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类别:其他 作者:邹易字数:3177更新时间:22/08/11 04:35:52
或许是因为蛮牛他们的宣扬,所以飙车这一件事情就很快在学校的混子中盛行了开来。变成了那些混子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娱乐项目。

我们选择飙车的小树林另一面就是另外一所初中的领地的。

所以有时候飙车的时候就能看到其他学校的学生。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能够遇见别的学校的学生是一件很值得兴奋的事情。

因为自己喝自己学校的学生飙车的时候并不能玩什么阴招。但是对上别的学校的学生的时候,那么各种的嘲讽和阴招都可以齐刷刷地亮出去。

有些混子因为家离学校比较近的原因,所以并没有自行车,这些混子就会借别人的自行车来骑。

蛮牛就是一个没有自行车的人。他很少去骑我的车子,因为我的车子性能实在是太差了。不说其他就说车子的链子吧,几乎已经达到了骑几下就会脱掉的样子。松垮得不得了。

遇上了别的学校的学生的时候,免不了又会是有一场“龙争虎斗”。

两个学校的学生一起飙车是很有看点的一件事情。

两人一排,骑进了小树林之后,就会开始互相攻击。虽说只是很简单地挥拳头和踢腿,但是在高速行驶的自行车上也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时常就会有人摔倒,带着车子一起,在地上滑行出很远的距离。不过这些伤势都不是很重,只要不扭到脚或者磕到什么硬东西的话,那么最多也只是磨破几块皮加上一点儿淤青罢了。

杨峰和其他学校的学生飙车的时候,是最喜欢玩阴的的了,他知道自己打不过人家。所以每次骑进小树林之后,就会先故意减速,然后让对方领先,接着又开始拿自己前面的轮子,碰那领先的家伙的车子的后轮子——就这样一下,领先的家伙就会立马倒地。

没有人会去说杨峰的手段太过阴险怎么的,因为这种比赛看的就是这种刺激。

我的车子是一个轮胎比较小的折叠车,有一次我和别的学校的学生比赛的时候,那家伙故意骑了一个28的车子。那种老式28的车子,轮子大,速度快,而且也牢固。可以说,那绝对那时候就是飙车的神器。

我和他一起冲出去的时候,28轮子的速度优势立马就出现了。他很快就把我给甩下了。然后率先冲出了小树林。我很讨厌这种感觉——输的没有一丝反抗的能力。

我是一个不肯服输的人,哪怕真的已经输了,我也会自己想办法找回场子来。

那个人骑出了小树林之后,就把车子停住了,然后整个人就在终点等我。

终点前面是一个小土坡。我说过,只要速度够快,骑过小土坡的时候,车子和人都会一起腾空而起。

我那一次把车子骑到了最快——其实这样很危险。因为小树林子里面的地势很是复杂,黄泥路坑坑洼洼凹凸不平很是难骑,再加上周围的树更是那种天然的障碍物。一旦骑快了想要躲避都有些来不及。也是实在躲不过去,所以我就没有理会那些树枝,只要自己的车子不撞到树上,我就任由那些树枝抽在我的脸上和身上。只是为了自己在冲出小树林的时候,车子能够达到一定的速度,那个速度必须要能够带着我和车子一起飞起来。

而事实证明,我是真的做到了。因为我全程没有刹车,而且一直都在提速。所以我非得很高。车子就直接飞到了那个正在终点和别人吹嘘自己的车子有多好的混子的头上。然后才掉下去。

车子落地之后,我的车子直接从中间断开了,然后变成了两半。但是车子断成两半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两段的车子之间有着刹车线连着,根本就无法分开。所以搬运的时候就会变得特别的麻烦。

而那个男生却是直接就进了医院。据说伤得很重,手脚都打了石膏,而且颈椎也折了。

那件事情之后,我在学校里面也算是有了一些名气。很多混子里面都开始说我这个人心狠。在他们看来,我是故意把那个男生给轧成那样的——而事实是,我还真的就是故意的。

接下来的几天里面,那个学校的学生就一直没有出现。

直到那一周的周末——我们放假的时候,那个学校的学生才出现了。在我们学校的门口最少聚集了一个班的男人(那个时候,我们学校一个班最少也有五十多人),这群男学生就在我们学校门口叫嚣骂娘,除了这些毫无营养但是又特别难听的废话之外,他们想要表达的主要意思就是,要把我给交出去。

最后……有一件事情得到了证明,那就是莲湖人真的很够义气。

那几十个来自别的学校的学生,为了帮自己学校的一个学生报仇,就敢跑到别人整个学校门口来骂阵——这要是真的打起来,他们肯定还是得不到一点儿好处的;除了那个学校的学生外,我自己学校的学生也是很够义气,他们没有一个有打算把我交出去的打算,最后更是直接为了我和那帮人打了起来。

老师们懒得管这些事情。准确地说是,现在要是去管这些事情的话,是很容易被误伤的。所以他们直接就决定等到这场群架打完再出面。

莲湖的学生大家都是个顶个的手黑。地上要是有板砖和木头的话,那么肯定会被打架的人捡起来做武器。没有捡到板砖和木头的人机会拿出自己钥匙,夹在两指中间,当作指虎来使用。

上百个学生打架,完全就把学校的门给堵住了。很多学生就开始扒围墙,想要爬墙出去。但是这个老师也都在附近观看战局。他们不会插手战局,不代表他们不会去管那些爬墙的学生。于是又有很多爬墙的学生得到了老师的训导。

这种混乱的局面,一直等到以教导主任为首的那一群老一辈教师到来才得到平息。

我记得那个时候教导主任特别的威风,他领着七八个老师,装着束紧的皮衣,手里拿着一根教鞭(其实是用那种食指粗壮的电线做成的)就走了过来。然后手一挥就直接大喊:“学生会的呢?”

教导主任喊完了这一句之后,就立马有几个初三和初二的学生出现听候教导主任的指挥。

教导主任那个时候一下子就下达了三个命令——第一,查清楚打群架的起因,并且找出罪魁祸首;第二,终止这场群架;第三,把这场群架之中打得最狠的几个人找出来,然后好好惩罚,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打群架的人几乎都是初一的学生。所以当初二初三的学生会会员们领着一群初二和初三的学生冲进来群架阵营中。我们打群架的阵营就彻底乱了。

初二和初三的学生打架比一般的初一学生来要狠得多。他们对于这种情况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最初他们没有加入战场的时候,只是在等待教导主任的指令。没有等到教导主任的命令就去打架的话,那就只能是打架斗殴;接到了命令再去动手的话,就是维护学校纪律——这也是莲湖初中的一条生存法则。

初二和初三的学生进入战场的时候,地上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作为他们的武器了。但是他们比大多数初一的学生要能打得多。所以很快就从初一的学生手里抢来了自己想要的武器……而其他们打架的时候,是不会区分敌我的。在他们眼中是没有那种自己学校和别的学校的学生的概念的。他们唯一的想法似乎就是把所有的人都打倒,然后终止这场群架。

因为有了学生会的介入,所以这场群架很快就散场了。很多学生(包括本校的)在看到了学生会的人也掺和了进来之后就立马选择了掉头就跑。

真的要死被抓到的话,肯定少不了一顿皮肉之苦。还有一些打架特别狠的人被学生会给抓住了,然后那些学生就被教导主任给狠狠地批了一顿。

而在那一晚过后,几乎所有的初一混子都知道了,学生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蛮牛后来的愿望就是要进入学生会。只要进了学生会,他就可以随随便便打架了。

有消息灵通的人就告诉了我们,学生会里面的学生几乎就是学校里面最能打和最有威望的学生了。蛮牛已经算是很能打了,但是和学生会的人比起来,他真的不算什么。最起码学生会里面的人大多数都能够打赢蛮牛。

要说学校混子之中混得最好的人,那绝对就是学生会的那一帮人了。

他们在学校里受到乐几乎所有学生的敬畏,虽然这所谓的敬畏之中畏惧是主要成分。同时他们还得到了大多数老师的偏袒。

他们是维持校园纪律的人,几乎就是教导主任的代言人。

教导主任为了树立他们的威望,所以会在有意无意之间给他们很大的特权。哪怕有时候他们犯了错,都不会受到惩罚。

学生会的“福利”让很多初一的混子都有着十足的向往。于是那段时间,我寝室里面的人就都在和蛮牛一起努力想要进入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