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入账
类别:
现代都市
作者:
油炸大金字数:2204更新时间:22/07/05 12:48:00
我们的剧组其实继承了早些年的戏班子文化一个角养一个园子。
什么叫角?
有观众捧场,有人愿意为你打开电视或者走进电影院…
当剧组最大牌的是演员时,其他人,工作人员、导演包括剧组的配角们都是围绕着主角存在的,这一点放任四海皆准!
所有人都围绕着你,以你的意见为基准。
这种情况下,如果自身克制力不足,或者个人趣味跟市场脱节,那呈现出来的作品就会很糟糕…
当然啦,如果剧组最大的牌面是导演,导演决定了演员的台词风格和表演风格,那整个作品呈现的就是导演想要的东西!
所以,邓朝自导自演的几部戏质量欠佳,反倒他参演的《烈日灼心》、《影》收获了一致好评…
连续的成功,这要是换了一般年轻演员,估摸着早就上天了。
小吕子虽然谈不上心态依旧,好歹他还知道自己是因为有哈士奇的辅助,别的不说,《边境风云》里的演技,完全就是戏保人…
演戏素来有人保戏和戏保人之说。
人保戏就是剧本和角色都不出彩,但演员偏偏能给演出魅力来。
戏保人则反过来,剧本足够巧妙,角色足够出彩,演员只需要中规中矩地完成表演就行。
《边境风云》里的警察毫无疑问就是戏保人的例子,吕潇然没有太多表现的机会,要做的就是足够真实。
真实地就像一个平凡的警察,每天拿着温饱水平的工资,做着惊心动魄的工作。
有一个妹妹,他烦她,也宠她…
吕潇然不需要展示更多。
而且吕潇然从来没演过这样的角色,所以,很多影迷觉得不错!
其实,比之余则成差了不止一筹…
小吕子对演技是有追求的,尤其是经过《潜伏》的磨砺之后,他总觉得自己敲开了迈向演技派的大门,但是《雪豹》,拍的有点仓促,没那么多时间琢磨,所以,更需要导演的把控。
《剑雨》的事情,让他有点怀疑自己的审美…
……
无论什么时候,大制作+大明星+一个好故事都能吸引观影观潮!
《投名状》就是这样!
故事改编自1973年张彻版本的《刺马》,而其事件历史上确有其事,马新贻被刺一案也被称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有着真实事件打底,《投名状》的本子不可能差到哪。
市场唯一的担心是陈可欣!
毕竟他以前拍的都是《甜蜜蜜》、《金枝玉叶》、《双城故事》之类的文艺爱情片,喜欢娓娓道来!
《投名状》必须要拍出男人的豪气。
你看,连陈可欣转型,市场都不是很看好!
然后呢,他成功了!
真正意义上的大片!
他很懂市场,深谙现代观众的观影经验和心理需求,在《投名状》一开头就彻底颠覆了传统的“兄弟概念”,把乱世三兄弟塑造成“魔兽”:李莲杰、刘得华、金成武扮演的老大、老二、老三,为结义必须立下“投名状”杀掉三个陌生人以示诚心。
三兄弟都凶残无比,老大杀人不动声色、冷酷至极;
老二捅刀子前告诉无辜对方“记住我的样子,下辈子找我报仇”;
老三更是像疯狂野兽一样高举着人头狂吼。
他们都不再是高大全的热血英雄,全变成了在无道乱世中为前途不择手段的真实的“人”。
但结局过于文艺:《投名状》中看不到扬善抑恶的精神。善良的赵二虎死于非命,太平军领袖用自杀来换取全体士兵的活命,却把他们送到了屠刀下。虽然最后庞青云也死了,但似乎仍然不能让人解气,因为没看到一个好人有好结果!
市场就是这样,过于文艺就意味着很难讨好到大部分观众。
所以,很难拿到高票房。
即便有李莲杰+刘得华+金成武,还是敌不过随后的《集结号》!
《集结号》是真好。
不管裤子人品如何,但《集结号》确实是内地影史可以写上一笔的战争片!
抛开一些政治上的站队,这部电影就是讲一个老兵为自己的战友讨回荣誉与公正的故事,这就足够了。
这样的故事,放在任何地方,任何阵营,都不是坏故事。
科波拉说过:任何堪称伟大的战争电影都是反战电影。
在耳熟能详,甚至近乎于刻板的中国近现代主旋律战争叙事中,能出现这样的一个人物,能出现这样展示个体存在价值的故事,的确难能可贵。
只是,裤子确实有点嚣张的没边了…
《集结号》首映选择在工大体育场,海陆空三军仪仗队吹响首映号角…
五千多观众一起观影!
用的是投影仪…
然后,有一个路灯没关上,影子投在银幕中心,‘追求完美’的裤子当时就失控了,随手抓起手边的杯子开始砸,砸到第六个,王忠磊一把上前抱住他,说再砸下去可就没有杯子喝水了,才算把他的装的逼给按下来,最后是王忠磊让电工把路灯的电线剪断了才解决…
但人家确实有本事政斧包场支持只是一方面…
中影每年出品的主旋律,比方说《云水谣》,也包场了呀,票房多少?
3584万…
……
《投名状》、《集结号》连番上映,《边境风云》很快成了过去式。
25号下映,累计票房6680万。
小马奔藤一面催促院线结账,一面把橙子映像垫付的宣传费还有吕潇然的分账收入结清了。
宣传费300万;
分账则是扣除宣发、制片成本后的利润,吕潇然享有百分之十五,粗略一算账,一百六十万左右,李大狗又给加了40万,凑了两百万…
吕潇然里看到账号里的多出200万,明白这是《边境风云》的分账…
坦白讲,有点失望…
老子辛苦一年半,才200万?
一部电视剧三个月,就不止两百万了!
什么情况?难道拍电影赚的还比不上电视剧?
而且他明明享有百分之十五的票房分成,怎么成了净利润分成?
打电话问了曾广贤,后者说了‘所谓的票房分成本来就是扣除成本之后的分成’…
顺便还说了一句:“你想赚钱的话,还是鼓捣电视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