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一章 手撕手铐

类别:现代都市 作者:天胤字数:2029更新时间:22/07/07 22:37:58
田亮听到对方的询问,怒气冲冲的指着对方的鼻子说了一句之后,就被坐在一旁的华宇一个眼神给瞪得闭上了嘴巴,王浩现在可是如实的回答问题呢,他很搞不明白自己这个平时相当精明的下属是为何会发如此大的火气呢,想完了这些,华宇便看向了王浩:“这个问题不归我们管,想必王总也可以以送给董国泰董老板的外孙为由搪塞过去的,所以我们也就没有必要纠结这个问题了,还是说说曹金志吧。”

一听这话,王浩的眉毛一扬,这个华宇着实是有些水平的,其实刚刚他王浩也是这么想的,如果对方说自己有罪,那他就说首饰是送给董国泰外孙的,况且当时满月酒的时候董大哥还亲自到了现场。但没想到华宇瞬间就能够识破自己的想法,这个人看来很不简单呐,想完了这些,王浩便轻咳了两声,假装思索了一下之后,便将目光看向了面前的二位。

“之前慕容赫和慕容哲的案子,想必各位都知道吧,当时就是我王浩起诉的对方,但是你们都是官场人,起诉的话是不是需要雇佣律师啊?那雇佣律师的话,肯定也是会收费的,你们是检察院反贪局的,跟律师肯定都是有接触,一般涉及到钱的案子都是按百分比收费,我的那件案子涉及金额几十个亿,就算给律师费的话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所以思来想去,我还是选择了用翡翠当做钱来补齐了律师费。”

“律师费?”听到了对方的话,华宇的眉头微微皱动了一下,他没想到这件事儿跟曹金志有什么关系,虽然来之前已经查过了对方的相关资料,但上面显示曹金志的女的曹静怡是无业啊,难道是自己的调查不够详细?想到这,他便一脸狐疑的看向王浩,等待着对方继续说出下文。

察觉到对方的目光,王浩也没犹豫,便开口说了出来:“当时我请的律师就是曹金志曹大伯的女儿曹静怡律师来帮我打的官司,虽然那套翡翠价值过了千万,但面对涉及几十亿的官司,你们说用千万的律师费多么?说真的,要不是对方是女士,再加上非常喜欢我拿出的这套首饰的话,按照律师费百分之一的金额收取,我至少得出四五千万的律师费呢,所以,这个可不叫送,反而我还占了大的便宜,你们说是吧?”

一听这话,华宇和田亮二人瞬间愣住了,关于曹家兄弟的事儿可是这份材料中写得最详细的一部分,如果这块都打不开突破口的话,那剩下的官员也就不用问了,因为他们都已经帮王浩想到了说辞,例如和张家的关系,那就更不用说了,王浩的妻子就是张家的孙女张梦琦,和张家往来频繁那是正常,因为本来就是一家人了嘛,关于温家那就更不用说了,王浩与温吉宁的走动也是因为在缅甸救了温。

审讯室内安静了片刻,田亮便看向王浩一脸不甘的说道:“王浩,按照你的意思,这些人一点问题都没有,而你也是清白的对吧?呵呵,我就真不明白了,如果你是清白的,为什么还有人举报呢?我觉得无风不起浪,而且对方所举报的东西是样样都在,就说法和你所说的不同罢了,所以,我还是希望你最好可以老老实实的交代出一切,别到时候我们真查出来了些什么,你想解释都解释不清了。”

此话一出,王浩的脸色瞬间变得冰冷了起来:“田警官,饭可以乱吃,但话不可以乱说,没事儿的时候多学学你的领导上级是如何做的,你现在代表的可不是你自己,而是你的部门,你的领导,你们最高检反贪总局的形象,有证据就拿出来,没有证据就少在这诈我,我王浩不吃那一套,用事实说话吧。”说完了这句,王浩冷冷的盯着对方。

见气氛突然变得凝重了起来,坐在一旁的华宇赶忙解围道:“这样吧,王总,为了方便办案,这两天还希望你可以留在这里,我们的人会用最快的时间核查证据,只要确认无误,我们是绝对不会冤枉你还有同僚的,那今天就先这样,一会儿会有同志带着你去休息,放心,你现在还不是犯人,所以我们必须得好吃好喝的供着你才是啊,但是最近你不要跟外界联系了,至于你的安全我们会通知到你家中的。”说完这句,华宇便拿起桌上的材料走了出去。

见自己的上司走了,坐在一旁的田亮站起身来,从兜里拿出钥匙,不是很情愿的将审讯室里的审讯椅打开,嘴里还骂骂咧咧的说道:“特么的,遇到你真是晦气,如果今天老子不给你解开手铐的话到时候看你怎么办。”

一听这话,王浩站起身来,走到摄像机的盲区一脸玩味的看向对方:“呵呵,田亮,你认为这种劣质的手铐可能捆住我么?”话音落下,王浩微微一用力,便将手铐是一分为二,而更恐怖的还在后面,就见他伸出两根手指,从手铐的缝隙中轻轻一扭,手铐是瞬间绷断,重复了一次同样的动作之后,王浩活动了一下手腕,而之前的手铐已经掉落在了地上跟废铁没有半点区别。

见到这一幕,田亮都吓傻了,他没想到王浩竟然还会功夫,这种力道也太大了,如果能用手指扭弯手铐的话,那和手撕钢筋也就没什么区别了,可见到王浩那冰冷的眼神是,田亮吓得是连连后退,此时的王浩在他眼中跟魔鬼已经没有半点的分别。想到这,他抬腿就跑了出去,过了没一会儿,三五个穿着警服的壮汉,手里端着手枪,一个接着一个的冲了进来,当众人见到地上的废铁时先是一愣,随及齐齐打开保险向王浩发出了警告。

“不许动!双手抱头,蹲在地上,只要你往前走上一步,我们就开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