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一章钦佩

类别:现代都市 作者:狡兔死良狗烹字数:3102更新时间:22/07/06 04:38:29
“那不是这一届的天才少年高哲吗?咦,他旁边的少女是谁?难道是?”“这两人走在一起,倒还真是挺配的!”路旁有人议论着,这些话,自然是同时落入了高哲与洛霜的耳中。

高哲脸上一红,这些人,怎么?他有些尴尬的用眼角瞥了洛霜一眼,却是见到她晕生双颊,显得有些娇羞之色,但是嘴角,竟然是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

高哲一愣,他虽然并不太懂人与人之间,但是与燕长风以及萧思瑶在一起,却是经常见到萧思瑶娇羞的模样,竟然,与此刻的洛霜有些相似。难道?高哲心头一颤,洛姑娘,该不会对我?

这个念头一起,高哲立刻否定了,暗道:“应该不会,洛姑娘这么优秀,回风寨应该有不少男子追求,又怎么会喜欢我?”他目光一扫间,忽然发现一年多不见,洛霜更加修长了。

紫色的衣裳穿在她的身上,将她衬托得犹如一个出尘脱俗的仙女一般。尤其是洛霜,看得高哲心神在某一瞬间都是有些醉了。

高哲心中一惊,立即默念法诀,平复心情,暗呼惭愧!“我怎么能有这些想法,要是让洛姑娘知道了,还不.....”他没有再说话,伸手拉住洛霜的手掌快速往客栈走去。

洛霜,当高哲紧紧拉住自己的手掌时,她身子猛地一僵,竟然是有些不受控制般,任由高哲拉着自己快速往前走去。“我们快点离开这里吧,人太多了!”高哲快步走着。

洛霜在她的心中,多么希望这一刻,成为永恒!

天蓝如海,白云悠悠,在白龙营天字擂台四周,依旧是人潮攒动。韩风端坐在椅子上,一双虎目笔直的看向擂台之上,周身散发着一种睥睨天下的霸气,仿佛他才是这片天地的主宰,掌控着众人的生死一般。

这,就是厚土境后期的实力!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是感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任何被韩风目光扫视的人,都是忍不住低下头去,不敢与之直视。

所幸,此时的韩风正在观看擂台上的比赛,众人这才放下心来,议论纷纷,彼此间交头接耳。“如今的天马帝国,当真是藏龙卧虎啊!少年天才一个比一个妖孽!”“是啊,昨日的地字擂台,据说绝情阁的少阁主燕长风,那真是神威凛凛,打得他的对手毫无还手之地!当真是虎父无犬子!”

“不光是燕长风,地字擂台中,四皇子叶泉也是修为惊人,一路横扫对手,几近无敌,而且今日,燕长风与叶泉便是会交手呢!”一名青衣男子道。“是吗,那肯定是很精彩的!不过我们这里也有一场很精彩的比赛,等看完这场,看我们是否来得及去地字擂台,看两位少年天才之间的比拼!”另外一名细眼男子道。

“你说的,可是高哲与赵双两人之间的交手?”众人问道,“那是自然,这高哲是新近崛起的高手,而赵双更是号称白马寺百年来,最为优秀的少年天才,这两人的交手,肯定会相当精彩!”细眼男子道。

众人都是纷纷点头,又有人道:“不仅是这几人,风字擂台的燕少华,听说就是燕长风的二哥,也是厉害得紧!据说两人之间,还有很深的矛盾呢!”“这些大势力内部啊,不是我们这些人能够了解的。”

“就下来,第三组,江由城秋水教高哲,对阵:天南城天马寺:赵双!”一声嘹亮的声音响彻在白龙营宽阔的空间,众人闻言都是安静了下来,紧接着,便是看到两道人影翻身而起,落到了擂台之上。

众人的心中猛地一紧,两大年轻强者,终于,要开始正面交手,胜利的一方,必定将会名声大噪!

赵双身形颀长,身穿一件白色袈裟,头顶头发尽数被剃去,天马帝国但凡入寺的弟子,皆是如此,当然,像凌峰那样的俗家弟子,却又是不一样,可以自行决定穿着与是否剃发。

赵双单手合什,另外一只手掌,却是握住了一杆银白色的长枪。长枪足足有八尺长,通体银白色,细细望去,在那枪身表面,隐隐有淡白色的气流缭绕其间。

“追电枪!”众人哗然,震惊无比。高哲心中一动,早在前来龙庭城之前,他便是收集了关于天下神兵利刃的资料。追电枪,天马帝国七大名枪排名第四,在自己的子母玄龙枪之上!而再往上,便是叶尚的虎啸枪了。

三十年前,武陵城天机楼将天下神兵利器,按照刀,剑,枪等分别进行了排名。虽然排名未必真实,但是天机楼身为帝国内最为神秘而强大的组织,势力更是渗透到了帝国内大大小小的城池,拥有着大量的情报。

而其门主,更是号称帝国除了叶圣之外的第二高手,天机楼屹立于天马帝国五十年而不倒,这样一个强大的组织定下的排名,想来也是不会差到哪里去。

追电枪,采用天外陨铁,混合七七四十九种金属,整整锻造了一百零八天而成,据说枪成之日,有银芒若闪电冲天而上,光芒照耀得方圆百里尽皆,于是取名追电枪。追电枪原本是二十年前一代枪神“白云子”的战枪,白云子羽化登仙后,辗转落到了赵双这个年轻强者的手中。

赵双微笑道:“听闻高施主不仅修为精深,而且宅心仁厚,曾经相助灵泽城解围,免除了一场灾难。之后,又是远赴华阳城,与帝国的额龙神军一起,抵御外敌,此等菩萨心肠,实在让我辈为之钦佩!”

高哲脸庞立即红,却是没想到,赵双首先便是称颂自己的德行,而且是在这等场合,当着天下英雄的面,这让高哲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他在李梦然遇伏的时候挺身而出,李家遭受两家合围时坚定不移,然后便是解救洛霜等一众回风寨的弟子,灵泽城的义无反顾,华阳城的倾尽全力,全部都是随着性子来。

在他的心中,他就觉得自己应该要这样做!却是没想到,今日竟然是被圣寺传人当众如此称赞,心里,竟然隐隐有着一丝喜悦,暗暗的道:“原来,也有那么多人记得我么?”

高哲摆手笑道:“承蒙夸奖,在下不胜感激!只是今日大家来此,都是为了将来能进入元阳宗,修行更为精深的武功,赵兄今日,可不要让我哦!”两人原本并不相识,但是在言语交谈间,竟然仿佛一下子成了相识多年的朋友一般。

赵双依旧单手合什,笑道:“那是自然,高施主,不知你使的是什么兵器呢?”高哲闻言手腕一抖,一杆金灿灿的长枪便是出现在了他的手中,金枪一出,周遭哗然:“子母玄龙枪,果然,看来他真的是冯希仁的徒弟了!”“哈哈,想不到冯希仁区区一个刚刚迈入水灵境的修士,竟然是教出了这么优秀的徒弟。”

“我怎么记得高哲少侠好像擅长用剑的?”人群中,一名身穿普通布衣的瘦弱男子道,在他的旁边,一名身形魁梧的男子淡淡的道:“但凡修为到了一定的境界,擅长的兵刃便不再局限于一种,只能说,他在某种兵刃上更加厉害一些!高哲少侠既然是七彩枪王冯希仁的徒弟,自然是会使这子母玄龙枪。”

“陆统领说得不错,我看高哲少侠的修为,是越来越精深了,以后必定走出这天马帝国!早就听说外面的世界广阔无边,我们天马帝国只是这无边大陆的冰山一角而已,真是羡慕啊!”一名脸容清秀的男子道。

三人赫然是火凤族的陆琦,罗坤与严俊。三人原本在前日便是能抵达龙庭城,只因沿途遇到一伙流寇欺压百姓,三人出手救下了那一群百姓,这才耽搁了,直到方才高哲登上擂台,他们才抵达白龙营。

子母玄龙枪一出,竟然发出一声嗡鸣,而对面赵双手里的追电枪,也是蓦地发出一声清脆的铿鸣声,那模样,就仿佛两把神枪彼此间一见面,便是暗暗较上劲一般。

高哲微微一愣,与赵双相视一笑,他轻轻着子母玄龙枪,柔声道:“当年你跟着师父的时候,光芒万丈,之后师父不幸仙逝,在我的手中,却是一度将你冷落,想你堂堂七大神枪之一,却是在我的千机袋中沉寂了足足三年之久!今天,就让你再现当年的万丈光芒吧!”

“嗡!”子母玄龙枪似乎有灵性般,竟然是轻微晃动了一下,发出了一声轻鸣。高哲眉头一动,暗道:“莫非,这杆神枪,真的有了自己的灵性了么?可惜,自己不知道与这种具有灵性生灵的沟通之法,否则的话,或许还能解开枪中封印的炎龙!”

高哲心中默默念道:“师父,你放心吧,徒儿现在也是化灵境中期,今日更是能站在这帝国都城,与天下少年英雄一决高下,也算不辱没了您的名声!今天,我就用您留给我的神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