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练兵(一)
类别:
其他
作者:
老午夜清风字数:4082更新时间:22/08/06 06:25:23
王强回到特区,根据崇祯的旨意又在南京、洛阳、武汉等地筹建贸易市场,他和田精明在幕僚中挑选办事老成干练之人,委为各个贸易市场的主管,分赴各地去负责贸易市场的筹建工作,让田精明居中协调,有在通州特区办贸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所以这个事情推进起来并不困难。
第二期国债发行也异常顺利。第一年国债的收益近50%,而且明眼人都看出特区贸易市场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所以购买第二期国债异常的踊跃,不足一个月,第二期国债就卖出去近一千万两,不过这次朝廷颁布了国债发行的正式规则,国债利息每年只有一厘五。
组建和训练民团交由尚大勇负责。根据崇祯的旨意,王强任民团团长,王强委任尚大勇为副团长。尚大勇在民工中优中选优挑了五千人为团丁,按照十人为一伍,十伍为一队,十队为一营,一共编成五个营,每伍设伍长一名,各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各营设正副营官各一名。那尚大勇是行伍出身,身经百战,带兵打仗的经验非常丰富,如今重新执掌军队,心气很高,拿出全挂子本事一心想打造出一只精锐出来。
王强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兴业上,他认为经济发展是国家强盛的基础,没有这条其他都是扯淡。王强通过户部调集冶炼、兵器制造、农业方面的专家来通州特区,组成了一个研究班子,王强打算先研究改进冶铁炼钢的技术,然后开办枪炮制造的工厂,他认为火器的改良和推广使用将是未来决定战场胜负的关键。而农场则是考虑借鉴现代社会循环经济的模式,不断改进粮种和探索科学的种田模式,提高粮食的亩产,彻底解决大明缺粮的问题。他还写信给张晓东,希望他协调苏州市舶司从国外购买几门火炮和一些火枪,拿到通州特区来作为研究使用。
王强从东厂大狱挑选的那些官员陆续被送到特区,王强根据他们的能力特点一一安排职缺,这些人原本朝中无根,复出无望,如今被王强搭救出来自是感恩戴德,拼死效力。蒋雨泉也被秘密送到通州,考虑到蒋雨泉身份特殊,王强将他安排住到了自己的府里最里面一进的院子里,由家人照顾,并不出头露面。那个袁崇焕手下当副将的李刚也到了特区,王强也极为看重,给他单独拨了个小院,还给配了仆人照顾。他本希望让李刚协助尚大勇一同管理民团,无奈这东北军和西北军一向不睦,提了几次,见尚大勇不甚乐意,也只好作罢,如何安置李刚倒成了一件心事。
这一天,王强抽出空来,独自来到李刚的小院,想同李刚好好聊聊,摸摸这个人的底。
李刚住的院子里很清净,院子中央是一株泡桐树,枝叶茂盛遮出一片阴凉儿,仆人也不知跑到哪里偷闲去了,王强见房屋的门开着,就径直走了进去。李刚正盘腿坐在炕上看书。这李刚四十多岁,个子很高,一身粗布袍褂,面庞消瘦,浓眉大眼,眉宇之间透出一股书生气,倒象个教书的先生。李刚见王强来了,从容的下炕,行礼说道:“犯官李刚叩见王大人。”
王强赶紧扶起李刚,口中说道:“将军不必多礼,咱们特区没那么多规矩,以后你我见面平礼相对即可,免得生分了。此番请旨将将军从牢里要出来,是想借将军的力,今后要仰仗将军的地方可多着呢。”
李刚称谢将王强让到炕上坐下,给王强倒了茶,在对面坐着相陪。
王强道:“将军到特区已有些时日,不知观感如何?”
李刚道:“特区富庶繁华,吏治清明,百姓安居乐业,实为一方乐土,大人为官清正,才智不凡,在下无比钦佩。”李刚到特区这些日子耳濡目染知道了王强的很多事情,也见识了特区的繁荣,所以此话不是虚言。
王强放松了腔调说道:“我说李刚,我把你从大狱要出来,可不是让你来说奉承话的,我这人直来直去,弯弯绕那些东西对我不好使。你得给我出点子办实事才行,别的不说,你是将军,这民团的训练、特区的防务、兵器的生产你不陌生吧,就在这方面谈谈你的想法如何?”
李刚也喜欢王强这幅性格,也就不再客气,侃侃说道:“大人既然这么说,那在下也就直言。民团训练我去看过,这尚将军练兵颇为得法,我看这些士兵队列齐整,一招一势的也很规矩,将来再增加一些实战的经验,那么这支队伍的作战能力还是不错的,如果对阵那些农民军,肯定是够了。但恕我直言,这支队伍要是对付满清的虎狼之师恐怕就不行了。”
“哦?说下去!”王强鼓励的对李刚说道。
“尚将军练兵重在纪律、队列,注重个人武功的训练,这样的队伍作风硬,作战顽强,服从命令,若是乱战、混战非常有力,对付农民军那些乌合之众绰绰有余。但清军不同,满清的骑兵动作迅捷,训练有素,而且都是在平原进行大兵团的作战,是几万甚至十几万人的对阵厮杀,这同小规模的战斗不同,光凭勇敢和个人功夫是不够的,这里讲究排兵布阵、讲究各兵种的协同配合,而且双方将帅还要根据战场形势发展不断的变换阵形。阵势用的好,士兵可以以一当十,用不好,就会事倍功半,这是下官的一点小见识,让大人见笑了。”
李刚的话让王强信服。那尚大勇一直在西北前线当兵,对阵的是李自成的农民军,打仗靠的是勇敢,而尚大勇也是靠积战功一步步升迁到了副将,作战经验虽丰富,但毕竟没有学习过正规的军事理论,指挥大规模的作战和排兵布阵方面就不行了。
这李刚则不同,王强看过李刚的档案,这李刚乃是武进士出身,不仅熟读兵书研习兵法,而且一直在袁崇焕麾下作战,那袁崇焕就是以儒将著称,善于排兵布阵,巧计奇谋,李刚耳濡目染自然也学到很多的东西。王强觉得李刚确有统兵之才,放置不用实在可惜,而且他知道满清才是大明真正的敌人,所以在这方面更应该发挥李刚的作用,想到这儿,他脱口说道:“李将军,我瞧出来了,你不简单,这么着吧,我委你为民团的军师和副团长,负责阵法的操练,如何?”
李刚笑道:“不瞒大人,朝内西北军、东北军一直是两个体系,不相统属,将帅之间也不甚和睦,尚将军练兵正在兴头上,我插手进去怕是不妥。再说民团职责在于卫戍特区,操练阵法怕也用处不大。”
“你这个想法不对,组建民团是为了保卫特区,但国家危难之时说不定就地拉到前线去,实不相瞒,在我这心里头,农民军算不得什么,满清才是我大明的劲敌!官军也好、农民军也好,到底是我们汉人自家的事情,关起门来打的头破血流谁也管不着。可满清不同,那是异族,若是有朝一日让他们统治了中原,那还有咱汉人的好日子过吗。”王强说道。
王强的想法与李刚不谋而合,李刚连连点头,思谋着说道:“既如此,不如这样,在下先把一些简单的阵型训练之法画出图来交给大人,以大人的名义让民团训练,等时机成熟了在下再出面如何?”
王强正发愁怎么说服尚大勇呢,听了李刚的建议不由欣然应允。
王强有心让李刚在城防上出些建议,于是说道:“老李,干脆咱们上街溜溜,边走边聊如何?”
“是,下官遵命。”
两人出了小院,边走边聊。王强还惦记着对付满清的事情,说道:“据我所知将军当年在袁督师麾下当差,也是久经战阵,可否给我介绍一下满清军队的情况?”王强内心里一直把
满清作为自己的假想敌,所以对此很关心。
李刚见提到袁崇焕,神色一黯,说道:“下官当年跟随袁督师在关外作战,对满清的军队有些了解。这满清的军队共分八旗,军队的首领由旗主担任,八旗士兵作战勇猛,精于骑射,很是彪悍。他们大多是骑兵,所以擅长流动作战和远途奔袭,而且往往不带过多的辎重粮草,随战随夺,战术机动灵活。他们作战一般以掠夺财物和人口为主,轻易不对一地实施占领,所以每攻占一地,往往要抢光杀尽,边境百姓身受其害。不过这些都是当初的一些印象,我在狱中这么多年,如今情形恐与当初有所不同。”
王强沉思片刻,问道:“清兵如此强悍,那么当初袁督师屡败他们靠的是什么?”
“清兵虽强,却也有弱点。他们以骑兵为主,而且皮甲厚重,在平原作战有优势,但在山地、密林作战就不行了,骑兵动作虽快,但是不利隐蔽埋伏,在计谋的选择上就受了限制。他们不带粮草,所以不能久战,一遇坚城久攻不下,就会浮躁以至军心动摇,如果看准时机进行反击往往能得手。当年袁督师就是依靠关口城坚,消耗敌人实力,屡屡挫败清军。而且袁督师善于用兵,会利用山地丛林打埋伏,还有就是有红夷大炮相助。”
“红夷大炮?”王强问道。
“是!当年朝廷从海外购买了几十门红夷大炮配给给边关。满清骑兵什么都不怕,就怕红夷大炮。这红夷大炮炮火能及三四里远,威力惊人,一炮过去就能杀伤一片。满清的战马一遇到火炮攻击,就会惊得四散狂奔,将士兵摔下马来,清兵一旦失了马匹,那就成了瘸腿羊,任人宰割了。”
“哦!原来红夷大炮这么厉害!”王强说道。
李刚一番分析介绍,条理清晰,深刻透彻,王强听了,心中叹服:“这个李刚还真是有两下子,看来我是没有挑错人。”他对李刚一拱手说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受教了。”
王强带李刚在特区转了一大圈,询问特区边界的防御工事的修建和兵器制造方面的意见,一路走一路请教,李刚一一作答,提了不少建议,王强认真记在心里。二人聊得兴起,不觉走到了校场。
校场门口守卫的一排军校齐刷刷的给王强敬礼,王强听军营里一片沉寂,不象往日那般的杀声阵阵,热火朝天的派势,以为已经停了训练,于是带着李刚信步走进校场。操场上的情形却让他大吃了一惊。只见几千名士兵横成条竖成线齐整的在操场上列队,士兵们笔杆条直,目不斜视的站在那里纹丝不动,营官、队长都在自己的队列前面向士兵站着,也是一样的姿势。在阅兵台前,几十名中军执法队的士兵手中提着棍子,虎视眈眈的盯着那些士兵。
时值正午,火辣辣的太阳悬在半空,所有士兵的衣服全被汗水给浸湿了,个别地方被太阳晒干,露出一层汗碱。热烘烘的空气中充塞着浓重的汗臭味儿,差点把王强给噎着。
王强一阵气苦,心道:“我说这么安静呢,原来都在这儿耍彪呢!大太阳地儿底下站军姿,那不是有病吗?这个尚大勇可够孙子的,干吗这么折腾这帮当兵的呀!”他用眼一扫,见尚大勇站在阅兵台上,竟全身披挂着厚重的盔甲,钉子一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王强心中一阵感动,这个尚大勇倒是能以身作则。
这时候,一个卫兵在王强耳边轻声问道:“王大人,这里太晒了,您还是先到营帐里休息一会儿吧,等训练完了再找尚大人叙话。”
王强回头瞪了那卫兵一眼说道:“要怕热你就先回去,我倒是没觉得热!”
那卫兵知道马屁拍错了,赶紧低头退到了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