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在配偶一栏里签个名
类别:
现代都市
作者:
飞花如梦字数:2154更新时间:22/07/08 03:06:48
“朱经理,我需要怎么做?”由于房阳彻底丧失了抵抗的意志,语气也就变得十分恭敬。m.www.uu234.net
“房总,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我只想让房辉在七天之内走上黄泉路!”朱能说:“你谋杀房辉,有天然的优势:没有人会怀疑到你的身上,因为你没有杀人动机,谁会杀害自己的亲生儿子呢?当然了,目前知道房辉不是你亲生儿子的人,不过五指之数!”
就算是养一条狗或是一只猫,也会产生感情,何况这些年来房阳一直把房辉当作亲生儿子抚养?
房阳不禁问了一句:“我要是不听话呢?”
朱能很笃定地说:“既然我家大小姐想让房辉死,房辉就必须死,我家大小姐就是这么霸道!”
端起茶杯,轻轻地汲了一口茶水,朱能没有看房阳,淡淡地说:“因此呢,你要是不听话的话,你的养子房辉固然难逃一死!你的亲生儿子恐怕也活不下去!而且,你必将身败名裂!”
沉默了一会,房阳再问:“我要是听话呢?”
朱能面无表情地说:“房辉一旦死了,你的产业就不再受到攻击,你的名声就保住了,你的亲生儿子就会出现在你的面前。”
房阳又问:“凭什么叫我相信你?”
朱能反问:“房总,你除了相信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
看了李榕一眼,严俨惊问:“你怎么来了?”
“这家‘旧瓶新酒’是我哥开的,我为什么不能来?”李榕笑嘻嘻地说:“我来这里,是因为今天晚上,这里会出现一种特殊的瓜。”
严俨好奇地问:“什么瓜?”
李榕一本正经地说:“傻瓜。”
汪小欢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随即觉得不妥,赶紧用手捂住了嘴巴。
严俨似乎没有醒悟过来,问:“傻瓜在哪里?”
李榕心中冷笑:“严俨啊,你就装傻吧,就看你累不累!”她的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傻瓜正在问傻瓜在哪里。”
“我不是傻瓜!”严俨连忙辩解说:“在丘安大学的时候,同学们都叫我废物,没有叫我傻瓜的!”
汪小欢和张鹤唳交换了一下眼光,不约而同地想:“还真是有些傻啊!”
李榕挥了挥手,神情和语气,像个指挥若定的大将军:“今晚我请客,三位随便坐吧!”
坐定之后,李榕说:“在我们夏国,饮食文化可谓源远流长,渗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容一个女人长得漂亮,就说‘秀色可餐’;形容一个女人长得丑,就说‘倒胃口’。”
李榕话音刚落,严俨就开了口:“李小姐,我知道你长得不算丑,但是,我为什么有些倒胃口?”
汪小欢和张鹤唳不约而同地想:“俗话说:吃人的嘴短。今晚是李小姐请客,严俨却惹她生气,真是傻得可以。”
李榕却是面不改色,微微一笑:“严少啊,美从来就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我可能长得不算丑,但是,要是与洛神姐比起来,我就要丑上那么一点半点了!《庄子》中有几句话说得好:‘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糜鹿见之决骤。’洛神姐尽管是举世无双的绝色,但是,在一头公猪眼中看来,洛神姐还不如一头老母猪美丽动人呢!”
汪小欢和张鹤唳都笑了起来,汪小欢说:“李小姐说话真是幽默!”张鹤唳说:“李小姐博览群书,旁征博引,让人不得不佩服啊!”
李榕摆了摆手,说:“张部长,汪姐姐,班门弄斧,贻笑大方了!”
菜陆续上来了。
李榕首先拿起了筷子,说:“严少,张部长,汪姐姐,边吃边聊!”
李岩开的这家“旧瓶新酒”虽然是改建而成,起点却很高,单是从“吃”上便可见其不凡:每一道菜,都是色、香、味、形俱全,让人的眼、鼻、口、舌都能得到极大的享受。
用餐巾擦了一下嘴巴,李榕把目光投向严俨:“严少,你在上高一的时候,与我哥、洛神姐是同班同学。在那个时候,你的锋芒,可是把我哥完全压下去了!记得有一次,有一位九段高手进入了校园,我哥和洛神姐都输给了那位九段高手,你却中盘战胜那位九段高手,引起了轰动!”
汪小欢和张鹤唳都吃惊地看着严俨,都觉得不可思议!
严俨用筷子夹起了一个南瓜饼,填入嘴里,津津有味地咀嚼着,含糊不清地说:“当年的事情,我记不清了!”
李榕笑吟吟地看着严俨,说:“严少,那个时候我上初中,经常打着探望我哥的名义,去找你玩,你还有印象吗?”
严俨不假思索地说:“当然有印象了!”
李榕心中暗自冷笑:“露馅了吧?刚才还说记不清了,现在又有印象了!”她喜形于色:“严少,说来听听!”
严俨滔滔不绝地说了下去:“我记得每次见到你,都会有两条羊角辫,分别从你的两只耳朵垂下来。同时,都会有两条鼻涕虫,分别从你的两个鼻孔流出来……”
李榕立即红了脸,恼羞成怒之下,哪里还顾得上什么风度?抓起一个牛肉丸子,就向对面的严俨扔过去。
严俨一张口,恰好把那个牛肉丸子吞入了口中,一边咀嚼一边说:“都说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原来,肉丸子打狗,也是有去无回啊!”
汪小欢和张鹤唳都暗想:“真是傻啊,竟然把自己比作狗!”
李榕似乎余怒未息,说:“严少,你不要血口喷人好不好?我当时根本没有梳着羊角辫,更没有流着两条鼻涕虫!”
严俨嘀咕一声:“实话说不得,说了就得罪人!”
李榕的眼珠转了转,说:“严少,我刚刚过了二十周岁的生日。在我的印象中,你比洛神姐大了三天,你俩都比我大了五个月。总之,我已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明天的时候,你跟我去一趟民政局,我要填一张婚姻登记表,到时候,请你帮个忙:在配偶一栏里签个名。”
(感谢起点覃虎的打赏,我一定写出一个与众不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