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朋友的酒

类别:现代都市 作者:骚叶曹字数:2802更新时间:22/07/05 09:23:10
或许是余明的调侃,骆驼愤愤地对这两人面前连打了几个喷嚏,似乎是表达自己的不满。

由于骆驼这突然的举动,罗菲猝不及防,惊愕的将双唇紧闭、一言不发,摸向骆驼的小手也紧跟的缩了回来。

片刻之后,余明尴尬地摸了下鼻子,看了一眼瞪着大眼珠子的骆驼“这骆驼估计感冒了,要不我们换头骆驼吧。”

回过神来的罗菲,怔怔看着余明“你是兽医嘛?不然你怎么知道骆驼感冒了。”

余明摇了摇头,道“我不是兽医,你看这骆驼喷嚏打个没完,估计是感冒了。”说着骆驼也是配合的接连打着喷嚏“你看,我说的没错吧!”

“也是,那我们就不骑骆驼了吧,我们去玩沙地摩托怎么样,感觉那个挺有趣的。”罗菲转过小脑袋,看着余明追问道。

“成吧,今天你是老大,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一切依你为主。”

“不是今天我是老大,而是我一直就是老大。”罗菲傲娇的轻跺下沙地,纠正着余明的语言上的错误。

“”

余明很想反驳这句话,但发现自己没必要反驳这些,因为。。。。。

事实似乎就是如此。。。。。

况且他发现自己还有点沉迷于此,并乐于老婆的管制之下。

或许一个男人只有在自己所挚爱的人面前才会显得如此,当然前提有个条件就是男女双方互爱,否则那就是其中一方是舔狗。

而舔狗用一句话包括就是: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最不值钱的或许就是一方感情的过分无底洞的投入,以为自己的坚持可以感动对方,但这不过就是一厢情愿罢了。

个别女人都希望一个帅气富有的男人只对自己好,每天宠着自己,陪自己逛街,吃美食、旅游,但现实告诉她,这样的男人或许存在童话之中。

因为要做到以上的,有个必须条件就是---金钱。

但根据世界组织调查数千对结婚的老夫妻发现,这些老夫妻能够白头到老、幸福度过一生,几乎都是互相包容、理解对方,而他们结婚第一条件就是看对眼,也就是他她觉得对方是值得托付自己一生的人。

而钱则是一种辅助工具罢了,并不是那么的重要。

有人会说‘贫穷夫妻、百事哀’,但这些采访过这些年近过百的贫穷夫妻发现,虽然他们生活虽不太如意,但对对方的爱却是不少一分的,脸上那布满皱纹的笑容依旧可以看出幸福。

所以这也导致我们有些祈祷,希望遇见对的那个人,但又害怕贫穷,所以拼命努力挣钱,再去寻找真爱,但到了那一天回过头却发现,自己的那颗初心变了,而所爱的那个人同时也变了。

或许悲哀不外乎于此,所以这也间接导致他们随便找了个结婚生子,夫妻生活也仅是互相凑合就行,至于其他的就不那么在乎了。

要真的在乎,那么红色的离婚小本本也就放在你的面前。

这时,罗菲看着身后一尺距离的余明一动不动,转着圆溜溜的小眼睛,道“想什么呢!老公。”

“想你为啥这么好看,嘿嘿。”

“贫嘴!”罗菲轻咬着银牙,娇羞地瞥了一眼余明“快点,我要玩摩托。”

这时。

罗菲眼前的余明一闪,紧接着,自己就被抱在余明的怀里。听到“走,老公带你骑大摩托去”

说完,余明鼻尖处有些发痒,一股淡香袭来,享受地闻了一下。

罗菲被余明这一猛然间的举动,弄得有点举措不及,小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红着脸下意识的道了一句“好。”

罗菲的声音很小很小,就好似蚊蝇振翅般低声呢喃一样。

但是,余明却是听的仔仔细细,虽然就一个字,但声音很甜,犹如抹了蜜似得,配合着怀里淡淡的清香,瞬间血液上涌,恍然心动。

心动之余,还有一股小小的得意,看来网上的直男撩妹技术不错,要出其不意攻其无备,方能得美一笑,虽然你是老大,但我也可以适当夺权一下,涨男人威风嘛。

这不怀里的老婆就服服帖帖的啦!

夜晚永远都是充满着迷人的情趣,而在这情趣之中又是少不了人群热闹的烘托。

而在那沙漠之中。

远处的黑夜之中闪烁着一堆旺盛的篝火,而在那篝火之中,围绕着一群群男男女女在那篝火旁边对着骆驼吃完的骨架之中嬉闹着。

这时。

“余哥,给我们来一曲热闹热闹呗,你们说,是不是啊。”胖子红着脸颊,带着酒气起身对着围着篝火的男女宣扬道。

“是的,光在这里喝酒,吃着骆驼肉,虽然很爽,但总感觉少了些气氛。”

“我可是很期待大草原给我们唱一曲哦,毕竟大草原的嗓音可是很迷人的。”

“呦呦,我们公司的女人居然有粉大草原的啊,哈哈哈”

“切,你自己不也是大草原的粉丝。”

“余哥,来一个呗,你看你这里都是粉丝,满足我们的一个要求呗。”

此时,所有的人开始起哄,余明有点不好意思了,旁边的父母看到自己的儿子这么受欢迎,嘴角都乐的合不起来,也跟着后面起哄道。

“儿子,我跟你妈都等着呢,你还没有当着我们的面唱过歌呢!”

“余爸爸都开口了,余哥,你这下逃脱不了了,哈哈哈。”

“来一首,这里好久没这么热闹了,我来给你伴奏。”‘德海里’沙漠俱乐部的老板阿志此时也坐在篝火旁边敲着自己随身带的鼓乐乐道。

这是他第一次在沙漠之中遇见这么热闹的群体,今天与这个团体不自觉的交谈,让他有点怀念小时候蒙古的生活了。

“我也可以伴奏,我可是带来了吉他。”篝火旁边的小年轻起身报告道。

坐在旁边的罗菲轻声道“来一首,我也期待着呢!”

余明起身夹杂着一身酒气,红着脸庞,不知是因为酒气脸红,还是情绪到了顶点而脸红,对着篝火的众人深深地鞠了一躬,这让众人感到一丝诧异与不解。

但余明知道,他很是感慨自己,前一世他自己都是独来独往,没有什么朋友,但这一世,看着胖子、刘青、李允儿、贾婷。。。。。以及周围公司的员工,这一刻是多么的珍贵。

人都是群居动物的,余明也不例外,不管今后怎样,这一刻他都会好好珍惜的。

“很是谢谢你们,来我的,你们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怪味’公司,谢谢,同时,我想说,来了,我们就是一家人,退了,以后江湖再见,还有对于你们的热情,我其实是想说,我是不怎么会唱歌的。”

“。。。。”

“。。”

其他人听着余明前面说的话,有些感慨、有些庆幸、有些骄傲,这就是我家的老板,与众不同,但又亲密无间。但对于后面说我不会唱歌,刚积累下来的感动瞬间消失了。

心里都狠狠地骂了一批,太不要脸了,什么叫不会唱歌。

不会唱歌,那音乐榜单排行前三的是谁?

你这装逼装得。。。。。

装得我恨不得揍你一顿,太他玛德的气人了。

“不过,对于唱歌”

余明还没说完,余爸吐槽道“你丫的唱歌咋那么婆婆娘娘的,快点。”

“噗嗤。”

“哈哈哈,还是余爸实在。”

“就是,唱个歌唠叨个没完,嫌弃。”虽然众人对于余爸的仗义执言很是舒气,但对于余明想说什么,他们也知道,但都没说,心里明白就行,嘴里说出来就矫情了。

没过一会,老板阿志鼓和吉他伴奏声慢慢响起,像是有人轻轻击打着内心那一根弦,发出悦耳的声音,让人很是舒心、同时有点感慨之意随之而来。

此时。

站在篝火的散发出的火光旁边的余明带着浑厚的嗓音开始响了起来。

昨日一去不复回哦也

开心比什么都贵

覆水不能再收回哦也

桃花谢了有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