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邦爷
类别:
科幻灵异
作者:
龙升云霄字数:3436更新时间:22/07/12 00:39:16
进来的女孩不是别人,正是在蛇头的渔船上,那位漂亮的红衣女孩。
看到两边是熟人,王妈妈有些意外,特意扫了吴明几人一眼。
一旁,牛大达站了起来,拿出两千块塞到王妈妈手中,头也不回的开口道:“怎么,你们认识啊?”
“认识,老朋友了。”吴明笑着开口,对着芳芳点了点头。
芳芳本名王芳,广州人,年龄只有十七岁。
在吴明几人面前,她显得有些拘束,尤其是大家还都认识,更增添了几分尴尬,犹豫着没敢上前。
“老板,你们的酒...”尴尬中,有服务生端着托盘,面带微笑走入包厢。
五瓶xo与几只水晶杯,被放在桌子上,看的几位陪酒女目光一亮。
“几位老板,做的是大生意啊,这五瓶酒少说要两万多块,下手这么大方!”几个少女嬉嬉笑笑,迫不及待的开启酒瓶。
她们这些在夜总会谋生的女孩,看人的眼力还是有的,明白什么人囊中羞涩,什么人出手大方。
一上来就是两万多块的酒水,这样的客人要是把握住,名牌包包就有下落了。
“芳芳,别傻站着了。”王妈妈手中拿着钱,推了推芳芳的后背。
芳芳咬着下嘴唇,看看桌子上的名酒,再想想自己陪酒女的身份,突然转头向外而去,“妈妈,我不舒服,这单我不做了。”
“不做怎么能行。”王妈妈脸色一变,直接拉住了芳芳的手,低声道:“我这边收了钱,你就得出去做事,你来了几天了,这里的规矩还用我在教吗?”
“妈妈...”
芳芳微微抬头,对上王妈妈冷冽的目光,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
能在豪华夜总会当妈妈桑,王妈妈要是没有手段,早就被人赶出去了。
正所谓,一行有一行的规矩,陪酒女的规矩就是收了钱,不管愿不愿意都得陪客人。哪怕对面坐着的是头猪,只要这头猪付了钱,也没有反悔的可能。
“芳芳乖,别让妈妈为难。”王妈妈松开手,对着芳芳微微点头。
王芳低着头一言不发,眼中含着泪水,走到吴明身边坐了下去。
“你怎么跑这里来了?”看着王芳身上的短裙装,吴明倒了两杯红酒,右手向着对方的腰间搂去。
右手环绕上王芳的细腰,吴明能明显的感觉到,女孩微微颤抖了一下,好似很不习惯这个动作。
“吴大哥,我只陪酒,陪唱歌,陪跳舞,不卖身的。”身体轻轻扭了一下,落在腰间的大手,便被王芳挣脱开了。
吴明脸上带着三分笑意,看着王芳有些微红的脸蛋,端起酒杯开口道:“为了你的洁身自爱,我们走一个。”
半杯红酒,就跟喝啤酒一样,被一饮而尽。
王芳看了看吴明的表情,咬牙端起酒杯,同样是一口气喝个干净。
“咳咳...”放下酒杯,王芳连吃几块苹果,才将酒劲压了下去。
吴明一边拍打着她的后背,一边挥手示意王妈妈可以离开了,并开口道:“一杯酒就不行了,怎么陪我喝?对了,你还没告诉我,怎么跑这里上班来了,你舅舅不担心你的安全吗?”
“没事的,我舅舅在这里当马仔,而且金佰利有自己的规矩。我们这些陪酒女,只要不主动跟人出去,客人不能强迫我们出台。所以,这里有好多姐妹,都是在校的女学生兼职,没有你想的那么黑暗。”王芳小声开口,并不为自己的安全担忧。
正规的夜总会中,陪酒女分为两种,一种是坐台的,一种是出台的。
坐台只是陪酒,陪聊,陪跳舞,要是放在古代中,就属于卖艺不卖身的清馆。
反过来,出台就没那么讲究了,大家只要玩得开心,在钱上面没有争执,随时都可以将人领走。
当然了,相比于坐台的女孩,出台能赚的更多一些。在这个攀比成风的世界中,许多出台的女孩,都是从坐台转变过来的。除非不打算吃这碗饭,不然就是开始能坚守住,后面也要逐渐堕落。
别的不说,出台的一夜能赚上千块,坐台的才只有二百可拿。
当一个女孩,习惯了酒醉金迷,习惯了被人动手动脚,这条底线也就不会再清晰了。
“社会是个大染缸,你后悔来港岛吗?”盯着王芳精致的面孔,吴明忍不住轻声问道。
王芳想了想,随后又微微摇头,低语道:“不后悔,这里有家乡中,一辈子都看不到,也吃不到的东西。还记得在渔船上,我说过的汉堡吗?”
“记得,在这里吃到了没有?”
“吃到了,那个汉堡,就是我来港岛的理由。”
就为了那个舅舅写信中,时常会提起的汉堡,王芳逃港来到了这个世界。
后悔,怎么会后悔,王芳觉得自己,比其他人幸福太多了。
只有在这里,她才明白自己的追求,明白原来自己生活的地方,简直跟地狱一样。
听着王芳的话,吴明久久不语,叹息道:“以后,你还会回去吗,回到你的家乡?”
“也许会,也许不会,我不知道。”王芳提起家乡来,心中也满是苦闷。
低头倒了一杯红酒,这次不用别人相劝,王芳便一饮而尽,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对面,刘成北看着吴明二人,羡慕的吐了吐舌头,又用手比了个下流手势。
吴明不在意的撇过头,趁机拉上了王芳的手臂,开口道:“走,我我们舞池中间,我教你唱一首歌。”
“什么呀...”
没等问清楚,王芳便被吴明拉了出去,直奔舞台中央而去。
舞台中央,几名跳着兔子舞的少女,被吴明的闯入吓了一跳,纷纷以惊异的目光望来。
几名看场子的壮汉,皱着眉头从远处走来,直到响起了一首歌。
“各位来宾,大家晚上好,这里是金佰利夜总会,现在由我为大家演唱一首,中国心...”
吴明抢过话筒,在几名戴着兔耳朵少女,看疯子一样的目光下,开口道:“河山只在我梦萦,祖国已多年未亲近,可是不管怎样,也改变不了我的中国心。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我的祖先早已把我的一切,都烙上了中国印。长江、长城、黄山、黄河,在我心中重千斤......”
一首中国心,唱的全场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愣住了。
歌曲结束时,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带头鼓起了掌,瞬间掌声一片雷动,响彻在整个夜总会中。
“靠,装逼太到位了,这小子,真他妈帅啊!”听着经久不息的掌声,刘成北羡慕的直咬牙。
吴明右手搂着芳芳的腰,对着全场观众轻轻点头。
在无数人的欢呼下,二人向着包厢走去,丝毫都没有注意到,一位老头正注视着他。
“邦爷,我已经打探好了,就是这小子与牛大达,做掉了童子哥。”
“这小子,有点意思啊!”
山东汉邦爷,内战时期来到港岛,在这里已经待了四十多年。
吴明的这首中国心,无疑对上了他的胃口,让他动了几分爱才之心,点头道:“能打能杀,又有才华,这样的年轻人不多了。童子死有余辜,我不会为了他,得罪一位立法委员。这样吧,你去替我打声招呼,叫这些人来陪我喝一杯,看看能不能收服这些人。”
“是,邦爷。”马仔轻轻点头,混入了人群之中。
包厢内,回到座位上的吴明,用手摩擦着王芳的大腿。
这一次,王芳却没有闪躲,只是低着头假装不知道,说道:“吴大哥,没想到你唱歌这么好听,一首歌唱下来,全场都被你镇住了。”
“小意思,你要是听过蒋老爷子的京东大鼓,你就不会觉得我唱的好听了。”吴明摩擦着芳芳的大腿,口中调笑着蒋老爷子。
其他人一听这话,纷纷站起来叫好,开口道:“老爷子,来两句京东大鼓,也让我们见识见识啊!”
“老了,不中用了,就来两句啊。”
京东大鼓,正是蒋老爷子的拿手好戏,忍不住清了清嗓子,哼哼道:火红的太阳刚出山,朝霞铺满了半边天,公路上走来人两个呀,一个老汉和一个青年...”
“老头,别唱了!”
蒋老头刚唱几句,迎面就走来两位大汉,闷声道:“山东汉邦爷,请几位过去敬酒,跟我们来吧。”
“邦爷?”被打断了歌声,蒋老头脸色有些发黑,看着二人充满了不善。
一旁,牛大达面色大变,赶紧站起来摆摆手,低声道:“童子哥的老大,就是这位邦爷,黑道上的爷字辈大佬。”
一听这话,吴明几人面面相视。
贩卖猪仔的童子,就是被他们做掉的,现在童子的老大邦爷出面,这个人是敌是友可不好说。
“二位大哥,邦爷是什么意思啊?给他老人家敬酒,我们这些晚辈,还不够辈分吧?”
邦爷是老前辈,四大探长时期,便垄断港岛近半的走私生意。
时至今日,就连和胜和与潮州帮,这种港岛最大黑帮的龙头,都要比他矮上一辈,江湖地位高的难以想象。
牛大达深知,童子这件事上,上头应该给邦爷递话了。
按理说,童子之死到了这里,就应该告一段落才对,这敬酒又是个什么意思。
“废话少说,邦爷的时间有限,没工夫等你们几个。痛快点跟我们走,不然邦爷动怒,分分钟就扫平你们。”两位壮汉面色不动,自由一种威势在身。
蒋老头眉头微皱,看了看这两位马仔,低语道:“对方是军人出身,受过正规训练的那种。”
“那就走一趟,大家出门都带着家伙,谁怕谁啊!”吴明几人对视一眼,放下手中的酒杯,也没有任何的惧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