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我想娶你
类别:
现代都市
作者:
疯狂的石头怪字数:2867更新时间:22/07/07 20:47:59
接下来的几天里,木兰都没有给他好脸色。
偶尔碰个对脸,也都是以冷面相对。
反倒是那些平日里鼻孔朝天的勋贵子弟们穿着亮闪闪的精致甲胄,时不时来找李白套近乎,表现的宛如小绵羊;当然,也有不少见之便退避三舍,心说: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后者大多属于州县地的勋贵之后,没长安勋贵那么“怂”,因为越是井底之蛙,越是不知天高地厚,不过虽说“没那么怂”,终究还是挺怂的。
甭管李白是不是通缉犯。
在长城,还真没有人敢拿那些事出来说道,更没有哪个脑子里进水的站出来,言之凿凿要花木兰惩处李白的蠢货。
颉利可汗的头颅被驿卒快马加鞭,要送往长安,另外的信使也会带着文书,将颉利可汗之死传遍长城各个关隘,以宣扬此次大胜。
尽管这场大胜的内幕不足为外人道,但仍旧可以振奋人心,毕竟,李恪的突然失踪,下落不明,使得整个碎叶都乱了。
当然,功劳不属于李白。
甚至连提都不能提。
或许现在就有自长安来的高手前来缉捕他了。
他当初犯下的罪,很重,足以让他不容于大唐;无论是那些和被杀勋贵家族沾亲带故的贵族还是完全没有干系的贵族,都将视他为眼中钉。
甚至连当今天子,哪怕心中承他情,但表面上也要做出极其愤怒的表现。
因为他不讲规则,撼动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也僭越了皇帝审判臣子的权威,这几乎无可宽恕,没有任何余地。
不过无所谓了。
对李白而言,谁来都没用。
除了成就武道人仙的强者。
谁来。
谁就得死。
但很可惜,大唐的武道人仙一只手都数的过来,像裴之流,多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就凭那些勋贵家族,还真未必能请得动。
就是能请动,在不知道李白实力居然已经飞跃到了这种地步的前提下,他们顶多也就派出些圣道强者来缉拿李白罢了。
毕竟,请动一个人仙来对付李白,在他们看来,绝对是杀鸡用宰牛刀。
女帝估计对此也是乐见其成的,只要他不再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估计朝廷官方也不会有谁来找他的麻烦,尤其是在这时节。
至于等到那些勋贵们终于知晓,李白不是他们能够惹得起的时候,他们自然就会偃旗息鼓。
没有人愿意招惹一名境界极高的武道强者。
匹夫可敌国,在这个世界上可不只是一句空话。
......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秦风的调子慷慨激昂,在直播间里响彻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惊讶地发现,这首古老相传,记载于诗经中,却没曲子流传下来的军歌居然是如此的好听!
虽是《秦风》,但这首歌早就传遍了整个东方世界,每每唱起,振奋人心。
李白背负剑匣,站在城头的最高处,举目远眺之下,几乎可以看到百里之外,这已经是人的视力所能达到的极致了,再往前,就只能凭借神识来查探了。
俗话说,将为兵之胆。
李白不是将,甚至连个正经军职都没有。
但他是传奇。
只要他站在城头,就是整个长城巡守者六千余名将士虽然无声,但却最有用的激励。
百里守约就在他的身边,只不过没有露头,藏在城楼子里。
一名合格的狙击手,不会随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隐藏在暗中的冷枪,才是最恐怖的。
百里守约很崇拜李白。
所以他一直在问李白这段时间的经历,听着他的描述,忍不住就会心驰神往,连连称赞。
比如说听到了长安之雄奇。
他就会接道:“以后找到了玄策,一定要带他去看看。”
比如说听到了稷下学术氛围很浓郁,有诸多妙处,农家袁子更是有道高人,而季康只是个老无赖等等。
他仍会接道:“以后找到了玄策,一定要想办法把他送进稷下去求学。顺便帮赵日天说出那句话。”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没想过自己去稷下,边地战乱正盛,他脱不开身;就是能脱身,他觉得凭自己的本事也很难进稷下,考核难度太高了。
李白笑道:“等战争结束了,你们都可以去稷下试试。你还年轻,就是等上个三五年,仍旧不嫌迟,到时候,你们可以做我师弟。”
百里守约怔了怔,小声道:“战争......会有结束的那一天吗?”
边地如昙花一现般,维持最长的一段和平时光,其实就是李白离去的那一段时间,除此之外,几乎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战事发生。
马贼,流寇,北夷铁骑,西域不臣之国,被吞灭的小国复**......
因为强大,大唐在西边,堪称举世皆敌。
李白郑重地点了点头,坚信道:“会有那一天的!”
城墙下的荫凉处,一群人聚拢在一起,望着城门楼上的李白,小声交谈着。
他的传说早就遍及整个边地,而这次的经历无疑更给李白增添了一分传奇色彩即使敌众我寡,末将亦能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
肥头大耳的果毅都尉朱宇君与有荣焉,说:“当初我就是跟着太白一块混的,那个时候,北夷人都杀到城墙上了,差点就没守住......”
“结果太白一个人,一张手,一句剑来,天上就跟下雨似的,噼里啪啦落下来一堆剑,杀得北夷人那是哭爹喊娘的......”
紧跟着就像打开了话匣子,一番滔滔不绝,免不得也要将自己的形象塑造得更勇武,更重要些。
随即就有一大帮人露出“哇”这样的表情,感觉肥头大耳,面目可憎的他,也多了几分光彩这些都是新兵蛋子,拿传说当事实来听的。
......
“李都尉,将军请你过去一趟。”
李白侧过头看去,是一张熟悉的面孔,应当也是当初一块并肩作战的老人了,在长城很难看见熟面孔了,巡守者扩军之所以能这么快,他们功不可没。
他笑道:“好,我这就去。不过以后记住,别叫我李都尉了,沾上我可不是什么好事。”
年轻的巡守者笑着挠挠头:“李都尉,你永远都是我们的头儿。”
李白摆摆手,轻飘飘落下城头,一路上闯进花木兰的将军府邸也无人阻拦。
说起来,这地方倒也不算破烂,三进三出的院子,还是有几分排场的,与李白最开始想象的有些不同。
因为府邸彰显威严,哪怕不需要太多物质享受,按制也不能太差。
“你来了。”端坐在大堂,手握毛笔,在朱案上批阅文件的花木兰头也未抬道。
李白点点头,自己找了个地方坐下了。
他毫不掩盖地打量着木兰的侧脸......
片刻后他得出结论。
真好看!
木兰起先还能埋头批改文件,后来被这灼热的目光盯得久了,脸颊升起两朵红云,忍不住伸出一只手挡在了脸前:“登徒子!”
李白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花木兰气急败坏道:“你笑什么!”
李白悄悄走上前,左手握住了她抬起的手,右手轻轻托住她白皙的小脸,轻声道:“木兰,能这样静静地看着你,真好。”
木兰怔了怔,一下子抽出手,打了李白一拳,忿忿道:“可你知不知道,你差点永远都看不到我了!”
张牙舞抓的木兰像一只小脑斧。
李白没有笑,轻轻坐在木兰的身边,双手环住她,将下巴抵在她的头顶,贪婪地吸着她身上的味道。
低声的啜泣声响起。
她带着哭腔道:“我好怕。”
“怕什么?”李白回应道,声音格外的温柔,“怕我死......”
后面的话没有说出口,就被花木兰伸出手堵住了。
他顺势舔了舔木兰的掌心,望着骤然抽回手,怒气冲冲的她,笑得狡黠:“木兰,我想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