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一窝蜂
类别:
都市言情
作者:
枪手1号字数:2882更新时间:22/08/11 06:12:47
大半个时辰之后,一人出现在刚刚秦风杀人的所在,低着头看着死在地上的两个黑衣人,来人轻轻地咳嗽着,“果然是秦风的手笔。”他低低地道,看了一眼再也没有任何掩饰的离去的行踪,他身形一晃,从原地再一次的消失。
这人是邓朴,虽然受伤颇重,但他终究要比束辉强上不少,还是第一个赶到了事发地点。在他离去之后差不多一柱香的时间,束辉和数名黑衣人亦相继出现。
“找到他们了。”束辉根本没有看倒在地上的手下的尸体,只是兴奋地看着秦风离去的方向,“倒也真是一个角色,能在我们的追踪之下跑出这么远,了不起了不起,不过既然已经露了形踪,再想从我的手掌心里溜脱就没有这么容易了。”他扬声大笑起来。“我们走。”
秦风在林间狂奔,他对这片山脉极其熟悉,如果没有人阻挡,他能在短时间之内,便进入大齐的国界,这里,距离落英山脉的边缘并不太远了,出了落英山脉,便有一个大齐的县城,只要到了那里,便安全了。但现在,时间,似乎变得要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你刚刚停下来是又在设置陷阱吗?”背后,闵若兮轻声问道,口鼻里呼出来的热气让秦风的耳朵痒丝丝的。
“一点点小把戏,没指望能挡住邓朴,但至少可以将他那些狗腿子挡住几个。”秦风的声音微微有些喘,闵若兮看着苗条,实则极沉,像现在这样全力奔跑,秦风觉得体内那火一般的感觉又再次出现了,没有丝毫的犹豫,他从怀里又掏出了一枚丸药,丢进了嘴里,吞了下去,感受着那丝丝清凉之意,舒畅的话亦在耳边响起:“你每吃一颗,离你去阎王爷儿那便又近了一步,所以,我不希望你将他们吃下去。”
可是现在秦风不得不吃,不然就不是他自己去见阎王,而是别人送他去见阎王了。
“那邓朴不是口口声声要活捉你吗?怎么他的那些狗腿子,在发现那个陷阱之后,根本连察看一下也不做,提弩便射,这要是将你一弩射死了,这两国之间只怕就要闹大了吧?”秦风问道。
“如果我被射死了,那也是你的错,是你将我埋在那下面的。”闵若兮微恙道,对于先前秦风招呼就不打一个就将自己弄昏然后扔在坑里,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用叶子埋上,现在身上怎么闻都有一股酸腐的味道。自从能动弹之后,她好不容易才找了一处地方,将自己清洗得干干净净了,现在,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秦风嘿嘿干笑了两声,“殿下要问罪的话,还是等我们活着回去再说吧。”
“我们当然能活着回去。”闵若兮肯定地道。
听着闵若兮的话,秦风却是苦笑了几声,她或者能活着回去的机率很大,可是自己就不见得了,身后追来的邓朴,可是秦国边军的将领,自己这些年也不知杀了多少秦国边军,秦国边军那一个不是恨自己入骨?落在他手里,能给自己痛快地一刀,便算是慈悲心肠了。
收敛起心神,秦风鼓足干劲,加速逃跑,命运只能掌握在自己手中啊!不到山穷水尽的那一刻,自己是绝不会死心的。
邓朴感觉得自己离对方越来越近了,沿途留下的逃亡痕迹愈来愈新鲜,很显然,对方刚刚离开这里不久,一个区区五级的家伙,居然能在自己的手下逃亡这么久,不得不让他感到有些震憾,这个秦风,还真是让人难以琢磨,身为一个边军将领,居然对于逃亡追踪这样一些鬼魅勾当如此精通,要不是他还带了一个行动不便的昭华公主,自己只怕早就将他追丢了。
倒是一个人才,可惜不是大秦的,待会追上了他们,看看能不能劝降于他,这样的人,如果归顺了大秦,那自然是极好的,虽然他杀了很多的秦人,但这算得了什么呢?这个世道什么最不值钱?人命!什么最值钱?当然是人才。大秦地处西陲,地大物薄人稀,人才更是凋零,这样的一个人如果能收复,于大秦,更于邓氏,都是上上大吉。现在国内,卞氏与邓氏相争日趋激烈,双方的争斗从朝堂到地方再到军队,那里都处于激烈交锋的状态之下,这个秦风杀了七八个卞氏嫡系子弟,如果降了大秦,除了依靠邓氏,还能靠谁?
当然,如果不降,这样的人,便只能及早除掉了。留给楚人,便是对秦人最大的犯罪。
脚下微微一动,邓朴心念一动,内力顷刻之间遍布全身,波的一声响,眼前突然爆出一团彩雾,有毒!两手一动,劲风吹拂,立时便将面前的彩雾吹开。心中不由微微恙怒,这个秦风,逃亡的时候,竟然还不忘算计自己,当真是可恶之极。
**波连声的破碎之声在周边响起,一团团彩雾升起,邓朴心中微惊,他很难想象这个陷阱,对方是怎么布置的,但看那飘起的雾的颜色,他便丝毫不感怠慢。如果是在自己巅峰状态之时倒也罢了,偏生这一趟,自己连受重创,先是与郭九龄那个老不死的硬拼了一记,然后又与束辉联手,大战左立行,特别是最后一仗,让他受创颇重,实力下降严重。
屏息凝神,脚下便欲加速从这彩雾之中穿过,刚刚踏出一步,耳边却传来嗡嗡之声,彩雾当中,一个小黑点迎面而来。
曲指一弹,啪听一声脆响,那小黑点立时在他指间变成了齑粉,这一霎那,邓朴却也看清了,那竟然是一种类似于马蜂的小玩意。
心里骤然一惊,脑门之上立时渗出一层细细的汗来,这是落英山脉里的杀人蜂。这玩意儿可不是单独行动的,一动便是一大群,更重要的是,这小东西奇异的很,尾后蜂针,能够刺破一个武道高手真气布下的屏障,换而言之,自己以内力遍布全身,对别的虫蚁有效,但对这杀人蜂,却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眼前出现了一团黑云,邓朴叫得一声苦也。不仅仅是他的前方,在他的左右后方,那嗡嗡的声音也是愈来愈大。
他猛地明白,那升腾而起的阵阵彩雾,根本就没有毒,这东西只有一种功能,那就是吸引这要命的杀人蜂前来。
厉喝一声,他猛地向前冲去,同时两拳急速击出,拳风所触之处,一团团的杀人锋下雨般地落下地来,但就在同一瞬间,邓朴看到的是极细的小针,无声无息地向着自己飞来。
向前冲!邓朴穿过了彩雾,但他却忘了,在他的身子穿过彩雾的同时,那独特的气息却也沾染上了身子,虽然身后的彩雾吸引了大部分的杀人蜂,但还是有一部分尾追着他不放。
远处,秦风看着团团蜂雾向着一个地方狂飞而去,心下却是大喜,饶你奸似鬼,也得喝老子我的洗脚水。
“我们快走,这玩意儿能帮我们争取一点点时间。”他对闵若兮道。
团团蜂群从两人身边掠过,但却在飞近二人身边的时候,却拐了一个弯,径直绕道而行,这让本来身上阵阵发麻的闵若兮大奇。
“这是怎么一回事?”她问道。
“你忘了我这沿途一直在彩摘一些草药和果子么?”秦风轻笑道:“什么事情都是有备无患,充分准备了,便能在某个时刻发挥异想不到的作用,先前我布下的那些陷阱,都是为了吸引这些蜂子,而我们身上,自然有这蜂子极为讨厌的味道,他们才会避而远之,不过现在邓朴身上,说不定就沾满了这些蜂子最喜欢的东西。而且这东西可十分记仇,邓朴与他们,现在只怕有一场恶战。”他得意地笑了起来。
“我们身上有什么味道?”闵若兮抬起袖子闻了闻,除了一股股酸爽,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要是我们也能闻到就不稀奇了。”秦风从怀里拔出一把草,用力一拧,几滴汁液流了出来,浸染在闵若兮的衣袖之上,顷刻之间便再无影踪。
“我在落英山脉一呆便是六年,可不是白呆的,有仗打的时候便打仗,没仗打的时候,便陪着舒疯子满山乱窜,那家伙,对这些玩意儿特别在行,我跟着他,自然也学了不少。”秦风笑道:“艺多不压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