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秦淮河工人清淤无头尸浮出水面

类别:其他 作者:齐云久枝字数:3170更新时间:22/08/04 02:21:40
赵子蒙和他的战友们终结了157号的案子以后不久,立即投入到另外一个案子中来了。

档案袋上标注为“1992627”无头凶杀案。以下简称“627”案。

我们先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九九二年夏天,秦南河西华门北段沿河两岸居民向市反映秦南河污染严重,市研究后决定整个秦南河进行清淤并修砌石头堤岸。

这只是整治秦南河计划的一部分,市决定用两年的时间彻底整治秦南河。

工人在清淤的时候,从水下的淤泥里面清上来一具无头男尸。

接到报案以后,赵子蒙一行迅速赶往现场。

下面是三份资料。一份是验尸报告,一份是清淤工人的陈述(发现无头尸时的情况),一份是关于案发现场环境的报告——准确地说是一份关于案发现场的陈述。

我们先来看看验尸报告

死者身上没有一件衣服,尸体已经开始腐烂。

根据尸体的腐烂程度和季节的特点综合判断,死者死亡的时间在两个月左右(备注一九九五年的夏天,京西的天气特别炎热,最高温度达摄氏375度。平均气温超过以往年份2——3度)。

死者的年龄在四十至四十五岁之间。

根据死者的身长,按照头与身长的比例(1比7)和黄金分割点(肚脐)上下的比例(5比8)正常推断,死者的身高在一米六九左右。

根据死者在淤泥和水中浸泡的程度和骨骼的粗细程度判断,死者的体型超胖。

死者双臂展开的长度是一米七零,这说明死者的身体有一个突出的特点手臂超长(正常人——或者说一般人的双臂展开的长度等同于身体的长度)。

死者的身上还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在死者的右手掌背面小手指、无名指和手腕之间有一块鹌鹑蛋大小的褐色的斑——准确地说,这是一块胎记,在这个胎记上,还有三根一公分左右长的毛。

在死者的左膝盖内侧,有一个三公分长的疤痕,疤痕从下而上,由窄变宽。最窄处零点四公分左右,最宽处一公分左右。疤痕应为碰擦伤。

死者的指甲,包括脚趾甲修剪的非常干净,从脚趾甲的平滑程度来看,不像是刚刚修剪过的,这说明死者在生前的生活比较优越和讲究。

一般人不大注意脚指甲的及时修剪,在他们的指甲缝里面,或多或少会有些污垢,而死者的脚趾甲中非常干净。

从脚趾甲的光滑度看,应该是用专业工具修剪的。

死者头颅是从脖颈中部切开的——准确地说是砍开的,虽然尸体已经腐烂,切口处由于膨胀和腐烂,已经无法看到刀斧的痕迹,但在死者的颈椎骨上有两处明显的刀痕。

凶手在取下死者头颅的时候,刀——或者斧头在颈椎处遭到阻碍。

第一个刀痕距离切口有零点三公分的距离,第二个刀痕距离切口有零点五公分的距离。

这也就是说,凶手至少砍了三刀才将死者的头颅砍下来。

尸体的身上有上下两道铁丝,铁丝为细铁丝,第一道铁丝在胸口处,铁丝一共绕了九圈,第二道铁丝在膝盖上方五六公分处,铁丝一共绕了七道。

在两道铁丝的上面还坠了两块城墙砖,两块城墙砖是单独用铁丝捆扎,然后和身上的铁丝连接在一起的,连接地方在死者的背面。

工人将尸体弄上来的时候,尸体的面朝上(城砖上的铁丝和身上的铁丝属于同一种型号)。

解开铁丝以后,尸体的身上有两道深一公分左右的勒痕(尸体膨胀的比较厉害)。

尸体上面没有其它伤痕,致命源应该在死者的头部,死者的头在哪里呢?

凶手为什么要将死者的头颅砍下来藏在别处呢?是发泄仇恨,还是隐藏证据?

我们都知道,所谓“无头案”就是无线索案。确认死者的身份,依据的主要是人的五官,人的身体上也有一些特征,但由于衣服的包裹和遮挡,五官之外的其它特征一般不为人们所知——或者说不为人们所共知,身体上的一些特征,只有和自己亲近的人才可能知道。

这就等于是大海捞针。

第一步是确认死者的身份,第二步是寻找凶手,

死者到底是谁呢?

让我们再来看看清淤工人的叙述(参加清淤的工人一共是五个人。

清淤工具是水泥船和清淤泵。由于水下的淤泥沉积的太久太多,所以,清淤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先用淤泥泵将水下的淤泥抽到水泥船上;第二步是分段抽干河水,再用人工清理剩下的底层清淤泵吸不动的淤泥)。

工人在用淤泥泵抽水下淤泥的时候,清淤泵突然只工作不出淤泥了,一定是清淤泵的吸口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于是,两个工人下到水中,顺着淤泥泵的橡皮管摸至吸口。工人刘志强最先碰到吸口,清淤泵的吸口果然被异物堵住了,他就蹲入水中(只将脑袋露到水面,橡皮管吸口所在的位置水深在六七十公分的样子),试图将堵住吸口的异物拿出来。

当刘志强的右手触碰到异物的时候,本能的缩了回来。他的手抓到的是一个软软的、黏黏的东四,他原为那是一条很特别的鱼。

工友李文清从刘志强的动作。眼神和表情中看出了异常“老刘,你怎么了?”

“吸口确实被东西堵住了,好像是一条鱼。”

“一条鱼?那你为什么松手啊?”

“软软的、黏黏的。好像卡在吸口里面了。”

吸口的直径在十二公分左右,卡在吸口里面的鱼应该是一条大鱼。李文清是一个钓鱼爱好者,他有时候还和朋友到郊区河沟里面去摸鱼“软软的。黏黏的?可能是一条大鲶鱼。”

于是,李文清也跳入水中,他让刘志强拿住吸管的吸口。同时往上拎,自己用双手紧紧地抱住鲶鱼的身体,同时往上用力。

吸管是拎到水面了,但“鲶鱼”却显得很沉重。

“鲶鱼”的上半身已经脱离了吸管,但脱离了吸管的“鲶鱼”好像是一条死鱼——李文清感觉有点不对头,迅速松开了手。

船上另外三个工人也跳入水中,五个人弯腰,将手伸入水中,想把“鲶鱼”弄到水面,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

刘志强和李文清将手伸入水中,一个人抓到了一条“鲶鱼”。两个人抓到了两条“鲶鱼”。

两个人互相对视片刻,好像不对劲,两条“鲶鱼”竟然一动不动。

当李文清将“鲶鱼”的头——或者尾巴抱到水面的时候,迅速扔掉了“鲶鱼”,他后退几步,一下子坐在水中,结果喝了几口脏水,他爬起来,一连吐了十几口;另外四个人同时后退几步。

五个人同时看见了,李文清所谓的“鲶鱼”原来是一只人的脚。大家还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腐臭味,虽然河水本身就有比较浓烈的腐臭味,但此腐臭味非彼腐臭味。

吸管口——或者“鲶鱼”所在的位置距离河岸有两点五米左右的地方。

附近的居民闻讯而来,河堤上站着很多人,一个居民跑回家拿来了一根长竹竿、铁钩子和尼龙绳。

李文清和刘志强用尼龙绳将铁钩子绑在竹竿上,打算将死者的尸首拉上岸,人群中有一人提出,强行将尸体拉上岸,势必会改变尸体的本来模样,尸体可能在水中浸泡了很长时间,就更不宜挪动尸体了。

此人的名字叫谭鹤亭,是一个离休的军队干部,在案发现场附近有一个干休所,谭鹤亭在这个干休所疗养。

刘志强和李文清的手接触过死者的身体,死者的尸体显然已经开始腐烂。

于是,便有人骑自行车到派出所去报案。

幸亏谭鹤亭适时阻止了刘志强和李文清的鲁莽行为,从尸体的腐烂程度看,如果强行将死者的尸体拉上岸,那么,同志们所看到的必将会是一具模糊不清,面目全非的身体了。

在赵子蒙一行赶到现场之前,派出所的马明龙马所长带人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在尸体四周围堰抽水,清淤泵正好发挥了作用。

等赵子蒙一行赶到现场的时候,围堰里面的水已经抽的差不多了(围堰的直径在八米左右)。

两辆汽车停在河堤上的时候,人群自动让开一条路来。

马所长已经派人在现场维持秩序。

眼下,当务之急是进行尸检,并将死者的尸体移出围堰,围堰中的水虽然已经抽的差不多了,但周围的水在一点一点地往围堰里面渗漏,围堰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眼见着天也快黑了(欧阳平一行赶到现场的时候,时间是五点半钟左右)。

马明龙将赵子蒙一行领到刘志强等五人的跟前。

赵子蒙向五个工人简单地询问了一些情况之后,便开始做尸检前的准备工作。尸体虽然呈现在大家的面前,但尸体的身上满是淤泥,所以,当务之急是用水将尸体清洗一下,而清洗尸体的工作肯定不能在围堰里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