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突如其来的告白(求订阅)
类别:
现代都市
作者:
不断更的阿辉字数:2448更新时间:23/07/18 00:37:10
唐促和秦筝结伴走进熟悉的句号高中,准备迎接他们最后一周的学习生活。
事实上只有三天的学习生活了,因为周四和周五就要举行期末考试了。
今天的天气并不炎热,总算是有些许降温的感觉了。
之前连续高温的日子让学生们苦不堪言,室外运动不到十分钟就满身大汗,确实不怎么舒服。
两个人前后走进高二六班的教室里,班级里正萦绕着快活的氛围。
学生们热情讨论着即将到来的暑假,因为周五考完试就开始正式放暑假了,期末考试的成绩会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每个学生,但谁又会在乎呢。
除了秦筝和唐促以外,这间教室里应该没有其他人会把期末考试的成绩放在心上,毕竟期末考试和平时的成绩测验本质上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常乐正坐在靠窗最后一排属于他的座位上,他手肘拄着课桌,视线顺着开着的窗户眺望远方的蓝天白云,表情澹然,没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而他此时所做的动作,恰好是之前唐促经常在座位上做出的举动。
此时的两人仿佛经历了一场角色互换,只是唐促没常乐那么开朗乐观罢了。
唐促把书包放在座位上的时候,常乐都在走神,根本没有注意到。
唐促只得伸手在常乐眼前晃了几下,几秒后后者才反应过来。
“干嘛呢,周一就精神萎靡,这可不像你。”
唐促跟常乐打了个招呼,常乐则茫然点了点头。
唐促见他这副心神不宁魂不守舍的状态,就知道常乐肯定遇见什么事情了。
常乐是那种心里很难藏住事的性格,大部分喜怒哀乐都会写在脸上,别人一看就知道。
只是唐促不知道的是,这个周末,常乐和唐促一样,过得并不轻松。
周六与林初墨在自家聚餐后,常乐跟常歌把林初墨送回了家,等常乐再回到家时,他就开始进入这个状态了。
周末一整天,常乐都一个人待在房间里。
他做运动锻炼身体,脑子里却全是林初墨犹如一朵白牡丹出现在自己家里时的场景。
尽管常乐做了大量运动,流了很多汗水,但林初墨的那一道白裙倩影就是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
当然,好在常乐没有去找唐促排难解惑,毕竟那时的唐促还在商场大楼里监督计划执行呢。
秦筝同样注意到了常乐的不对劲,但由于林初墨到常乐家吃饭的事情,唐促和秦筝都不清楚,所以两人一时之间也没什么头绪。
与此同时,刚到学校的林初墨从高二六班后门处路过,她瞥见了坐在后排靠窗处的常乐,却并没有大声呼喊常乐的名字。
就只是这么匆匆一瞥,林初墨就朝着自己所在的高二七班走去了。
可就在她进入高二七班时,所有看到林初墨出现的人都瞪大了双眼,同时停下了彼此之间的交谈。
“怎么回事……连林初墨都开始穿裙子了吗……”
随着某个男生的低微呼声响起,学生们的视线都聚焦在了林初墨下身所穿的校服短裙上。
今天是星期一,学校会举行升旗仪式,所以所有学生都要穿句号高中的夏季校服。
天蓝色的百褶短裙垂在林初墨的膝盖上方,她双腿笔直修长,配合上白袜白鞋,更显得清纯动人。
要知道,在此之前,被大多数人当作男生看待的林初墨,一直以来都是穿裤子的,哪怕一直站在女生队伍里,她也从未穿过裙子。
她默认了其他人的观点,在其他人都觉得她像男生一样时,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林初墨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好。
她本身性格就像个男孩子一样勇敢果断,直爽率真。
可如今已经不同了。
常乐说喜欢她穿裙子的样子,那她会做出这种选择,也并不奇怪。
教室中央靠近讲台第二排的某个座位上,千辞看着林初墨的标准女生校服打扮,思绪不禁回到了周六晚上的那个雨夜里。
能够与身穿一袭白色吊带碎花长裙的林初墨偶遇,对于千辞来说,就像是人生中的一场特别惊喜。
整个班级里没人见过那样的林初墨,他是唯一一个知晓这个秘密的人。
“早,林初墨。”
在林初墨经过千辞座位旁边的时候,后者朝着林初墨轻轻挥了挥手,嘴角带着轻快的笑容。
“嗯,早。”
林初墨只是轻轻应了一声,甚至连目光都只是礼貌的在千辞身上稍微落下,旋即便移开了。
千辞也不生气,只是笑吟吟看着林初墨,自觉心情极好。
千辞是高二七班的班长,一如高二六班的班长林孤舟那样,在这个班级里他的权力极大,也同样拥有极高的人气与话语权。
所以他非常自信,学习成绩优异,为人性格也阳光开朗,除了有些强迫症以外,几乎没有任何缺点。
但现在千辞十分感谢他那强迫症,要不是因为他看着钟停了一定要去超市买电池,也没机会跟林初墨在雨夜偶遇。
如果说在此之前,千辞只是对那次与林初墨之间的偶遇回味无穷,那这次再见到林初墨,更让他坚定了决心。
上午的学习时间一晃过半,今天学生们不用做课间操,要到操场上参加升旗仪式。
升旗仪式是以班级为单位轮着来的,这周升旗仪式正好轮到高二七班。
除了要派出升旗手以外,每周一次的升旗主题演讲,会由身为班长的学生代表站在主席台上,看着下方操场上的所有学生进行。
在一番升国旗奏国歌的流程之后,千辞站在主席台上,望着前方操场上以班级为单位站得整整齐齐的队伍,他深深呼吸,手持麦克风,开始背诵起之前准备好的爱国演讲稿。
他清朗的嗓音在操场上萦绕回响,学生们站在操场上,表面在听,其实都在走神。
只要等千辞演讲完毕,那升旗仪式也到此结束,他们就能各自返回班级接着上课了。
千辞也确实是这么做的,他的演讲内容全部是原创,毫无半点借鉴摘抄,将他出色的才华在这一刻展现得淋漓尽致。
在千辞演讲结束之后,操场上也如以往那般响起了掌声。
这时候千辞应该开口组织各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有序返回,但他没有。
他只是任由夏日上午的阳光洒在身上,将他修长挺拔的身姿染上一抹金色光芒。
千辞的视线在人群中寻找着高二七班的队伍。
准确的说,是寻找着队伍里林初墨的那道身影。
高二七班的队伍离主席台很远,但千辞知道,他可以用心穿越这由人组成的层峦叠嶂,自己的真诚话语也一定能够直达对方内心。
他徐徐开口,没有声嘶力竭,没有哗众取宠。
“林初墨,我喜欢你。”
在众目睽睽之下,千辞做了此生他所做过的最勇敢的事情。
他的嘴角带着温暖的笑容,将青春里最难忘的回忆定格在了这盛夏时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