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左手与道士
类别:
现代都市
作者:
火腿炒西瓜字数:4128更新时间:22/07/06 17:19:40
赢发三人的别克面包车离开张真人店后,一路去到nc县某个安静的郊外,这里有一栋大房子,低调又奢华。
这是三哥们的驻地之一。
一楼有间台球室,赢发和左手正在打斯诺克台球,长毛拿着笔记本坐在一边忙碌,但他现在不是在玩游戏而是在破解某个网站。
“大哥,你真不该把那门票给他的,随便换个宝物不好吗?留着送给谢家的小圣子多好,一个做人情的大好机会啊,你居然给了那小子,真搞不懂你。”左手回来后还在纠结这件事。
赢发弯下腰用球杆瞄准了白球:“二弟,张明这孩子都帮我治病几次了,一直免费,我可不好意思,你又不是不知道仙界里其他神医的收费,而且他们的医术都还比不上张明。”
左手“呵”了一声:“他一直免费,那还不是他感激我们第一次帮他挡了烈鸟,一报还一报而已。”
赢发一杆进洞,他拿起chalk粉磨了磨杆头:“你说的没错,而我正是喜欢这种懂得感恩的孩子。”
对这一点,左手也没办法辩驳,他又道:“那你也可以换个宝物嘛,那个楼兰门票可是高级版的,有两个特殊作用,是超级珍品。”
赢发吹了吹杆头:“我当然知道,我赢发要么不送,要送就必送顶级宝物。”
左手又道:“这门票更适合谢家的小圣子用,他们收下后肯定会记个大人情的。你送给张明,我不是不舍得,我是觉得不合适,他的实力去楼兰很容易就出事的,得不偿失,你的病还得靠他来治,他如果真死在下面了,那你怎么办?”
赢发笑了笑:“二弟,我这遗传诅咒,他目前的医术确实是没办法对付的,我心里很清楚,只是偶尔过去享受一次治疗过程而已,未来他能不能治好我,也还是个未知数,我可没抱太大希望,所以我不会患得患失的。
赢发换上了比较严肃的态度:“我虽然不希望他出事,但万一他真的倒在楼兰遗迹里,只能说他不幸,我也倒霉,天命注定的,不必多虑。而且最重要的是,我看好他,我不觉得他会倒在楼兰。”
“我觉得会,特别是最近地下世界那些小板块越来越不稳定。”左手道。
赢发又道:“二弟,我这么跟你说吧,即便张明这孩子没帮我治过病,我都会支持他的,虽然我不会特意地去做,但是只要遇到了恰当的时机,我绝对不会吝啬推他一把。”
“为啥?”
赢发坐下来,拿出了一根雪茄,敲了敲台球桌的边缘:“惜才!肉眼可见的天赋!”
在敲键盘的长毛这时候也插了个嘴:“大哥说的没错,他不比那些大族的圣子差的,因为他有一手医术呢,咱们就当做投资呗。”
左手撇撇嘴:“仙界从不缺耀眼的年轻天才,但是能走到最后的又有几个,能兑现的才叫天赋,不能兑现的都是水货,昙花一现罢了。”
“昙花也是要浇肥的嘛。”赢发含着雪茄笑道。
长毛这时候道:“大哥,你说我要不要去收个合适的门票,下个月陪他下楼兰一趟?”
“大树底下好乘凉,但是没有阳光和雨水。”赢发摇摇头:“你俩对待一棵幼苗真是两极态度,一个是一点肥都舍不得施,一个又想全程挡风挡雨,这两种做法都是错的。”
长毛点点头,然后继续玩自己的电脑去了。
左手还是要杠:“如果张明知道楼兰公园的危险程度,我估计他都得被吓到把钥匙还给你了。”
赢发神秘一笑:“他胆子大着呢,因为我发现他的脖子上戴着一枚潘多拉钥匙,连潘多拉古墓那么危险的副本他都敢有兴趣,那楼兰的西部遗迹,我觉得更不在话下了。富贵险中求,我喜欢他这种冒险精神,年轻人不拼一下怎么出头?”
长毛和左手都面面相觑,原来张明对潘多拉古墓都有兴趣,那楼兰的西部区域确实吓不到他了。
这时,左手的手机响起。
他看了看号码,然后接了,淡淡道:“沈先生,何事?”
打来的正是着急万分的沈万龙。
“左手,记得那个叫张明的神医吗,我记得你大哥有找他治过病的,你们有他的号码没?”沈万龙问道。
左手迟疑了一下,但还是坦白回道:“我们有他的号码,你也生病了?”
“不是不是……”沈万龙便把自己干儿子过去寻仇的事给左手说了。
“你不用通知他了,我大哥的病还没痊愈,今晚他死不了,如果你想保你那两个干儿子,让秦恩公给我回电,要快。”
沈万龙苦笑道:“他去地狱公园了,联系不上的,如果他在的话,这两个逆子也不敢如此对我了。”
“ok。”左手冷酷地挂了电话,情况紧急,他不能再多说了。
西城县沈家。
沈万龙站在阳台发愣:左手的意思是说,张神医还得替他大哥治病?
那张神医还真的不用跑路了呢,这事通知了左手比通知张神医本人还有用啊。
沈万龙哑然失笑,真是世事难料!
然后他又重重地叹了口气。
从阳台走回餐厅,沈万龙看着四个干儿子,他们神态各异,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些啥。
难道他们之中还有人想去替飞报仇,也怪我这个干爹拦着他们?
“你们之中还有想跟着去报仇的吗?”沈万龙冷冷地问道。
四个干儿子互相看了看,许久,程咬金放下烧鸡,笑道:“干爹,我们和他们俩不一样,放心吧。张神医救过你一命,我们是看到的,反而飞死有余辜,只是曾经同为手足,所以我们在这件事上不得不站中间。”
“非常好,你们都是干爹的好儿子,永远记住,是非大于愚义!”沈万龙道。
牙擦苏问:“干爹,需要我去拦住雷横他俩吗?”
沈万龙瞟了他一眼:“你去拦,你去给他俩塞牙缝都不够!”
牙擦苏讪讪地笑道:“这还有几位大佬呢。”
“你们就不必为此落下个手足相残的名声了。”沈万龙叹了口气:“而且你们对他俩出手肯定舍不得出全力,但是他俩跟我们恩断义绝,杀心已起,不会念旧的,除了阿程外,你们其他人都会有生命危险,所以就不必去拦了。”
朱山、牙擦苏和铁骨曾纷纷低下了头,确实啊,如果雷横和燕顺要杀他们,他们可能都躲不过。
“可惜大哥和二哥暂时又联系不上……”铁骨曾感叹道。
“干爹,你通知张神医了吗?他那两个朋友应该能挡一挡的,如果我当时对他们的气息没感知错的话。”程咬金道,他指的是李嘉茵和迈克。
“你们都不用想这事了,事情已经处理好,明天你们会知道,不听话的孩子是什么下场。”沈万龙平静地道了一句,神色无比复杂。
几个干儿子一听这话,纷纷吃了一惊。
……
nc县郊区,赢发家。
左手挂完电话后,很不爽地把手机扔回裤带里,嘴里发着牢骚:“靠,沈万龙非得把这事传到我耳朵来,张明那小子运气真是好到上天了!”
赢发拿出一瓶威士忌,倒了三杯,正在加冰块,他好奇地问道:“什么事呢?”
左手虽然心里很不爽,但是电话都接完了,他自然也不能当做没听到,便坦白地把沈万龙的话给转述了一遍。
得知雷横和燕顺现在就要去杀张明,赢发和长毛都愣了一下。
“插翅虎雷横,锦毛虎燕顺,都是狠角色呀。”长毛皱了皱眉头:“特别是那个雷横,还非常年轻,却是水浒公会的骨干之一,他最近名声大,前不久刚在黄金国遗迹里血洗了武当派一条队,武当一个堂主都被他单枪匹马干掉了。这家伙如果保持着这种进步速度,下半辈子会有机会踏入名人堂的。”
左手点点头道:“应该有机会吧,毕竟他们妖族的寿命长,有点bug。”
顿了一下,左手又有点无语地道:“他们出手就为了对付一个八百万身价的新秀,张明的面子倒是挺大的,呵呵。”
“别聊了,你们谁过去把他俩处理一下,长毛还在忙吗?那就左手去吧,早去早回,冰块不融。”赢发摇了摇威士忌的杯子,古有温酒斩华雄,今有冰酒挡双虎。
左手很不爽地站起来,他虽然打算出手了,但嘴里还是忍不住发牢骚:“整的我就跟那小子的保镖一样,大哥,我说句不该说的,难道他以后有事我们都得去挡吗,刚刚又是你说大树底下的幼苗长不高。”
“这是命运把机会送到我们手上的,总不能当不知道吧。”长毛笑道:“二哥,你想想,只要大哥这病还没治好,这种事我们听到了都无法袖手旁观的。”
左手想了想,又说出了自己一个想法:“大哥,万一他是能治好你的,故意一直拖着呢?我们岂不是一直受限?”
赢发哑然失笑:“我发现你对那孩子好像真的有点偏见。”
“我也就说说。”左手耸耸肩,然后去抽屉里找烟,出门前带盒新烟是他的习惯。
赢发搂住长毛的肩膀,笑道:“三弟,咋回事呀,你二哥好像真的和张明不太对眼的样子,小明没欠他钱吧。”
“他不是对小明有偏见,他是对所有道士都有偏见。”长毛把电脑放到一边,道:“大哥,你忘了吗?二哥当年被一个老道士狠狠地骗过一次。”
赢发哈哈大笑,原来是那件事的后遗症,二弟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了。
“二哥,你歇着吧,我去就好,刚好我事情搞完了。”长毛站起来,去拿自己的西装外套。
“求之不得,我可没多大兴趣去浇肥。”左手叼着根烟走回来,拿起威士忌喝了一口。
长毛便匆匆地抱着电脑走了,走之前留下一句:“你们别等我吃夜宵了,我去张明那里吃。”
“浇个肥还这么活力十足,年轻真好。”左手一边拍着花生米一边道。
赢发意味深长地道:“左手,这种送大人情的机会不多的,你将来就会知道,长毛的眼光比你好的多。”
左手看见赢发一整晚都不吝啬于对张明的赞赏,但他始终又放不下对道士的偏见,听到这话也是“切”了一声:“今晚张明运气好,要不是沈万龙的电话打到我这,这小树苗可就折咯。”
“运气也是一种实力。”赢发淡淡笑道:“二弟,你别不服气,那咱们打个赌,你将来一定会有事去求他的。”
“我元霸就是病死,从海里跳下去,也不会再去求一个道士!”左手斩钉截铁地发誓道。
“哈哈,那你可要记住了。”
“大哥,说正经的,今晚帮他挡一驾我理解,但是楼兰门票那事我始终看不懂,你选他都不选谢家?我承认他天赋不错,但是在你心里,难道他真的比一个谢家还有份量?这也太夸张了吧。”
“左手,我当然不会这样想,我只是不着急,咱们现在是隐忍阶段,我愿意花点时间做些无心插柳的事,你是太着急了,夺回曾经的荣耀是一定的,但一定不是现在,跟谢家多的是交易机会,不急这一次。”
……
大公路上,长毛正开着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gt,非常炫酷的颜色,一路狂奔。
他单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用手机拨通了张明的号码。
“喂,张神医吗?我长毛。”
“噢,长毛哥,怎么了?”张明问道。
“你现在在哪,我有急事找你。”
“在家呢,准备吃夜宵。”
“好,你千万不要离开家门,把定位发来,我现在去你家吃夜宵,十万火急。”
“嗯。”张明挂了电话,脸色一变,长毛哥这么着急,真的是来吃夜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