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章 害人不成终害己
类别:
游戏竞技
作者:
宝宝他爹字数:2069更新时间:22/06/12 05:40:27
姜龙自认为胜券在握,也就不再啰嗦了,冷笑着说道,“许凡,我承认你很厉害,但是你千不该万不该,你不该只是带着一个人就跟我见面,这次你是栽定了!”
“咳!咳!咳!”,姜龙连续咳嗽了三声,就有六个年轻人从外面跑了进来,虎视眈眈的看着许凡和许剑三。
许凡看了一眼这几个人,因为有刘刚在后面保护,所以许凡也不担心会出事,而且只是六个人而已,许剑三一个人就能搞定,许凡指了一下这六个人,对着姜龙说道,“姜龙,就凭着几个废柴,你就想对付我?痴心妄想了吧?”
老四冷笑了一声,从姜龙的桌子下面拿起了一个长条形的提包,拉开了拉链,从里面取出了两把砍刀,递给了姜龙一把,然后又把提包扔到了几个年轻人的脚下,“把家伙拿出来!”
六个年轻人从提包里面拿出了六把砍刀,然后就用刀对着许凡和许剑三,许凡看到这个情况,心里面也不是那么有谱了,姜龙的人连刀都用上了,看来不只是揍自己一顿那么简单了,于是就给许剑三一个眼色,现在也是该把刘刚叫上来了,姜龙这些人已经可以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安全了,许凡也不能再托大了。
许剑三得到了许凡的暗示,于是就把手放进了裤兜里面,悄悄地给刘刚发了一个短信,上面只有两个字,“速来!”。短信发过去了以后,许剑三就站在了许凡的身前,做好了防范的准备。
“现在怎么样?我的兄弟们也不是吃干饭的,一对一打不过你的保镖,但是这么多人一起上,你觉得你能逃得了吗?”姜龙看到了自己已经占了优势,于是就得意的说道。
“放心。我也不会伤害你,只要你把三千万元都转到我的卡上,我就让你离开,这个厂子也归你了,许总,来吧?”姜龙说完了以后就把桌上的笔记本电脑转了个方向,对着许凡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就在这时,刘刚带着人也过来了,一个年轻人看到了有外人过来了,连忙就喊道。“四哥,有人过来了!”
老四走到门口看到了走过来的刘刚一行人,恼怒的看着许凡,“你还带着人过来?兄弟们,咱们先把这两个人抓起来!”
老四还是知道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的,立刻就要对许凡动手,刘刚看到了自己被发现了,也就加快了速度,在老四动手之前就冲了过去。把站在门口的两个人快速制服了,然后就分出了人手冲进了房间,向老四这些人发起了进攻。
在专业化的打手面前,老四这些人就不够看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姜龙和老四这些人都被抓住了,一个个面对着墙站好了,每人后面都有一个暗组的队员看守。
许凡这时候笑了起来。走到了姜龙的身边,让姜龙转过来身子,然后笑着说道。“姜老板,现在是风水轮流转啊,你的这个脾气很好,我很喜欢,既然你想要作死,那么我也就成全你吧!”
姜龙这个时候知道害怕了,这次真是有够倒霉的,两次都栽到许凡的手里了,现在只能寄希望于许凡是一个好心人了,“许总,我只是开个玩笑罢了,你也别开玩笑了,让警察知道就不好了,你好我好大家好,我这个厂子卖给你了,一千万元,你看怎么样?我这已经是吐血价了!”
许凡听着姜龙的话,真是无语了,没想到姜龙这个家伙这个时候还敢蒙骗自己,他还以为自己是傻瓜不成,许凡也失去了和他谈话的兴趣,于是就给大伟打了一个电话,“大伟,你来一趟,带几个人过来,今天要办个事情!”
许凡挂了电话,等了大概半个小时五辆黑色的汽车就开进了这个纺织厂,在办公楼下面停了下来,大伟带着人上楼了,来到了许凡面前,恭敬的说道,“老板,有什么事情?是不是这几个家伙得罪了您?是杀了还是?”
老四看了一眼进来的大伟,顿时腿都有些发软了,他不认识大伟,但是却认识跟在大伟身后的老虎,老虎是他那一片的老大,老四所在的夜总会也是在老虎的势力范围之内,老四没想到在他眼中叱咤风云的老虎竟然会老老实实的跟在大伟身后。
老四知道老虎不好惹,老虎的老大都出现了,那他就更惹不起了,这下真是倒大霉了,自己就不该听姜龙的话,别说是给自己五百万元了,就是给自己一千万元,自己也不敢得罪老虎这帮人啊。
许凡看了一眼脸色发白的姜龙,然后就对着大伟说道,“把他们揍一顿就行了,也没必要杀他们,替我把这个家伙的工厂买下来!我等你的消息!”
“是,老板,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您先回去休息吧,这里交给我就行了!”大伟点了点头说道。
恶人还需恶人磨,许凡把事情交给了大伟以后,也就带着许剑三和暗组的人离开了纺织厂。
大伟办事就没有许凡那么客气了,直接把姜龙这些人拉出去狠狠的打了一顿,一直打了一下午,虽然没有动用武器,只是靠着拳头打人,但是姜龙这些人也受不了了,连老四这样健壮的身体都撑不下去了,像是一条死狗一样瘫倒在了地上,姜龙更加不用提了,连开口求饶的力气都没有了。
大伟走到了姜龙的身边,蹲了下来,冷冷的看了一眼姜龙,拧开了一瓶矿泉水,把瓶嘴朝下,将一瓶水都倒在了姜龙的头上,“说说吧,你的这个工厂卖多少钱?”
姜龙不相信大伟会真的杀了他,他还是想要把厂子卖一个高价,于是就说道,“一千万,要就要,不要拉倒。”
姜龙喘了几口气,然后就瞪着大伟说道,“我告诉你,你现在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了,我有权去警察局告你,你还是把我们放了吧,要不然你也落不了什么好!”(未完待续。。)