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二章 温叔叔
类别:
现代都市
作者:
我吃胡萝卜字数:3158更新时间:22/07/04 07:59:56
温华表情十分阴狠,如果事实证明真实李金龙,那么他就会永远待在那个墓道里面了。
“领导,我要亲自过去看一下吗?不都说现在的李金龙已经比之前的李龙象还要厉害吗?如果他安全出来了岂不是会很糟糕。”
“不用,这个人还说不好是不是李金龙。”
苏蒙很快把刘杰的家人找到了,可是这一家人对于刘杰的失踪并不怎么在意。最巧的是刘杰以前还真是干摸金这个行业的,当然说好听了是这样的。
“阿姨,您的意思是说您儿子以前就是做这个行业的?”
“对,确实是。他一直搞这种阴损勾当,我们家没有一个人喜欢他,都说这种事情有损阴德。他已经克死了好几个人了,如果你们找到他了,就直接把他抓起来好了,省的他再出来害人。”
问了好久也没有问出什么来,而且这一家人压根就不想去认刘杰,一号又曾经吩咐过,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领导,刘杰的情况已经了解清楚了。他确实是做摸金的,最近在潘家园附近这种人挺多的,主要是现在很多电视上经常播放这些节目。”
苏蒙了解清楚之后赶紧跟温华汇报。
“你不是说他身边还跟着两个女人吗?她们的资料查的出来吗?”
“我已经让人画像了,这个恐怕要等到晚上才能出结果。”
“行,我晚上还有一个会,等你有了结果必须要第一时间通知我。”
苏蒙知道温华这是在赶他走了,转身离开了温华的地盘儿。
“帮我约一下上官晚晴,这个李家的孙媳妇我还没有正式见过呢。毕竟人家已经结婚那么久了,就当是慰问吧。”
“好的,领导。”
上官晚晴自从见了叶倩之后便一直待在李家老宅没有出过门,她为了让自己可以从失去李金龙的痛苦中走出来,一直在研究叶倩给她的那些文件和合同。
“砰砰砰。。。。。。”
一阵敲门声传到了上官晚晴的耳朵中。
“谁啊?”
她披上自己的羽绒服,因为这里没有暖气,所以她自己制作了一个壁炉,壁炉里面有很多木材,这些木材也是她自己弄的。当然秦赫他们都在暗中保护她。这些人当中最坚定李金龙还活着的就是秦赫了。
“请问是上官小姐吗?我是一号的秘书,领导让我来约您晚上一起吃个饭。”
“哦,您快请进,对不起我平时一个人也不怎么喝水,我现在去给您烧水。”
上官晚晴邀请他进了客厅,客厅里面还算暖和,当然跟有暖气的那种房子还是有些差距的。当一号的秘书看到上官晚晴这样子的时候一下子便想到了当年的老佛爷,她的一举一动跟老佛爷几乎一模一样。
上官晚晴开门的时候已经把所有的文件和合同都收拾好了,一号的秘书自然也不敢轻易翻看别人的东西。他之所以坐下来目的就是观察一下上官晚晴的情绪。
“这是?”
“哦,这是金龙的牌位,我一直没有来得及写,我也没有他的照片,所以就拿一张白纸代替了。”
客厅正中间的八仙桌子上摆着一盘水果,还有一个类似于牌位的木头,用一张相框裱着的一张白纸。
“那您节哀。”
“人嘛,总有一死,最遗憾的便是没有给李家留下一个后代,如果我也去了,不知道在地下奶奶会不会责怪我。”
上官晚晴待人接物绝对大家闺秀,温婉的让人心疼。
“那您也注意身体。这样吧,我晚上八点多过来接您。因为领导还有一个会议要开。”
“那就太麻烦您了。”
上官晚晴亲自把他送出了家门。
“您赶紧回去吧,外面天冷,而且很快要下雨了。对了,您院子里的这些坟包要不要?”
“不用,这些是金龙亲自埋的,而且他也在这里,我住的踏实。”
秘书摇了摇头然后离开了李家老宅,等他走了之后上官晚晴对着给李金龙准备的坟包愣愣出神。不多久,细雨便飘洒着落了下来。
“还真是下雨了呢。”
上官晚晴紧了紧自己的衣服走进了客厅,她一直没有用点灯,而是用老佛爷留下来的煤油灯,晚上总是一个人坐在床边昏黄的灯光下看书。
她的习惯还真是得了老佛爷的真传,虽然她压根也没有跟老佛爷一起生活过。秦赫准备跟着她一起去见一号,当然是不可以让上官晚晴知道了,如果她知道自己一直跟着她肯定会生气的。
夜幕在五点半的时候就已经降临了,虽然天开始一点点变长了,但是因为阴天的原因还是黑的早。正好上官晚晴这个时候看到一首散文诗,那个时候天黑的早,雨下的很大。倒是挺符合她现在的意境。
秦赫以为自己经过那么长时间的历练,内心已经十分强大了,可是跟现在的上官晚晴一比,自己非常渺小。
上官晚晴一个人基本不怎么吃饭,原本清瘦的面容显得更加苍白了,颇有人比黄花瘦的意境。
“领导,我在她的身上看到了当年老佛爷的影子,人虽然非常柔弱,但是气场却不是她这般年龄应该有的。跟您说实话,我在她的面前还是很有压力的。”
这是秘书在车上对温华说的话,温华只是点了点头,没有回话,靠在后座上闭目养神。
八点钟的时候一号的车准时停在了李家老宅的门口,秘书进入院子把上官晚晴请了出来。
“温叔叔,咱们好久没有见面了。”
上官晚晴自然是认识温华的,她之所以没有称之为领导,直接就告诉温华不可能用身份压制自己。
“晚晴啊,你可是清瘦了不少。”
“金龙走了,我自己守着偌大的一个李家,有些辛苦,所以清瘦也是在所难免的。”
上官晚晴这话犹如惊雷一般,秘书听了之后身体明显愣住了。因为是个京城的人都知道李家已经没有了,可是上官晚晴却说自己守着偌大的一个李家,也就是说在她的心里李家依旧是以前的李家。
“也对,当年老佛爷也是这般守着李家的。想当初她曾经跟我说过这么一句话,只要有我孙子在一天,李家便不会倒。”
“温叔叔,因为奶娘一直是最喜欢金龙的,所以她一直称自己是金龙的奶奶,她没了,金龙守着李家,现在金龙没了,就换我来守了。我是奶奶亲自挑选的孙媳妇,想必当年她之所以选择我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这一句话算是将了温华的军,两个人看似说话平心静气跟唠家常一般,平地起惊雷,暗流涌动,说的大抵就是现在这种情形了。
“哈哈,老佛爷看人一向很准。虽然她平时说话尖酸刻薄了一些,内心肯定是很善良的。”
“温叔叔,这么评价一位老人不好。奶奶说话并不是尖酸刻薄,而是她喜欢说实话。现在这个世界上人都戴着面具活着,唯有她老人家活得清醒,那些被叫醒的人自然觉得老人家的话刺耳了。”
“是极,是极。”
温华觉得有些尴尬,他可以面对很多大场面,但对于上官晚晴他却有些应付不过来。就因为那声温叔叔,算是把他给拿的死死的。
“温叔叔,我已经很久没有吃好东西了,您亲自请我吃饭,可不能敷衍我。一定要选最好吃的地方。”
“要是你不嫌弃,让温荣给你做顿饭,顺便喝点酒什么的。”
“那还是算了,温荣的性格我了解,面对她不喜欢的人,绝对做不出很好的东西。”
上官晚晴就连说话都有老佛爷的影子了。
“看来你现在是唯一醒着的那个人了。”
“温叔叔这是在笑话我了。咱们就去胡同里的小馆子行吗?金龙在的时候最喜欢就是这种家常的小馆子,就是不知道叔叔您这身份合适吗?”
“这有什么不合适的,我也挺喜欢这种小馆子。只是应酬太多,这就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温华笑得很和蔼,跟他杀伐果断的性格完全不相符。
“也对,不过这可是您自己选的江湖。我倒是挺欣赏金龙父亲的,处在江湖却有远于江湖。”
“你这是在笑话我咯,是说我过于世俗了吗?”
“哪敢,您跟他完全不是一个风格的人。他那种风格绝对不适合做您这个位置。我相信,现在如果再让您选的话或许不会再选择今天的生活了吧?”
温华叹了口气。
“知我者,晚晴也。确实,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绝对不会再做这个位置了。现在头发全白了,费心啊。”
上官晚晴仅仅是笑了一下,她相信温华说的并不是真心话。因为他是一个有野心之人,算是不要金钱要江山的那种人。
“领导,咱们要去哪个胡同啊?”
秘书亲自开车,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敢插那么一句话。
“晚晴说就是了,胡同她比我要熟。”
上官晚晴也没有客气,直接把李金玲经常去的胡同名说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