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G.22 夜深忽梦少年事
类别:
现代都市
作者:
锅巴夹馍字数:12889更新时间:22/06/28 10:13:46
公元一八四三年的斯威特尼斯,仍未走出经济危机的泥沼。
这并不关躺在索菲公园长椅上的老亨利的事。毕竟,对于一个全身家当也就只有披在身上的旧大衣以及口袋里的十五个卢克的老人来说,他更希望能找个温暖的地方洗个热水澡然后在柔软的床垫上睡一觉。
正午时分的公园中并没几个人,这个点没谁会来这里瞎逛。温暖的日光投射而下的公园长椅对老亨利来说,是难得的小憩场所。
但是今天有点睡不着。一阵凉风吹过,老亨利坐了起来。
将披在身上的大衣穿好,看着不远处树上栖着的灰喜鹊,不由得骂了一句。
该死的冬天。
一年之中最让他头疼的三个月,已经到来了。
但并非一筹莫展,作为曾接受过高等教育、游历过枫丹白露宫园、在凡尔赛经营过一家布店的没落贵族,他自恃是与那些乞丐不同的。
如果你因为这个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老人出于同情施舍几个图克的话,他大概会捡起那几枚硬币砸到你的脸上。
尊重你眼前的流浪汉,他不是乞丐!滚开!
不止一次,他恶狠狠对给他施舍的年轻贵族情侣们恶言相向。
对于这个长期以来混迹在这一代的痞子老头,治安警察基本是懒得管的。像他这样因为经济危机或者别的原因而败掉全部家产的没落贵族大有人在,这种人大多人畜无害,与那些打小从平民窟长大的鸡鸣狗盗之辈是不同的。
指不定哪一天,就会死在某个无名的角落里,所以放置不管就可以了。
并不是没有改善这种状况的方法。即使是老亨利,也有几个曾经一起打拼的老伙计可以过去投奔。
但他从没有过这打算。
甚至,为了避免老伙计们找到他,而离开了南方的凡尔赛,只身来到了这个国家的首都。
老伙计们也许在某一天会突然发现这位老朋友已经无法再联系上了,而后以为他死掉了吧。
这样正合他意。
大家都是体面人,到死都谁也不差谁的,这样就行了。
从长椅上起身,老亨利向着公园的侧门处走去。
……
……
这并不是六十岁的老亨利在坎贝尔度过的第一个冬天。
关于所谓的“冬狩”也早就有自己的考量。
作为体面人所选择的冬季寓所,当然不会像那些无所事事的鸡鸣狗盗之徒那样选择在监狱里度过。
蹲号子已经不适合他这样的老年人了。
他的选择——十区和十一区交接的一间破旧的大棺材房是很惬意的居所。
自从十几年前的那场大瘟疫过后,人们发现了一种更加廉价的埋葬方法——火葬,自此坎贝尔的平民们便很少再买棺材了。
这些废弃的棺材屋子很多被当局拿来给流浪汉当做收容所,老亨利正是其中之一。
推门进去,几个熟悉的小痞子们聚在一起打着皱巴巴的纸牌。
往里面走,在自己的窝里坐下。
今年的人比去年少了几个,果然是一年不如一年么。
支起身子,向角落处望去。
大屋的角落位置并没有棺材窝,但依然放在地上的一卷厚厚的茅草彰示着那里前不久还有人居住着。
但此刻,角落的位子空着,那里本该蜷缩着的一个年轻人的身影,如今并没有在那里出现。
是一个在去年冬天突然出现在第十区附近的年轻乞丐。
那年收成很不景气,对贵族老爷们自是没什么影响,但坎贝尔从第十区往后的这些街区,各住都有饿死的人。
皇帝陛下象征性的下达了赈灾令,凡是坎贝尔当局登记在册者、不论是贫民还是流浪汉,每周都可以从本地街区的警局领到救济的大块面包。
救济所起到的效果暂且不提,不失为一种苟延残喘的手段。
但老亨利当时就知道这家伙恐怕是要死掉了。
黑发黑眸的斯威特尼斯人虽然不多,但也是有的。
只是这家伙明明不是哑巴,却从来不说一句话,只几天时间,见多识广的老亨利便猜出了真相——这家伙是个该死的偷渡者。
通常的偷渡者会携带一些钱粮,而眼前的却是身无分文,连像样的大衣也没有,进而推测,或许他是别国来的通缉犯也极有可能。
老亨利把这个推论告诉屋子里的人,大伙开始义愤填膺起来。
不为别的,光是在这个大家伙都吃不饱肚子的时节来这座城市里分一口粮食,也有揍他一顿的必要。
这一刻,屋子里几派不同伙的好事之徒空前的团结了起来。
老亨利并没有上去凑那一脚,冷眼旁观着这一幕。年轻人在挨到第一拳的时候显得有些惊讶,毕竟,在屋子里住着的这几天他也算安分,但他显然不知道,在贫民区并不是安分就可以不挨打的。
更多的时候,宣泄暴力不需要理由。
被打倒在地上后他抱起了脑袋,这种只护着身体最重要部位而不作任何反抗的举动让众人的殴打更加带劲起来。大概是身形最魁梧的勒戈夫没收住手劲,击中腹部的一拳打的这年轻人咳出一大摊血来。
大概是咳血这一举动让众人产生了一丝迟疑,各自纷纷停手,躺回了自己的棺材草堆里。
勒戈夫或许是害怕被人说他见血怂了,走开几步,又回去对这倒在地上吐了血的年轻人补了一脚。
虽然偷渡者或许没有当局的身份证明,但活生生地将人殴打致死毕竟是个罪过。屋子里的人各怀鬼胎,当然不会有人肯去背这个黑锅。
被打了一顿的年轻人在那里躺了好久,甚至让老亨利产生了这家伙已经死了的错觉时,忽的又动了,强撑着坐了起来。
反正也是闲着,老亨利打量着这个年轻人。
类似这种的欺凌他见得太多了,就算不是偷渡者,想在屋子里找个落脚地也是要被收一番收容费的。在屋子里的这些老流氓们看来,虽然这是当局提供的避寒所,但却是他们住的房子,想住进来分他们的空气,理所当然的要付出代价。
只是,这个鼻青脸肿,嘴角带着血迹的年轻人做起来时,老亨利挑了挑眉。
本以为会见到的畏惧的、或者仇恨的神色,丝毫没有出现。
虽然神色间有些萎靡,但目光却是清明的。
那种目光老亨利有些熟悉,那是带有某种强烈生存意愿和人生理想的人才会有的目光。
曾几何时他和他的老伙计们也曾用着那样的目光睥睨凡尔赛商界的。
但如今,老亨利只能稍微地感觉到一些嫉妒罢了。
大约又休息了半小时,似乎是养足了能够移动身体的体力,年轻人挣扎着站了起来。
不少人的目光击中在了他的身上。
但他显然没有去找某个殴打他的人报复的意思,当然,或许是因为他没那份体力,晃晃悠悠地走出了大屋。
那时候老亨利觉得这家伙应该是走掉了,或许他活不过一个今晚就会冻死吧。
这小伙子再次出乎了他的意料。
天色大概快黑下来的时候,他抱着不知道从哪里讨来的茅草回来了。
竟然回来了吗?但……倒也不必太过在意。
夜幕降临,整个大屋子中只有最中间一只摇曳的蜡烛发出微微的光亮。
这小伙子没赶上好时候,且看他能活个几天吧。
带着这样的想法,老亨利盖着他的大衣陷入沉睡。
……
……
第二天,大家天一亮就起身,往警局方向走去。
是每周领救济粮的时候。
老亨利走在前面,发现那个年轻人果然踉踉跄跄地辍在了众人身后不远处。
临进警局后,年轻人加快了脚步,跟在他身后进了办公室。
老亨利三两下走完流程拿到他那份面包,走出门时,靠在一旁不怀好意的看着这个年轻人走了进去。
这小伙子,果然是有点心思的。自以为跟在一起就能被一起派发面包吗?
可惜,由于语言不通,他并不知道,皇帝陛下的救济只局限于坎贝尔一城,对于外来的饥民是一概不管的。想来能够理解,这么大的灾情是想管也管不过来。
果然,房间里立刻发生了争执。
这家伙啊啊结舌,装作哑巴的样子想蒙混过问话,随即被警棍抽到膝盖,跌倒在地上。
大概是想给那些打算冒领救济粮的人做个示例,又是好一通连抽带踹的殴打之后,才被放出了。
守在门口的老亨利见到这个一瘸一拐的年轻人走了出来,打算嘲笑两句。
毕竟等了这么久本来就是为了找点乐子取笑一下的。
但是,和这个浑身是血的年轻人目光对上之后,老亨利只是张了张口,不知为何,又把话咽回了肚里。
年轻人对他点了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然后踉跄着走出了警局。
当天晚上,年轻人找到了他,费尽心思的用手比划着、并在地上写出了今天那警局的名字,终于让老亨利明白了他的意思。
这家伙,想让自己去警局证明他的身份,以此来获得这座城市的居住权。
作为交换,他愿意将每周领来的面包全部交给老亨利。
这家伙算是走了狗屎运了,老亨利想。
以亲友保举来登录户籍是可以的,但却有着苛刻的条件,那就是——保举人必须是登记在册的贵族,否则当局是不予承认的。
没想到自己这空有其号的勋爵之名在有生之年还能派上用场,老家伙唏嘘不已。
关于株连的律法早就废除了,自是不怕这家伙顶着自家名号做出什么勾当。当保举人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换来每周一份的面包这种好事,老亨利没理由拒绝。
但他同时很好奇,把这唯一一口的救命粮给了自己,这青年打算怎么活下去呢?
事实证明他多虑了,一次偶然见到,这家伙混在一堆乞丐中,口中向过往的平民们念叨着:“请给口吃的吧!”
老亨利不禁失笑,这家伙大概连他自己在说什么都不清楚吧,但也算他脑子活泛,竟然知道每天在广场那边等着领修女们布施的面包,在初时的几周时间竟撑了过来。
直到冬季的第一场降雪来临。
这一次,这个青年不可能挺过去了。
……
……
一开始只是不断地咳嗽。
或许是水土不服、或许是积劳成疾,两天后,年轻人开始发烧,接着,口上开始起疱疹。
大叶性肺炎——这种病在坎贝尔是很有名的,很多人都知道。大概也正因如此,这家伙才没有被当做患上了瘟疫而赶出屋子。
虽然这算是一个不错的赶人的借口,但这段时期出奇的竟没人这么做。
也许出于那身为人类的最后一丁点仁慈,也许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屋里的几个老痞子虽然对这个整日里咳嗽、一天比一天衰弱的年轻人骂骂咧咧,嫌这痨鬼吵他们睡觉,但竟也没做出其他过分的事来。
毕竟,一个身无分文、连语言都不通的偷渡者在冬日寒舍中患上这种病,几乎已与死亡划上等号了。
老亨利也认为他肯定要死了。
这种病并不是没得治,但首先则需要保暖和休息。
这个年轻人身上连一件像样的大衣也没有,天寒地冻的依然为了每日的口粮出去行乞,是他的病情连日来极具加重的主因。
他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每况愈下,开始焦急地寻找办法,但最终在病倒之前依然是徒劳的。
贫民窟的地界就是如此残酷,他不是第一个因为这病而死的人,同样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这家伙最后的行为,似乎是从大屋前的苦乔树上摘了许多叶子回来。
苦乔树是斯威特尼斯最常见的几种长青树木之一,为冬季里严寒笼罩的城市添着一份绿色生机。
长居于此的老亨利当然明白这东西根本不能起到任何的治疗作用,便把这年轻人的行为当成了他临死前最后的负隅顽抗。
年轻人终于病倒,一开始还能喝进点水,但后来连起身喝水的力气也逐渐失去了。
大家总以为他死了,但他偶尔的一两声似要把肺呕出的咳声标识着还尚存一息。
在某日里突然大声咳嗽了起来,然后大口大口的向茅草上呕血。
大概就到今天了。老亨利这么想着。
虽然历经百态,但眼看着一个年轻人在眼前就这么一点一点被剥夺掉生命,他的心情还是有些复杂。
但就算这样也不能让尸体在屋子里过夜。
暮色降临的时候,几个老痞子互相使了个眼色,老亨利见状叹了口气,便率先动身向那个从刚才起就一动不动的年轻人走了过去。
这种事还是自己来吧,要让那几个无赖动手,免不了会把这可怜的年轻人衣物扒光,说不定只是在街道的路口就随手把尸体丢掉了。
自己动手把尸体拖出去卫生局的话,总也能给人留下个体面的死法。
然后,慢吞吞走到年轻人身旁的老亨利,看到了令他震惊的一幕。
老亨利的一生也算是跌宕起伏,经历了大风大浪、看尽了世间百态的。
年已六旬的他早已不觉得这世间有什么能让自己动摇的东西了。
但却屏住了呼吸。
年轻人一直是背对着众人的,他们都以为这个小伙子早已死去。
老亨利看到,这个年轻人虽然萎靡,却依然睁开的双目。
以及微微动着地双鄂。
似无所觉得,年轻人吐出了口中的绿色残渣,用尽了全身力气般,将唇边的另一片叶子含进口中,开始咀嚼起来。
老亨利迟疑了。
按照经验,这种病症发展到这一程度,再强壮的人也早该一命呜呼了。
他无法理解这孩子仍然活着的原因。
唯一可能的就是他口中咀嚼的叶子了。
老亨利俯身,在他口边放置着的一根树枝上扯下了一片苦乔树叶。
放入了口中。
然后立刻吐了出来。
停留在他脑海里的味觉只有一种——苦。
老实讲他这辈子也没尝过这么难吃的苦味,即使只稍微一品,那苦涩便仿佛在口中散发开来一般,让他龇牙咧嘴。
“干嘛呢老亨利,赶紧把人拖走,省的一会发臭了。”
“发臭?现在就已经够臭了吧,赶紧把这东西弄走啊。”
一边不耐烦的声音想起,老亨利却连解释的闲情都没有。
“这小伙……他……”
没有什么确凿证据,但看着这虽然无神、但却仿佛使劲浑身力气睁大着的双眼,老亨利确信了一件事情。
这个年轻人早就知道了,自己只要一闭眼就无法再睁开的事。
但出于某种目的,他强烈的想要活下去。
为了活下去,不能闭上双眼。
所以……为了一直睁着眼睛,他不断用着最后的力气咀嚼着这苦不堪言的树叶。
通过苦味的刺激……让他保持着最后一丝理智。
他用尽了所有的办法,甚至去找**乞讨,却根本讨不到一个图克来当做药费。
无法用语言与任何人交流、和即将客死他乡的恐惧,如果换做自己,早就绝望的死去了吧。
在自己拒绝了他求借医药费的最后手段、在被病痛折磨的无法起身的时候,他竟然还存留着活下去的希望?
苦味的刺激、让神智多保留一刻的清明,也只是多经受一时的痛苦罢了。
明明眼前没有丝毫希望,却依然不愿咽下最后一口气,苦苦地坚持着,等着不可能到来的救赎。
是不是该说他蠢呢?
仿佛电流一般,一股直指人心的力量让老亨利震撼地无法动弹。
那是——强烈的、想要求生的意志,这个年轻人,他无论如何也想要活下去。
病死的、饿死的人,老亨利见得多了,那些在死亡来临之时挣扎的身躯同样见过,但是,他却从未见过这样的场景。
那种沉默着、咀嚼着树叶的神态仿佛在讽刺着他数年来的萎靡不振,而那年轻人无神甚至可以说空洞的双眼,却似乎有种特别的力量,一瞬间让老亨利重新审视起自己的人生。
这一刻,他突然有种强烈的意愿。
他务必要知道,支撑着这个年轻人活下去的理由到底是什么。
这孩子……或许会给自己指条明路。
思维特尼斯自古便是一个浪漫主义的国度。不论贵族平民,都秉持着自由洒脱的行事风格。
在老亨利自震惊中恢复过来的一瞬间,便做出了决断。
“勒戈夫,老子的这身大衣值不值五个卢克?”
……
……
老亨利大方出手的十个卢克(一千图克)药费,最终帮助这个年轻人挺过了他在坎贝尔的第一个冬天。
两人也算是就此交了个朋友,当然,年轻人因此而得益于不用再每周上缴自己的那份面包了。
而老亨利也算第一次领略到了这股意志所带来的力量。
这个青年几乎没有一刻在休息,在冬天最后一场雪还没消散时就整天往商业区那边跑了,听说在皮货进口商那边找到了一天两个图克的跑腿活计。
闲余时间则一直在找老亨利比划着,和他学习着思维特尼斯的语言。
最终,这个年轻人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已经可以与他用坎贝尔腔的斯威特语交流了。
并在他还未完全学会语言时,就迫不及待的问出了困惑已久的问题。
“为了……我的孩子。”对方用不太流利的语言组织着话语回答。
让老亨利有些吃惊:“儿子?女儿?”
对方摇了摇头:“但是,是我的亲人。”
更高阶的词汇对方大概无法表达,或许是想说子侄之类的人吧。
“老实说,想挣钱的话,在这个时候跑来斯威特尼斯可不是个好选择。”
白手起家的偷渡客在坎贝尔经商暴富甚至加封贵族,这样的先例虽然不少,但显然不是一个连过冬御寒都没做好准备的年轻偷渡者能够达到的高度。
好在这家伙的脑子是非常活泛,才不至于第一时间就死去。其后,甚至不知何时突然就勾搭上了教堂里的一个年纪轻轻的修女。
发现这个秘密后老亨利乐了很久,当然,当面以此取笑这个年轻人的时候对方是会反驳的。并且偷偷摸摸的从破旧的包袱里摸出一本书给老亨利看。
到此才知道,原来这家伙是悄悄拜托了修女从教堂中取来了当地的书籍给他。
相比于学说话,识字明显是要难许多倍的事情,老亨利很奇怪这家伙为什么这么急于学习识字。
偷阅教堂的典籍当然是需要保密的事,老亨利也不至于因此去四处宣扬,反倒是对这个叫做莫茗的年轻人和那个小小的修女之间的事更感兴趣了。
也许这个年轻人为了自己孩子的事情心无旁骛,但对方则不见得怎么想。
如果他是明知如此还去接近那女娃,那不得不说他做的很无耻、但也很出色。
老亨利年轻时也算风流倜傥,对这种事倒没太多偏见,同样他也并不自认为自己是什么好货色,所以对莫茗的做法也只是持中允态度。
有时候,对这个年轻人举止的观察,老亨利觉得很有趣,便拿来当做闲暇的消遣。
来往的久了,无论是交谈还是言行,从这个年轻人的身上都能看得出一股吐露而出的不安分劲儿。
但也毕竟是年轻人,不满足于在寒舍的角落里衣食无忧的安逸也算正常,何况……人家还有千里之外的家人要照料。
老亨利觉得或许可以写一本关于这个年轻人的奋斗史,说不定会有人看。
但自己短暂的贵族生涯中,其实并没有看几本故事书,对于写作,也完全没有信心。
直到有一天,房间中只有他与卧在稻草堆里抓虱子的老亨利两个人。
这个叫莫茗年轻人在屋子里看书时,忽然抬起头说道:“我要结束这个王朝。”
“啥?”老亨利背着手,使劲地够着背上抓痒。
过了一会,老亨利终于反应过来:“造皇帝的反么?”
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十一区、十二区的那帮小伙子们搞这些革命宣传也不是一两天的事了,据说甚至有不少激进的年轻贵族也参与其中。
老亨利不算是贵族中的保守阶级,如果能吃饱饭住个好房子,他那个名存实亡的爵位丢了也罢。
但如今,他当然也没什么心思和精力去参与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情。
听莫茗提起,反倒是笑了起来:“我知道你想做些事,但年轻人还是惜命一点比较好,不要一时冲动就……”
“并不是一时冲动,”莫茗严肃的说着,“最近我一直往十三区那边跑,你以为我去做什么了?”
于是,老亨利才算明白了年轻人的决心。
但他同时也很好奇,向来秘而不宣的革命圈子,并不是他这样一个来历不明的外来人热血澎湃地高喊上两句口号就能轻易融入进去的。
他该如何获取信任呢?
直到三个月后的一天,莫茗解答了他的疑惑。
“我要去刺杀达尼埃尔侯爵。”
……
……
原本一切都在计划中。
刺杀达尼埃尔侯爵来博取革命军的信任只是最小的一环而已,莫茗的目的是前往巴士底狱。
秘密策划攻占巴士底狱,是莫茗费尽心思才从这些年轻人中的其中一位、看似领导者之一的贵族青年口中套出的信息。
基于这条信息,莫茗开始计划自己的行动。
坐落在坎贝尔第六区的、如同要塞般的监狱巴士底,其秘密一直在民间流传着。很多人都知道,那里关押着许多政治犯、革命先驱等重量级人物——甚至传说中,还有一个带着铁面具的神秘皇家贵族。
如果能够有目的的进入巴士底狱,先一步探清其中情况,甚至与那些被关押的贵族们搭上线,那么……在革命的枪声响起的那一刻作为内应里应外合,接下来的许多事或许就能有出奇的效果。
莫茗的自告奋勇受到了年轻人们的普遍质疑。
坎贝尔有三座监狱,其中众所周知的巴士底狱只关押政治犯。就算刺杀了恶名昭彰的达尼埃尔侯爵,又怎能保证会被关进巴士底狱而不是其他监狱、甚至是直接处死呢?
于是莫茗显露了他的依仗,一个来自教会典籍中秘密记载着的符号。
那是一个一直以来与教会对着干的、教义明显冲突的另一个极端宗教组织的图标。
这股隐藏在阴影下的势力在数百年间从未间断地与教会作对,其成员无一悍不畏死,很少能够活捉其成员。
于是,在自己留下那个刺客的符号、并在被捕后抵死保持沉默,被关进巴士底而不是被直接处死的几率就变得十分可观了。
“诸君,我们需要一个契机,”或许是这大无畏的殉道精神让年轻人们沉默了下来,莫茗的话语中透露出一股直指人心的感染力,“坎贝尔沉寂了太久的时间,斯威特尼斯需要新的、人民独立的政权!”
当下,莫茗取出了他事先准备好的数份文件,将其摊开在了桌上。
其上详细的记载着在他入狱的这段期间革命军应该在暗地中计划的事、在起义前应该呼吁争取到的地方势力、半年后的三级会议上需要把握住的机会、在最后的起义中应该提防的地方势力和雇佣军分布、在起义成功建立起市政管理权后所应尽快制定的制宪会议制度,条条框框,无一不分明的写在了纸上。
莫茗知道,革命军的真正头领并不会出席这种小规模会议,但只要这些文件有可能传到那些人的手中,能够起到参考、在某种程度上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也就不枉他作为后来人、以史为鉴得出的一番心思了。
会议上,年仅二十五岁的欧仁男爵将所有文件看完后,深深的看了一眼这来路不明的黑发青年。
他说着:“我忽然有种感觉,让你去巴士底狱卧底或许是对人才的浪费。”
然而站在桌子对面的莫茗只是腼腆一笑:“既然总有人要做……我不入底狱,谁入底狱?”
说着没有人能听懂的中式冷笑话。
……
……
莫茗向他们保证,只要成功被关押进巴士底,就算在里面是单间牢房,他也有信心与其他房间中的犯人们取得联系。
被问到原因,莫茗则秘而不宣,大概就被其他人当成了不知无畏的盲目自信。
虽然对莫茗信誓旦旦的说法保留意见,但考虑到这项计划的实施即便失败也没什么损失,便决定配合莫茗的行动。
他的底牌没有告诉任何人……
那是一本来自遥不可及的另一个世界的一座图书馆中的一本名为《空间魔法概论》的书籍,虽然仅仅一知半解,却凭借死记硬背将其最实用的一部分记忆在了脑海中。
这本书魔导书真正研读起来,或许要几十年上百年才能有所领悟,但因得到过资深魔女的指点,几个月来,有两种最实用的魔法他已经渐渐能够施展了。
这便是他最后的王牌。
一切都在按照计划进行,直到某天下午。
夏季里平时并没有人呆在大屋中,莫茗独自看书的时候,勒戈夫突然哈哈大笑着踢门进来。
老痞子的魁梧身躯站在莫茗身前,气势汹汹地俯视着这个单薄的黑发青年。
“老子听说了你小子的那些事情,别的不说了,每个月十卢克,我保证不去告密。”
莫茗皱起眉头。
果然万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看来一直以来计划的刺杀需要早点实施了,无非是在监狱里多带一阵子罢了。
“我没有那么多钱,”莫茗掏出身上仅有的五十图克的积蓄,“我只有这么多。”
勒戈夫一把夺过,随即冷笑。
“这老子可不管,哪怕你去卖屁股也好,少一个子儿,老子先去十三区那边和他们说出你是偷渡佬,然后再去侯爵府检举你,到时候两边抓你,看你小子死不死?”
这种人,莫茗见得多了。
他们认定世间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有能力作恶而作恶的君子,一种是没有能力作恶而满口仁义道德的小人。当然,或许还有第三种——有能力作恶而不去作恶的傻子。总归是三观不同,妄想和他说理是没用的。
终于,下定了某种决心似得,莫茗叹了口气。
“市郊的森林,我埋着一串项链,本来是我的亲人留给我的纪念品,你若想要就和我一起去拿吧。”
于是,从这天起,勒戈夫消失在了所有人的视线中。
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当这一天真正来临时,莫茗仍然惊慌失措。
将沾了血的匕首丢到了河里,蹲在那里不停的洗手。
不停的洗,不停的洗……
手上的血,衣服上的血,总是能洗下来的。
但是……有些东西洗不下。
恍惚间,他记起了自己曾经在先知情报局工作的事。
对了,他为什么从那里要逃离呢……
为什么费尽心思远离那些可怖之人呢……
“我……杀人了……”
濒临崩溃的青年低声地哭了出来。
他记起来了。
自己,最终成为了自己所厌恶的人——一个残忍的侩子手。
……
……
睁开双眼,莫茗看着漆黑的房梁发呆。
侧过身去,闻到了令人安心的榻榻米的气味,这里是神社没错。
这几天不知怎的,总觉得有些的不安心。
连几十年前的东西也能梦到,难道是最近太疲劳了吗?
想用肘支起身体,身体却忽然一软。
原来如此……感冒了啊。
病痛会降低人的意志力,总会不由变得伤春悲秋起来。
怪不得会梦到那时候的事,莫茗失笑。
说起来,那时候可真是痛苦啊。
但总归,是撑过来了。
挣扎着坐了起来,掀开被子,从床边摸出火折,点燃油灯。
天亮了去人里看医生吧,现在,先去厨房找点东西吃。
饱腹感可以让心烦意乱的情绪稳定下来。
苦难的日子,已经过去了。
……
……
夜里,床边的水杯空了。
灵梦起床推开房门,想去找点水喝。
“白天酒喝多了点,好渴。”灵梦一手揉着眼睛,一手拿着茶杯往厨房走去。
祭典已经过去好几天了,但神社这边一直有妖怪前来嚷着要开宴会。
大概是眼红人里祭典上的热闹吧,之后的几乎每天,神社都会有妖怪造访,最终不知怎么就发展成大家一起喝起酒来的状况。
就连明天,也被那帮妖怪们自顾自的定成了来神社开宴会的日子。
经过莫茗房间时,灵梦发现了门缝中透过的烛光。
“老师?”
轻轻推门,房间内并没有发现莫茗的身影。
一路走过,来到了厨房。
蜡烛燃着,但第一眼并未看到莫茗的身影。
“老~师~在~偷~吃?”
灵梦背着双手探头探脑,一步一步走进厨房。
十分惊讶地,在厨房的一角发现了蹲坐在厨房角落里的、手里拿着一个薄饼的莫茗。
……
……
“咦……老师怎么坐在这里?”
大半夜的饿了起来吃东西,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但老师现在坐在地上,因听见她的声音而茫然望过来的神色,不知出于何种原因,竟让灵梦的心中泛起酸楚。
大概迟疑了两秒钟,莫茗的茫然之色褪去,恢复了往日的笑颜。
“啊,灵梦,怎么半夜醒来了?”
“房间里没水了,过来喝水……老师怎么?”
“没事,有点饿了,”莫茗笑着摇了摇头,“桌上还有点薄饼,要不要来点?”
灵梦摇了摇头。
“老师是白天宴会上没吃饱吗?”
灵梦有些自责,白天里净和那些妖怪们拼酒喝了,竟然没发现……
“不不,只是突然想吃点东西而已,”莫茗将手中捏着的薄饼微微咬了一口,“你看嘛,人有时候总是莫名其妙的,突然间想做一些事情……”
灵梦走到一旁的水壶处,往茶杯中添了水。
是前半夜烧的洗澡水没用完的开水,还微微冒着点热气。
走过去,把茶杯递给莫茗。
“谢谢。”莫茗接过,将杯中水一饮而尽。
“说起来……一直有个疑问呢,”接过莫茗递还的杯子,灵梦眨了眨眼睛问道,“感觉上,老师在从……”
迟疑了下,接着说道。
“老师在从那边回来之后,好像对饮食之类变得在意了许多呢。”
“有吗,我记得在灵梦你小的时候就开始教导做饭了啊?”
“教导是教导,但是,”灵梦撅嘴,想了想说道,“虽然只是感觉,老师似乎变得比以前对食物更加在意了?”
“嘛……或许吧,”似乎不打算继续这个话题,莫茗坐在地上,笑着,“这几天灵梦好像挺开心的样子,果然是祭典和宴会比较多的原因吗?”
“嘻嘻,”灵梦重新给杯子添上水,学着莫茗一饮而尽,长吁了一口气,笑答道,“老师不知道吧?祭典上,好多孩子们和我说话了哦~村子里的。”
“哦?这样啊,的确是个好消息。”莫茗稍稍一愣,随即也笑了出来。
他明白,虽然少女表面上看起来一直对任何事都不关心,但其实村子里之于博丽巫女的看法,逐渐地开始有些在意了。
小巫女,终于长大了呀。
莫茗笑着,看着眼前的女孩。
灵梦歪了歪脑袋,走到莫茗身前,蹲了下来。
“老师?”
“灵梦,作为师长,我有一句忠告。”
“什、什么?”对方忽然严肃起来的神色,让灵梦不由得僵了下。
“无论何时,无论有什么理由,”莫茗缓缓说着,“不要杀人。”
“……咦?!”话题的跳跃性让女孩的思维一时无法转过弯来。
“就算是十恶不赦之人也好,不要杀人,”莫茗重复着,“……也许在幻想乡中,暴力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
“但我希望,剩下那一小部分……假如有的话,能够交给我来解决。”
眼前的女孩杀死过无数的妖怪,但是,莫茗此刻所强调的并非妖怪,而是人类。
“可、可是……”
回过神来的灵梦,介于莫茗严肃的神色,而联想到了某种可能性:“可是……”
如果是威胁到老师性命的人……
“没有可是,”莫茗皱眉,沉声道,“不是指巫女,而是身为人类,不论出于什么理由杀害了自己的同胞,你的灵魂都将因此染上污秽。”
“老师……”
“在我的眼里,灵梦是纯洁无暇的……所以,”莫茗神色悲戚,似乎打算以此来打动眼前的女孩,“就算是为了满足老师我的任性,答应我,灵梦,你不会杀人。”
这种戚戚然的表情莫茗是经常摆出来的,为了打动灵梦、申请偷懒而经常出现,但此刻,似乎有着什么细微的差别。
终于,灵梦叹了口气。
“好的,我答应任性的老师的任性的请求,那么,”灵梦展露笑容,“作为交换……”
话并没有说完。
莫茗伸出手臂,将蹲在眼前的少女的身体揽入了怀中。
“呀?……唔……”
一声惊讶地轻呼,年轻的巫女再说不出话了。
只是脸色微红地将眼睛闭了起来。
“作为交换,”莫茗轻声说着,抚摸着少女的黑发,“请让我一直呆在这里。”
“嗯。”怀中传来了轻地几不可闻的、猫咪一般的哼声。
“灵梦……我以你为荣。”
良久。
似乎感觉到男子的身躯在向一旁倾斜,灵梦微微抬起头看着莫茗。
紧闭双目的男子,靠在墙上睡死过去。
少女发出了悲鸣。
终于,灵梦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深秋将至,气温逐渐凉了下来,老师从刚刚起竟就这样在地面上坐着……
微微颤抖着的博丽巫女,伸出手去,摸了摸男子的脸颊。
那刚刚看起来到光泽似是映照过来的微弱烛光,而此刻这个熟悉男子的面颊逐渐变得苍白。
她跪着,向前探出身躯。
将自己的额头与老师的额头紧贴,从肌肤中传来的,是滚烫的温度。
坐在地上……原来……是没有站起来的力气了吗?
“啊……啊……”嗓子发干。
自己都干了些什么……都去注意了些什么啊……
老师生病了……
需要立刻治疗!
可是,为什么突然这么悲伤,甚至无法动弹?
自小受到这个男子的教导,少女从不压抑自己的情绪。
将头重新埋回陷入昏迷的莫茗怀中,因感到的突如其来的莫名悲戚而哭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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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亨利的名字,谨以向《警察与赞美诗》的作者欧·亨利致敬。另,万字更新送上。
ps:虐主?圣母病?我不希望听到这些字眼。
从一开始所写的就不过只是个普通人的男主角而已,或许他做到了很多常人难及的事,与其天赋才华脱不开干系,但我更希望有人能理解为他是凭借爱而不是主角光环做到那一步的。
杀伐果决之人世界上多得是,也并非是小说里凭空杜撰的性格。但这和莫茗毫无关系。
莫茗因手染鲜血而悲伤,并不是对他刀下亡魂的愧疚,仅仅是对自己的万劫不复而感到伤感而已。
同样,莫茗不希望灵梦杀人,不是圣母病,与所谓的圣母也丝毫无关。希望有人能明白,害怕自家的孩子吃了毒蘑菇生病而进行的警告,难道是因为家长对毒蘑菇很在意吗?其实,和毒蘑菇一点关系也没有,他自始至终只是在注视着自己的孩子罢了。
说起来,本来这章是打算写一章神社的欢快的宴会的,但最后却写出了感情完全不同的章节。
大概是看了b站一个视频,心境有点受到触动了吧,推荐一下——av1192618,写给男人一生的至高礼赞——父亲。
虽然手里有着大纲,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写,但就算知道终点该往哪走,但依然有着一百种不同的路途可以自由选择通向那个既定终点。殊途同归,或许这才是码字的魅力吧2333。
最后,附上一首诗,放在这章,倒也应景。
……
……
《传言》————席慕蓉
若所有的流浪都是因为我
我如何能
不爱你风霜的容颜
若世间的悲苦/你都已
为我尝尽/我如何能
不爱你憔悴的心
他们说/你已老去
坚硬如岩/并且极为冷酷
却没人知道/我仍是你
最深处最柔软的那个角落
带泪/并且不可触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