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颠覆的论断作者说(求订阅)

类别:现代都市 作者:如闻字数:2901更新时间:22/07/07 01:49:55
随着全场寂静了几秒之后,整个活动中心内一片哗然,嘈杂声四起。

“狂妄!实在是狂妄!”

“居然说我们只是研究了皮毛?”

“他有什么资格这么说?”

金博士和陈会长已经暴怒起来,他们都是红学研究的领军人物,为红学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林若枫居然说他们研究只是皮毛?

题咏派的李清颖也眉头紧皱,似乎对林若枫狂妄的话语感到不满。

官言妙嘴角一弯,林若枫,你说出这句话,怎么自圆其说呢?

而学生们已经议论纷纷,为林若枫的胆大和言论争论不休。

“安静!安静!”

林若枫伸出手示意,见得全部不出声望着他,便道:“这是事实,不管是点评派还是索隐派,亦或者题咏派,在研究《红楼梦》的时候,只侧重了内容中一些模糊不清的所谓事实真相,却没有深究作者,内容背后的意义。试问,在这个连作者是谁都没有真正论断的前提之下,追究那些有什么用?”

一句话出来,所有人一愣。

对呀,关于作者是谁的说法,各派都有理,有人认为曹雪芹,有人则认为是高洪,吴梅村等等。一旦认为作者是这些人,自然研究就朝着那个方面去,可是作者只有一个,其他的岂不是全部研究错了?

这么说来,林若枫的说其他各派只是研究皮毛,似乎也说得过去。

“胡说八道!”

只有金博士冷哼一声,他是高洪作者说的忠实粉丝。

“所以,在弄清楚作者之前,所谓的红学研究,不过是试探性的研究,并非真正的红学研究。”林若枫论断道。“关于作者之说,众说纷纭。但是经过我查找的各项资料,以及从历史方面来推断,《红楼梦》作者便是曹雪芹!”

“曹雪芹?”

“难道林若枫是信曹雪芹作者说的?”

“虽然话这么说,证据呢?”

学生议论纷纷。关于曹雪芹是作者的说法,他们也听说过,只是证据不是很足,加上还有其他派别认为作者另有其人,所以一直没有断定。

见状,林若枫点击了多媒体投影,墙上出现了一段资料。

“这是我在袁枚《随园诗话》卷二找到的一条记载:康熙间,曾练亭为江宁织造……其子曾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明我斋读而羡之。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我斋题云:

病客憔悴胜桃花,午汗朝回热转加,

犹恐意中人看出,强言今日较差些。

威仅棣棣若山河,应把风流夺绮罗,

不似小家构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

由这一条,我们可以知道乾隆时的文人承认《红楼梦》是曹雪芹所作的。”

这一条消息出来,立马有许多人开始找资料,最后竟是真的发现有这样一条记载。难道真是曹雪芹?其他都是胡说的?

“林老师,我有一点不明白?”一名男生站起来。

“这位同学,有什么可以直说!”林若枫微笑着点头。

“就算是有资料记载,但是乾隆年间,依旧有很多人只承认曹雪芹是改变删补者。这条资料,也许是信曹雪芹所作,所写的呢?”男子讲道。

对呀,资料很多人都可以写,不一定你写的就是对的呀!学生恍然大悟,看向林若枫,想知道林若枫会怎么解释。

林若枫一笑,道:“为什么说这资料是正确的,让我们看看下一个证据。”

幻灯片转变,又出现了一条资料。

“袁枚这一条记载,是根据明我斋即明义《题》诗及其小序转写的。明义诗小序曰:

曾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各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地。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水焉。”

“如果说袁枚是一个人,那么另外一个不相干的人再次提高,又怎么解释?”

紧接着,林若枫再次说道:“大家都知道曹雪芹的身世,家道中落,可谓是历经波折。他原本就是才学横溢的大少爷,有写《红楼梦》的能力。其二,在《红楼梦》开头有作者以自己身份写的一首诗,大家可以看看!”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林若枫问道:“这样一首小诗已经说明了问题,《红楼梦》中贾府的衰败,各人的困难落魄,与曹雪芹的身世和经历来看,不恰恰吻合吗?”

这么一说,所有人都沉思起来。

“可是林老师,吴梅村也有类似的经历,而且他的爱情与《红楼梦》中贾宝玉如此相似,这又如何解释呢?”一名女生站起来。

“呀,是陈洁学姐!”

“她可是忠信吴梅村之说啊!”

“看来和林若枫对上了!”

“但是陈洁学姐说的也没错啊!”

学生小声议论着。

金博士和陈会长眼睛一亮,看这林若枫如何解释。

林若枫笑着,手一点鼠标,屏幕上又是出现了很多证据,一条条排序着。

“大家请看,这些都是《红楼梦》当中的原话,第一回第一段已经明确的表示,这部书遥我自己的事体情理,是作者半世亲见亲闻的。试问,若没有家道中落的经历,又如何表明书中的话语呢?”

“第二条,《红楼梦》第十六回的一大段话,根据书中赵妈妈说:“如今还有江南的甄家嗳哟,好势派!独他们家接驾四次”(重号胡氏加)。从历史来看,只石曹家做了二十年江宁织造,恰巧当了四次接驾的差,这不是很可靠的证据吗?”

“第三条,《红楼梦》第二回叙荣国府的世次有长子贾赦和次子贾政,且贾政“升了员外郎”,用以比附曹家的世次表,说曹寅也有二子:“长次,且因曹也是次子,也是先不袭爵,也是员外郎”,便与贾政“相合”。故我们可以认定贾政即是曹,因此,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即是曹之子。”

“最后一条,也是最有力的证据,即“曹雪芹自己的历史和他家的历史”。关于这一点,我们看看敦诚兄弟送曹雪芹的诗从而列举雪芹一生的历史如下:他是做过繁华旧梦的人。他有美术和文学的天才,能做诗,能绘画。他晚年的境况非常贫穷潦倒。这不是书中贾宝玉的历史吗?而我们看了前八十回,也就可以断定:一、贾家必致衰败,二、宝玉必致沦落。这恰恰与曹雪芹身世家世相吻合吗?”

数条证据放出来,所有人哑口无言,就连陈洁都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林若枫这些证据让她有一种就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这一事实。

金博士和陈会长、以及题咏派李清颖都愣住了,这些证据他们无法反驳。

就连官言妙也是一阵错愕,眉头一挑,竟是连她也作不出反驳之言。如果说按照曹雪芹身世来说,其他几个人也有类似经历,但是与书中所描述的事情和人物来讲,那就只有曹雪芹吻合。

如此说来,《红楼梦》莫非真是曹雪芹所作吗?

天呐,难道今天起,曹雪芹将会成为《红楼梦》正牌作者?这样一来,那些根据高洪、吴梅村是作者来研究《红楼梦》的,岂不是大错特错?

然而,这还仅仅是一个开始。

林若枫放出了“脂批”之中对于《红楼梦》的各种批注。不论是总批,还是“楔子”上所批注,亦或者每一回的批注,无不在证明,《红楼梦》是曹雪芹所著。

要知道,“脂批”历来是学者们考证《红楼梦》作者的必用材料。

而现在,众多迹象都表明了一件事,那就是:

《红楼梦》真是曹雪芹所著。

这一观念,冲击着所有人脑海中对其他作者说的想法,证据那么多,根本反驳不了。

就算是否认曹雪芹之说的人,面对林若枫条条证据,加之符合逻辑的推断,虽死不承认,但也无法反驳。

红学研究已经好多年了,提出了很多设想,但是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就是,关于作者,众说纷纭。

但是林若枫这个曹雪芹之说,实在是惊天动地!

ps:文中观点仅为小说服务,请不要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