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精忠报国】
类别:
现代都市
作者:
听辉字数:3236更新时间:22/07/18 10:06:03
在大历史面前,赢病己觉得自己就是个小学生。不过自始至终对众口一辞的赞美总是保持足够的警惕。有多种声音出来,比只有一种声音民主。
赢病己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做评论,不过这位先生无疑是个伟人。
刚才领路的中年男子回到老先生的背后,恭谨地侍奉于他。他的身影在灯光下显得有几分孤怜,却依然傲立在院子边上,像是棵永不倒立的白松。
而老者说完这话,他又有些叹息。
他也有儿孙,儿子就不说了也算小有成就,最杰出的当属那正宗嫡传长孙,人长得仪表堂堂,且聪明过人,老人和他年已六十几的儿子都曾对他寄予厚望,宠爱有加。然而,天生顽劣的个性,加上祖父的娇惯,这孩子非但未能成才,反而变为一个纨绔子弟。
1949年,第三代的嫡传长孙跟随祖父、父亲抵达呆湾,入呆北成功中学读书。在校期间,这大太子调皮依旧,常常夜不归宿,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偏偏老人大儿又望子成龙,每次检查成绩,这位大太子都要挨训。
而老人却对大孙在校学习成绩并不关心,他喜欢这个孙子,是因为这位大太子喜欢枪支,结果,老人就常常向孙子介绍各种武器的性能,鼓励他去打靶、练枪法,还常常带着他去打猎。因此,从中学时起,只要放学回家,这大太子便枪不离手,左右摆弄。
有一次,这位大太子回家,钻到伟人卫士宿舍把玩爷爷给他的左轮手枪,一名叫李之楚的卫士回室休息,大太子见他进来。便举枪喊道“不许动!”李之楚开玩笑说:“哎,别随便拿枪乱指,会闹出人命的!”话音未落,“砰”的一声,李之楚就倒在血泊中了。大太子吓得不知所措。好在枪弹未击中要害,李之楚被送往医院。捡回了一条命,但留下了终身气喘的痼疾。
枪击卫士事件发生后,呆湾朝野一时闹得沸沸扬扬。百般无奈,两代当家只得将他送往美利坚,入加州伯克莱商业学校读书,学习企业管理。不过,这位大太子只身一人来到美利坚,没了父亲的严格管束,益发自我放纵。为所欲为。在十年前,因驾车违章,闹进奥克兰地方法庭,被判罚入狱3天。
那一年,美利坚《新闻周刊》曾以《谁丢面子?》为题,无情揭露了此事。这样,这位堂堂大太子在伯克莱商业学校没有拿到学位,不得不提前离开加州。后来又在华盛顿逗留期间。又因向保险公司谎报失窃钻戒一枚,差点酿成大祸。最后。这位大太子由于屡肇事端,被美利坚移民局列为“不受欢迎的人”,竟然被驱逐出境……。
“第一太子”的种种劣迹,曾是呆湾社会茶余饭后的第一热门话题。返回呆湾后,虽然与徐家千金结婚,并有了一个女儿。但其顽劣之性仍未收敛,依旧花天酒地,纵情声色,人人为之侧目,将其视为“公害”。
他后来几个弟弟。二太子、三太子,也尽都是扶不起的阿斗。可悲可叹,偌大王朝二世之后竟然后继无人,好比古时的秦隋二世。新世纪后这个大家族就不得不隐退美利坚。家天下的美景便彻底成为泡影。
赢病已心里也在叹息,不过面上依旧保持着如昔日般的淡然笑容!
老人家叹息过后循序的摆正了心态,脸上带着和蔼的笑容,盯着赢病已看了眼,他本人对部下的仪表非常重视,往往从人的衣着、姿势、精神面貌,就决定他的好恶。赢病已绝对称得上完美,风气气质外貌都是当世顶尖的,不比他一生见过的良人差,此刻望着赢病己非常满意道:“赢生,几位请入座。”
赢病己和激动忐忑的邓丽君从善如流,携手坐下。大傻虽然不知道老人家的具体身份,但看这阵仗也知道是非富即贵的大人物,有些拘谨的跟着两人坐下。
老人家看大家入座后点点头,轻唤了声:“晓纳。”
这位被称呼为晓纳地中年男子气质儒雅,轻点点头,旋即拍拍手。他是这位老人家的贴身侍卫,按照以往惯例他也是浙江人,为人机敏、不摆架子。除了负责老人家安全,领导武官,协调警察和部队外,还得注意一些细枝末节的小事,包括老人家的吃、喝等问题。老人家的安全保护,是第一要务,包括吃喝在内,必须提防有人从此处下手,以前老人家回家吃饭,有专门的厨师帮他打点,就连饮用水都是从家里带,有专人为他准备。
赢病己多看了这人一眼。
这世上有许多人都像野兽一样,有种奇异的本能,似乎总是能嗅出危险的气息,虽然他们并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听到什么,但危险潜在的时候,他们往往能在前一刹那间奇迹般避过。这种人假如做官,必定是一代名臣;若是打仗,必定是常胜将军;若是投身江湖,就必定是纵横天下,不可一世的英雄。若是争鼎宝座则......
二世为人的赢病己就是这种人,这样奇异的人。
他能看出来,这位侍卫官面色白皙,戴金边眼镜,常穿一件灰呢子短大衣,风度翩翩,身材高大,相貌英武,不仅如此外表出色,还是个极其精明能干的危险人物,老人家身边真真没常人啊。
在他观察人家的时候,院子里已经有几位类似女佣侍女的女侍者端着酒菜进来。侍卫长二度检查,仔细检查了一番,然后才挥手放人进来。
桌上了花生酒没有换走,酒菜不断的送了上来,十几碟佳肴闪烁着好看的光泽,而暖好的酒也散发着醇香,赢病己看了一眼后,大赞道:“十八年女儿红,隔水干蒸!”
“真是好酒!多谢蒋先生!”
老头子脸上微微生出愣然,想不到赢病己看酒就知其做法,这小子未免太博学了吧?不过他也没有过多纠缠这些,而是向赢病己摆摆手道:“赢生,这酒不错,特为赢生准备!”
“你可要多喝两杯!”
赢病己的神情如一湖静水,底下是波涛汹涌还是古井不波,外人无从知晓。举起酒杯,对老人家敬了杯酒:“谢过先生。”
然后毫不客气的把杯中的酒喝得干干净净,随即夹起一块牛肉干,暗想,如果老人家不是政客,就冲他这份简单却让人舒适的酒菜,自己也要跟他做个朋友。
邓丽君还是有些拘谨,谁知老人家却找上她道:“邓小姐,你的歌很不错,我很喜欢。”
“啊?哦,谢谢先生夸奖。”邓丽君受宠若惊,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她从小在呆湾长大收到的教育熏陶,很多都离不开眼前这位伟人,此刻竟然有机会听到老人家的称赞,实在让她惊呆了。然后整个人都感觉美美哒。
老人家和蔼的笑笑,然后转向赢病己,说了句:“赢生,今天做的不错。”
他这句话说得本来不大高明,不但全无气派,也不文雅,甚至有点像贩夫走卒在闲聊夸奖,但现在这句话由这人嘴里说出来,分量忽然就好像变得不同了,谁也不会觉得这句话说得有丝毫不雅、不高明之处——因为这句话是蒋先生说出来的。
老人家说话的时候,正悠哉悠哉地吃着一粒花生米,吃得津律有昧,像是已将全副精神都放在这粒花生上。
赢病己这次没有自谦,因为这事确实干得漂亮,世上又有几人能做到?
淡笑一声,赢病己语气平静的道:“应该的,救人救己。”
“认识你还是我的孙女的缘故,她非常喜欢你的音乐和小说漫画,在家里平时没少提起你说你是香江最具才华的音乐家和文学家,特别是那本‘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为此,她甚至没少在家穿那些你们公司设计的空姐装。”老人家笑吟吟地道:“可惜今天她不在呆北,不然一定会很高兴的找你要签名。”
赢病己闻言,手中的动作一顿,孙女?难道是这家族最受宠的‘酱油妹’?
这让赢病己有些意外,然而老人家的下一句话就将他彻底惊住了。
“受她影响,后来,我也成了你的粉丝,说实话我很喜欢你的搜神记和精忠报国。”说这话的时候老人家情绪还有些小激动,张口就来唱道:
“狼烟起,江山北望
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心似黄河水茫茫
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
恨欲狂,长刀所向
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
何惜百死报家国
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
.....
马蹄南去,人北望
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
我愿守土复开疆
堂堂中|国要让四方
来贺!
老人家情绪高涨,尽管一口浙江宁波官话,口音让赢病己听不太甚清楚,但自己能清楚地听出他的感情,他的情怀,不管如何,至少在这一刻他是高尚的。
邓丽君也没想到老人家会说自己是自家男人的粉丝,这次的震撼更大了,刚才他说喜欢自己的歌已经让她激动了,没想到到了赢病己这儿直接晋级成为粉丝了,一时间与有荣焉,暗暗咋舌赢病己的魅力实在太大了。可是待听到老人家唱歌的时候,她都傻住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