曹修言打电话问他要不要来参加的时候,曹修言的第一反应是想拒绝的。

他其实并没有参加这种活动的想法。

但是曹修言十九岁外表下毕竟藏了一颗二十多岁的心,有时候还是会想起高中的那些事情。

于是,曹修言答应了他们班长张曦,说一定准时到。

去看看也是好的,毕竟好久没见了。

也就是现在刚上大学,高中的这群同学还惦记着曾经的友谊,还是会满心欢喜地答应聚会。

再过两年,就会有各种理由推托,什么我家猫指甲断了,我今天血崩了,我男朋友让我下不来床了,我在十字路口救了一只迷路的黑猫……

反正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字,不想去。

也许再过几年,同学还会举办同学聚会,但是同学已经不能叫同学,而是彼此利用的工具人。

阶层,从踏入不同大学的时候,就已经分化了。

有些人考上了重点,几年后拿了一个好的offer;有些人靠着家里的关系,继承家业也能混的风生水起;有些人……

则是成为了大多数人。

虽然努力想要找回之前的样子,但是不同的身份在聊天的时候,多少会有一种虚假感。

不过曹修言倒是挺期待这场同学会的……

他在想这场同学会上,会不会有一个富二代打出“今晚全场消费由x公子埋单”的口号,然后又是五星级酒店又是会所嫩模的……

然后肯定会对自己班上最漂亮的那个女孩表白,恰巧那个女孩又喜欢自己,富二代看自己不顺样找自己麻烦,在自己强大的实力和背景下,富二代跪下叫爸爸……

额,好像自己并没有那个本事。

自己班上,也没有富二代。

遗憾啊,不能体会到小说里这种装逼打脸的快乐。

上午十一点,曹修言就出门去了饭店。路不算远,但也不近,曹修言打算溜达溜达走过去。

曹修言和高中同学感情都不错,尤其是女生。

不过他高中倒没有正经谈过恋爱。

不正经的……倒是有几个。

高中时代的曹修言就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不能随便便宜哪个女孩子,所以——

当然是全都要啊。

因而他倒是暧昧过几个,享受着她们的好,却不想担那个责。

不过曹修言发誓,他是绝对不会吃回头草的。

主要是……

质量也不好。

见识过大学的大白腿海咪咪之后,曹修言已经对自己班上的那些姑娘失去了兴趣。

冬日的阳光还是极好的,就是风有点喧嚣。

呼呼地打在人身上,让人有些承受不来。

曹修言裹紧了衣服,把脖子缩了缩,钻进厚厚的围巾里,朝着不远处的饭店走去。

到了门口,曹修言远远地看到自己班上的班长张曦。

许久没见,这姑娘倒是漂亮了不少——

妆容加成罢了。

虽说关了灯全都一个样,但是曹修言不想醒来之后才是噩梦的开始。

“哟!修言!”远远地,张曦看到曹修言后,就奔了过来,热情地和曹修言打招呼。

“好久不见,老班长。”曹修言从围巾里探出鼻子和嘴巴,扬起笑容和张曦打招呼。

张曦看到曹修言就想上来给他一个拥抱,却被曹修言拦住了:“班长,你不至于这么热情吧?”

张曦在他手臂上轻锤了一下,眉目流转,眼含笑意:“跟班长还见外。快进去吧,302。今天可要好好喝几杯。”

“好嘞。”曹修言摆摆手,就进了饭店。

上了楼,推开包厢门,曹修言感觉到一股热气把自己包裹住,里面的齐齐看向自己。

这是个大的包厢,里面有两张桌子,能容纳20多个人。

曹修言走进门,谦虚地和曾经的同学打招呼:

“哟,同学们好,不好意思来的有点晚,别见怪。”

“来来来!等会多喝几杯就行了!”一帮男生开始起哄。

曹修言被他们拉了进去,坐在了座位上。

寒暄了几句,曹修言开始环顾四周,发现高中活跃的那些同学基本都来了,还有很多人……

是曹修言喊不出名字的。

毕竟有些人,就是同班了三年,也是喊不出名字的。

何况曹修言严格算起来……

已经好几年没看到这些同学了。

多少有些过电的感觉。

就像是林斌斌的铃声一样,给自己一种从尾巴根麻到天灵盖的感觉。

刚坐下没一会,身边的同学就开起了曹修言的玩笑,谈女朋友了没有呀,今天打算怎么回去呀,你还记得高中喜欢你的那些女孩不,甚至是你还记得那会儿我喜欢过你不……

没谈。

走回去。

不记得。

喜欢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曹修言面带笑容,内心键来。

索性聊了几句,这些同学的注意力又都转移到别的上了。

曹修言坐在座位上,给罗婕发消息。

最近罗婕喜欢上了辛波斯卡,说喜欢那首《种种可能》。

就是那首……我偏爱xxx的?

她为什么会喜欢这首诗?

老实说曹修言对辛波斯卡了解并不多,只能一边百度一边和罗婕聊。

当然,这也不是故意找话题,只是顺着对方来罢了。

不过,依照百度的那个揍性,不能聊太多,容易犯常识性错误。

曹修言忽地想起,自己班主任刘青松说过,大学生在写论文的时候千万不能借鉴百度上的东西,基本没什么对的。

之前曹修言还不信,在被一位教授锤过之后,他就老实了许多。

血的教训。

聚餐开始了。

曹修言的那帮高中同学是推杯换盏,接连打圈。

你敬我一个,我回你一杯。

我回你一杯,你得敬我一个。

反正就来回折腾,几圈下来,包厢角落里已经堆满了几个空箱子。

曹修言没想着扒拉事儿,有人敬他就回一杯,没人敬酒就安静坐在那里看着或者吃菜。

参与感极低。

倒也不是曹修言不想喝酒,只是觉得没必要。

直到这群人喝的都有点飘了,喝到下午两点多,班长张曦才张罗着说去ktv唱歌。

曹修言其实不想去,但是被张曦以及几个小姑娘拉了过去。

你们……

是要作甚?

饭店的对面就是ktv,走几步路就到了。

曹修言被他曾经扒拉过的两棵草拉着进了包厢,心想着这帮小娘们儿是要干嘛,非把自己拉上。

一帮人又要了酒水和零食,然后几个喝大的哥们开始了抢话筒。

曹修言坐在角落,心如刀割。

你们唱的是个啥……

怎么还有《精忠报国》和《新贵妃醉酒》啊……

你那不是戏腔,是公鸭嗓啊喂……

曹修言忍住自己的吐槽之魂,躲在角落喝阔落。

这时候,一个姑娘挤了过来,半个身子贴在曹修言的身上,在他耳边轻吐了一口气,轻声道:

“曹修言,你还记得我么?”

敲尼玛,别咬我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