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久别重逢金静

类别:其他 作者:芸渔歌字数:3129更新时间:22/08/05 18:18:53
在他们眼中,周逸云还是那个半大小子,毕竟没成家的人在别人眼里都是孩子,更何况这些都是嫁到这院子十来年的人,也算是看着周逸云长起来的,自然更是口无遮拦。

周逸云也不想和她们多计较,也就笑笑不再说什么,吃了早饭把装煎饼的纸扔进院里垃圾桶,走到水池扎个空洗着手:“婶子们,可别小瞧咱这房虫子,说不定哪天你们还得找我帮忙,到时候一句话,保证让你们满意。”

“满意不满意那得看你有没那实力。”两个扯婆娘又笑起来。

周逸云甩甩手,真是没法聊下去了,早晚有一天她们会知道,房子对老百姓多重要,并且需求永无止境,这点他已经有了体会,没房子要买房,有房子要换大房子,大房子的还希望给后代多储备,人的需求是无止境,只有又续期,这个市场只会越来越大。

他对自己未来要走的路,越来越有信心。找出书本,拉着孟岩回到孟岩房间:“你赶紧复习,我看看我哪不会问你。”越是这时候,越得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两年时间,他给自己定下的目标,还清欠款考上成人教育,这之后嘛然后去找王君如,告诉她:我来追你了!

周逸云专心致志恨时间少,孟岩学了一会就有点心不在焉。这个沈慕诗又忙什么呢?在家还是在她奶奶那?

沈慕诗这两天安排满满,奶奶家姥姥家都要去不说,还有长辈的生日宴席,另外还有一天要接待她的好朋友金静。

金静是沈慕诗初中三年唯一的好朋友,有意思的事她们两个并不在一个班级,上下学也不同路。

沈慕诗记得那是刚上初中的一个下午,学校的像双杠一样中间是横梯的爬梯,金静坐在一端。那个爬梯对于当时的沈慕诗来说有那么一点高,她需要蹦起来抓着梯子中间摆动着身体像猴子一样一根一根柱子的向前移。

但是这个活动沈慕诗很喜欢,可以锻炼臂力。她像个男孩子似的玩爬杆爬到顶,也能玩这个爬梯玩一个课间。从一端摆到另一端,再摆回来,再摆过去,金静就坐在爬梯上看着她笑。

沈慕诗从她身边跳下来,抬头看着金静,一样的娃娃头,大眼睛很好看,只是瘪瘪的鼻梁反而显得鼻子尖敲敲的。

如果放在以往,沈慕诗会转身走开,可是金静的笑容很友好,沈慕诗也朝她笑了笑。

后来的课间,经常会看到金静一个人坐在哪里,直到有一天沈慕诗从爬梯上跳下来和她对视微笑的时候,她也跳下爬梯伸出手:“我叫金静是二班的,你呢?”

沈慕诗伸出手但是手上都是爬梯上的土,她没好意思去握反倒是金静拉起来:“没事一会咱两一起洗手去。”

“我叫沈慕诗!”

好奇怪的相识,之后就是课间经常看到他们两个在那里聊天。

起风了,天冷了。沈慕诗就很少去玩爬梯,于是两个人就变成写纸条,趁着课间互相传一下。再到寒假暑假,就变成了写信。这个习惯一直到了沈慕诗上高中,金静初中毕业就上了职校。

沈慕诗曾和孟岩说过,小学算是有个好朋友就是王晓璇,上学时候关系一般,王晓璇搬家到了沈慕诗家小区久别重逢感觉比较亲近。初中有一个好朋友,就是金静,在沈慕诗的概念中这是她最好的朋友。

她们之间是市内信,也要三五天才能收到。十一放假前沈慕诗收到金静的信约好了假期见面,为了这次见面她准备了好久。

假期的公园人山人海,售票处都拍了很长的队伍,许多带小孩的家长都趁着假期带着孩子们来玩。公园门口卖汽水的卖气球的卖零食以及小纪念品挨着个的摆摊在公园的两侧。

沈慕诗提前早就到了,她排队买了门票,踮起脚尖从来来往往的人群里寻找金静的身影。

“沈慕诗!”

听到有人叫自己,沈慕诗顺着声音望过去,金静正朝她招手,跟随人流朝她走来。

还是那样的娃娃头,藕合色的小西装外套,穿在她身上衬得皮肤很白净。两年多没见了,但是书信往来让两人格外亲昵,沈慕诗从站的隔离墩上跳下来逆行挤着人群朝她奔去。

一见面两个人就是一个大大拥抱,然后携手揽腕一起顺着人流朝公园里面走去。

金静好像没怎么变样,就连身高也和沈慕诗差不多,那双眼睛忽闪忽闪,五官立体了些,鼻尖依然小巧的翘着。一见面两个人就叽叽喳喳的有说不完的话,甚至顾不上看公园里的风景。

秋天的公园景色对她们来说也就那么回事,蜿蜒的石路两边高大树木,几个重要的景点一个是公园中的湖,一个是菊花展,另外就是最吸引小朋友的游乐园和动物园区。

两个人既不想去游乐园,也对看狮子河马没什么兴趣,在简单溜溜菊花展之外就沿着湖边小路,顺着长廊来到湖心的长亭里。

金静从背着的沉甸甸的书包里掏出一大堆零食放在长凳上:“我给你带好吃的,还有巧克力给你。”

进口的巧克力啊,沈慕诗只有在电视广告上看过,很贵的。“你这是发财了吗?买这么多东西。”她接过金静递过来的巧克力撕开包装掰了一截另一截递给金静。放在嘴里巧克力很甜浓浓的口口味和奶味,比平时吃的巧克力香浓许多。

“我们已经开始实习了,有工资了每个月一百多呢,而且再过一段实习期过了就正式上班了。”

“喔,信上看你说了,是银行是吧,太幸福了,早知道我也上职校了,毕了业还能分配工作。”沈慕诗羡慕的说道。

“你也不错啊,高考上了大学以后比我出息多了。”金静眨着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

“别提了,我们学校取消高中校,这开学好几门课老师都是代课,讲不了什么大家也听不进去,去年全市才2点多的升学率,那么多重点学校在前面我们就是被遗弃的孤儿了。”

金静安慰着沈慕诗:“别那么没信心人家自学成才的有的事,考不上明年再考不就行了。”

“我家你还不知道么,肯定不会再考了,而且高中毕业都不管分配,以后姐就是无业游民了,现在我们同学凡是家里有路子的都开始找工作的找工作,我属于散养的,以后只能野蛮生长了。”

金静噗哧笑了起来:“你这词儿都哪学来的,说话还是那么有意思。”

沈慕诗歪歪头看看金静:“我说话有意思?你觉得我说话有意思?”

“废话,没意思干嘛跟你说话,不过你跟熟悉的人还行,陌生人就不行了,以后你得练练,不然毕业上班到处都是接触人那时候你还不跟陌生人说话怎么办?”

“我现在可变多了,不像以前那么个了,你不知道现在多了好多好朋友呢。”吃了巧克力的嘴里甜糊糊的,沈慕诗从书包里拿出水瓶子喝了一口水,顺手从书包里拿出一条浅桃红色的围巾。

“给你的!”

“哇!这个颜色我喜欢!你自己织的吗?”金静拿手绢擦擦手接过围巾打开,她眼前一亮的感觉中看出是她喜欢的。

“对啊我自己织的,你看着两边....”沈慕诗帮她打开围巾,围巾最两端不是以往的流苏而是织成了两只小手套,正好可以将手揣在里面。

“太可爱啊,好喜欢好喜欢。你怎么学的,这么厉害?”金静赞不绝口。

沈慕诗红着脸笑笑,光孟岩的围巾拆了织织了拆都好几次,现在织条围巾都不用三五天的功夫,主要是手套的构思上费了点时间。

“这没什么.....”

金静对着围巾可是爱不释手,她想起来沈慕诗说过有男孩子对她很好便问道:“你和那个同学怎么样了?”

“我也不知道,心里没底总觉得不踏实,咱不说这个,跟你说个好玩的事.....”

湖心微风吹着,小姐们吃着零食聊着天高兴处咯咯笑着,丝毫不介意亭子中旁人的目光,这时亭子中一阵骚乱,耳轮中听见扑通扑通的声音,然后就是有人叫:“快看...有人掉水里了。”

公园的湖中有许多摇浆的小床,沈慕诗小时候经常来玩,二叔上班的工厂就在附近,那些年沈英强还没出生,每到夏天二婶就带着她来这个公园,等着二叔下班带着单位防暑降温的桔子水,一起划船。

这都多少年,湖面积比以前扩大了,来划船的人也多,有时候排队一两个小时才能排上,有的一家三四口,有的是情侣都在碧波上任小船荡漾。但是有人掉水里,还是沈慕诗头一次看到。

顺着声音看去,湖中心一条小木船上空着,一个人扒在船边身上的衣服看是个年轻女子,还一个人在湖中上下扑腾着看,他的手高举着,似乎还还呼救着,很快又沉下去看样子这是个不会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